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增发作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一种手段,由于程序简单、费用低、容易操作而深受欢迎。自新老划断之后,截止目前,以配股方式再融资的只有仅仅一家,而采用定向增发的则为数不少。就在11月4日,中孚实业董事会公告称,控股股东豫联集团拟全额现金认购非公开发行的1亿股股份。如果方案实施,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将从29.96%上升到51.28%,处于绝对控股地位。
对于中孚实业,笔者并不陌生。去年股改全面启动初期,中孚实业有幸成为其中的一员。其股改方案为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1股,低于长江电力和宝钢股份,这样的低对价方案与当时市场上10送3的平均对价水平存在很大的差距,因此引起了市场及其投资者的诸多非议。并且由于2400万股职工股没有完成相关手续其投票权被控股股东“剽窃”,其股改方案最终获得通过。为此,笔者曾在某门户网站的财经频道发表了《三问中孚实业股改诚意在哪里?》的文章对它进行质疑,在市场中引起不小的反响。
此一时,彼一时,此次中孚实业的定向增发确实有许多值得可圈可点之处。目前诸多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仍然无法摆脱“圈钱”的本质,如京东方、TCL集团等。京东方在巨额亏损的情形下,欲通过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投入TFT-LCD(液晶显示模块)5G生产线技术改选和大尺寸TFT-LCD用彩色滤光片生产线项目,在国际市场上已经批量生产第七代、第八代的时候,其再融资无异于烧钱;而TCL集团近两年也是巨额亏损,在“兵败”欧洲之后,也欲通过资本市场大捞一笔。与它们相比,中孚实业的再融资则有意义得多。
6月12日,中孚实业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定向增发A股发行方案的预案》,预案中公司大股东豫联集团承诺认购股数不少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10%,认购方式为现金认购。而本次董事会决议则是对股东大会通过的预案进行了调整,发行对象由原先的不超过包括企业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公司现有股东在内的十名股东定向发行,调整为向控股股东豫联集团单一发行。不管最终出于什么目的,此种发行在市场中还是鲜见的。其它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均是掏别人的腰包,或者大股东认购其中的一部分,但中孚实业的大股东却是自掏腰包全额认购。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孚实业的定向增发不能再简单地定义为“圈钱”。
在两次董事会公告中,均确定发行数量不超过10000万股(含10000万股),增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增发预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在5月9日董事会发布公告时,其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价的百分之九十为5.27元,而在11月4日公告时,增发价格上升为6.67元。很明显,如果按第一次的预案,豫联集团至少将出资5270万元,而按第二次方案,控股股东必须出资6.67亿元进行认购,中间相差6亿元左右。并且由于近期大盘牛气冲天,中孚实业股价上涨,也大大增加了控股股东的持股“成本”。中孚实业控股股东此举,与那些一心只想“圈钱”的上市公司相比也有天壤之别。
整体上市已成当前市场上的一种“时尚”,许多上市公司搞定向增发的目的是为了实现集团的整体上市,另外趁机从市场中“揩油”。姑且不论这些上市公司实现整体上市后其集团的资产质量到底如何,是否具有盈利能力,是否能提升上市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在股改后的全流通时代,其集团资产“包装”进上市公司是不是为了在禁售期满后套现还需打一个大大的问号。中孚实业的定向增发不是为了搞什么整体上市,大股东自掏腰包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17万吨哈兹列特铝板带项目。应该看到,如果不是对项目的前途看好,中孚实业大可以让其它的机构投资者或企业法人一起“埋单”。
定向增发本来就是一柄“双刃剑”,或成为今后大股东通过整体上市变现的工具,或成为上市公司“圈钱”的工具,或像中孚实业这样通过定向增发进一步增强了大股东的控股地位。但无论怎样,都应该以不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为前提。
http://news1.jrj.com.cn/news/2006-11-10/000001772426.html
对于中孚实业,笔者并不陌生。去年股改全面启动初期,中孚实业有幸成为其中的一员。其股改方案为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1股,低于长江电力和宝钢股份,这样的低对价方案与当时市场上10送3的平均对价水平存在很大的差距,因此引起了市场及其投资者的诸多非议。并且由于2400万股职工股没有完成相关手续其投票权被控股股东“剽窃”,其股改方案最终获得通过。为此,笔者曾在某门户网站的财经频道发表了《三问中孚实业股改诚意在哪里?》的文章对它进行质疑,在市场中引起不小的反响。
此一时,彼一时,此次中孚实业的定向增发确实有许多值得可圈可点之处。目前诸多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仍然无法摆脱“圈钱”的本质,如京东方、TCL集团等。京东方在巨额亏损的情形下,欲通过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投入TFT-LCD(液晶显示模块)5G生产线技术改选和大尺寸TFT-LCD用彩色滤光片生产线项目,在国际市场上已经批量生产第七代、第八代的时候,其再融资无异于烧钱;而TCL集团近两年也是巨额亏损,在“兵败”欧洲之后,也欲通过资本市场大捞一笔。与它们相比,中孚实业的再融资则有意义得多。
6月12日,中孚实业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定向增发A股发行方案的预案》,预案中公司大股东豫联集团承诺认购股数不少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10%,认购方式为现金认购。而本次董事会决议则是对股东大会通过的预案进行了调整,发行对象由原先的不超过包括企业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公司现有股东在内的十名股东定向发行,调整为向控股股东豫联集团单一发行。不管最终出于什么目的,此种发行在市场中还是鲜见的。其它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均是掏别人的腰包,或者大股东认购其中的一部分,但中孚实业的大股东却是自掏腰包全额认购。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孚实业的定向增发不能再简单地定义为“圈钱”。
在两次董事会公告中,均确定发行数量不超过10000万股(含10000万股),增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增发预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在5月9日董事会发布公告时,其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价的百分之九十为5.27元,而在11月4日公告时,增发价格上升为6.67元。很明显,如果按第一次的预案,豫联集团至少将出资5270万元,而按第二次方案,控股股东必须出资6.67亿元进行认购,中间相差6亿元左右。并且由于近期大盘牛气冲天,中孚实业股价上涨,也大大增加了控股股东的持股“成本”。中孚实业控股股东此举,与那些一心只想“圈钱”的上市公司相比也有天壤之别。
整体上市已成当前市场上的一种“时尚”,许多上市公司搞定向增发的目的是为了实现集团的整体上市,另外趁机从市场中“揩油”。姑且不论这些上市公司实现整体上市后其集团的资产质量到底如何,是否具有盈利能力,是否能提升上市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在股改后的全流通时代,其集团资产“包装”进上市公司是不是为了在禁售期满后套现还需打一个大大的问号。中孚实业的定向增发不是为了搞什么整体上市,大股东自掏腰包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17万吨哈兹列特铝板带项目。应该看到,如果不是对项目的前途看好,中孚实业大可以让其它的机构投资者或企业法人一起“埋单”。
定向增发本来就是一柄“双刃剑”,或成为今后大股东通过整体上市变现的工具,或成为上市公司“圈钱”的工具,或像中孚实业这样通过定向增发进一步增强了大股东的控股地位。但无论怎样,都应该以不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为前提。
http://news1.jrj.com.cn/news/2006-11-10/0000017724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