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偏高责任在房产商吗?


  国务院参事、全国政协常委任玉岭于最近撰文指出:“出现房价高的原因,尽管也有不同舆论迷惑了人们的视线,但我认为,主要还在于房地产商的获利欲望过强。这首先表现在房地产富豪迅速增长上。在福布斯富豪名单中,2001年有29人主营房地产,2003年经营房地产的增至35位,2004年增至45位,短短的时间竟催生了如此多的亿万富翁,还能说房地产的利润不高吗?其次表现在房地产的利率增长幅度上。全球房地产平均利润率为5%,而我国房地产利润率每年都在30%以上。以上海为例,房地产企业自有资金的利润率2001年为38.12%,2002年为86.36%;2003年为74.24%。这个利润率是同期社会资金利润率的20倍以上。这些例子足以说明现阶段我国房地产的赢利比率是偏高的。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出台一些对房地产的干预政策,增强房地产商的责任感,既是使房地产业走向规范化运作的需要,也是使房地产业更健康发展的关键。”

  房价偏高责任果真在房产商吗?

  我认为,并非其然。说房价高的责任在于房产商,实乃打错了板子。

  理由之一,房价高是以追求盈利最大化的企业,不讲求盈利最大化的企业,就不是一个真正的好企业。作为房产建造和销售者,追求高价格、高利润何错之有?

  理由之二,房价高低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供不应求才会上涨,供过于求,房子严重积压,哪会持续涨价?

  理由之三,从中国近几年来的实践看,房价持续高涨,是由各级地方政府烘托上去的。房价持续高涨,才有高地价,才有巨大的土地出让金收入,才有高税金收入。房价持续高涨,地方政府难逃其究。

  理由之四,近几年来中国房价持续高涨,是由过宽的住房信贷政策推波助澜上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