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已正式颁布了外界期待已久的《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宋大涵昨日在记者会上介绍,新条例“全面履行了扩大开放的承诺,全面提高了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水平,取消了对外资银行的一切非审慎性市场准入限制。”
新条例规定,外资银行在中国设立分行,须注册资金2亿人民币(4000万新元),数额远低于较早时外传闻5亿人民币。与此同时,新条例也表现出明确鼓励外资银行转制为中国注册法人银行的政策导向。在新条例,外资法人银行将获得完全的人民币零售业务经营资格,而且还获准发行银行卡,提供咨询服务。
据分析,新条例显示中国政府支持外资银行在中国注册,进入中国市场与本土银行竞争,而避免鼓励外资银行在中国银行业从事短线操作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