最后一个等待翻番股指与生不逢时申报炒股所得?


最后一个等待翻番股指与生不逢时申报炒股所得?

 

1021日沪指涨0·42%,深指涨1·06%,而中小板强势暴涨3·01%,势必想实现股指翻番至2642·06点。

从股指来看,中小板从设置指数以来已经实现了全流通,也就是说它的股指隐含了对价至少103,更何况中小板对价水平要高于A股平均板块,但该指数仍然实现了从1321·03点暴涨至2568·33点,升幅达94·418%。因此总体来看,中小板并没有相对于沪A和深A滞涨。相反由于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中小板具有无限的想象力,那就是股本袖珍,未来具有无限的送转能力,要不在大盘无力上涨之际,还实现单日暴涨达3·01%

或许这种集体暴涨导致炒股之人按照税务总局新证需要申报炒股所得。但这种炒股所得对于所谓的牛市时期,税务机关可以收到额外的炒股所得,当然是想收的时候。但对于熊市而言,税务总局却没有说要对于你进行补偿?也就是单方面地实现仅收不补。

对于牛市而言,由于炒家动不动就把一些龙头概念股暴炒10倍以上,而实现了股指暴涨,但实际上作为炒家而言,能涨10倍的股票正是因为散户没有才会涨那么多或许是少量参与,因此涨那么多的股票最终通常也是无法实现兑现的。   

当然炒家可以通过反复运作如先实现腰斩再实现派发,这样就可实现兑现一部分利润。

新近复牌的山东铝业巨量封涨停,可能就有这个原因。该股与山东黄金一样实现了暴涨后腰斩,目前大盘指数已经实现了暴涨,因此需要补涨;另一个原因就是铝业集体总公司要实现什么优质资产要注入或兼并之而巨量封涨停。

但无论怎样这类股票也仅仅看作是短线暴跌后的补涨而已?但这种补涨对于大盘而言还是有一定的诱多作用。

作为税务总局此时此刻公布炒股所得要进行申报,对于胆小的散户而言,可能会作为利空把所赚之股抛出看成是对这种申报的回报而引发股指上涨乏力?从而形成一种假象这种申报消息的发布是生不逢时的?

事实上,如果你炒股真赚了钱,在交了什么印花税之后再交什么新税,可能无可非议?但管理层不知想过没有,市场上还有三分之二的股票其股价还远离历史价位?作为散户可能通常会在历史高点买进股票而言,其解套之路是不是非常地漫长?

当然税务总局会说?你怎么会买在历史高点?事实上我们股市就是这样!你看今年6月是新散户强势入场时机可后来迎来了部分有色金属股腰斩?或许税务总局说你怎么要买暴涨的色股,那是因为它们在狂涨哟!

再看12月又是新散户强势入场时机,但大盘可能已经到了高位区?因为我们的强势股以及超级大盘股在推升股指暴涨之时,自身也在不考虑对价所赚30%左右的情况下而实现了翻番行情?如大象宝钢、联通等,工行由于与发行价差距较小也实现了50%的升幅,补涨行情是不是也告一段落?

中国股市就是这样,当你持股股市就跌,而当你割肉出局,它的上涨就开始了?当然这与广大散民喜欢助涨杀跌有很大的关系!

而炒家却总利用这一点?当在上涨过程中散户一入场(主要是疯狂入场),它就停止上涨让你处于被套状态?而在下跌过程中当你一割肉它就止跌?

作为中国股市由于本身分红能力很差,它的分红还不能弥补广大参与者所交的那些交易费用和印花税,因此会形成10人炒股一人赢利,二人持平,三人亏损?不知税务部门到底想把股市引向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