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吧——关于律师的几个形象比喻
笔者一直希望用简单而通俗的说法来比喻律师行业,下面罗列几个与大家共享,虽不很恰当却很有趣:
1、矛与盾:
在奴隶社会,截止到冷兵器时代,我们都经常会看到勇士手持锐利的矛和坚实的盾,在古罗马竞技场中,更是以观看奴隶之间的角斗为乐事,虽然现在也有血腥味一点都不逊色的拳击K1等竞技,但缺少了矛与盾,难免让人感觉缺了点什么。
在当今社会,到处是看不见硝烟的战场,仇敌之间的互相倾轧,竞争对手间的角逐,其惨烈程度一点都不亚于奴隶社会中的角斗。如果说自然人之间的争斗还稍微有些逊色,那么在企业之间的竞争就是无孔不入了,你的每个对手,当他们意识到你对他的生存与更好的生存空间构成威胁的时候,都在找你的茬,在你不注意的时候对你一剑封喉,他们用来向你发动进攻的利器之一便是法律的力量,所谓“水至清则无鱼”,谁都是百密难有一疏,但假如一味地追求稳扎稳打,难免会丧失很多发展的良机,在《赢在中国》节目中,马云有一句话“天不怕地不怕,怕就怕让CFO(财务总监)做CEO(首席执行官),因为他的一切决策围绕的核心是节约成本”。
从其思维的缜密与稳扎稳打的作风上讲,律师肯定也不适合做CEO的,但一旦律师做到静如处子,动若脱兔,攻守兼备,则定可以一飞冲天。
2、幕僚与门客:
笔者所曾经就职的第一家律所主任曾经评论道:矛与盾的说法太过血腥,律师其实是讲究和为贵的,讲究不战而屈人之兵,如同身怀绝世武功的高手之间过招,不动声色之间已经分出了胜负。
在封建时代,每个王孙贵族都供养了许多门客,那些门客为主人提供方略,方略都在研究对手的前提下,立足于现有状况,着眼于未来要达到的目标而制订的。那时的幕僚与门客不需要考虑法律风险问题,
幕僚与门客的最高境界就是辅佐别人坐拥天下,自己位即人臣,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老二”,这个“老二”虽然不如老大那样风光,实际上却进可以挟天子而令诸侯,退可以衣锦还乡,平安地过一生,得到了声望却又不需要动用太大的资本投入,搞得好还可以封妻荫子。
律师则是在当今社会法律方面的幕僚与门客,他们不仅可以帮助你防患于未然,为你提供几种可选择的方案,而且可以及时跟进,并化解你随时会遇到的风险,巩固你的胜利果实。
在笔者看来,那位前辈的说法虽精辟,却难免过于清高。当代的大部分律师,虽然工作比幕僚和门客辛苦,活得却未必有他们那样滋润。
3、拿人钱财为人消灾:
尽管在国外,私人律师已经成为防微杜渐的“安全顾问”,企业法律顾问更是在企业没有出生之前就已经给企业定好了健康之路,但在国内通常我们总认为律师就是在诉讼的时候才能用到,律师就是在你犯事并“折进去”之后给他钱让他把你捞上来的人。
其实这个问题认识得有很大偏颇。
首先律师水平以及其他方方面面因素的良莠不齐,更不用说在中国一旦被公检法告上法庭,则80%以上在庭审前就已经定性了,从有罪经过辩护而完全清白是凤毛麟角。到头来,钱拿了是肯定的,灾是否能够消,消掉多少则成为未知数了。这应该也怨不得律师,因为律师在中国目前的阶段本身就是弱势群体,只能在大方向上为你找一些开脱的说辞。
在笔者看来,原告是找茬的,被告是抵赖的,律师是在帮人找茬的人找茬,或者帮抵赖的人抵赖,那么法官是帮助找茬的和抵赖的当事双方达成让双方都说得过去的解决方案,80%都在充当和事老——诉讼涉及的各方面人士大体上如此。
4、终生伴侣:
常言道:买的没有卖的精,又有人说“人心隔肚皮”。当代社会是激烈竞争的时代,千帆争渡,在大到继承、婚姻与不动产等方面,小到旅游、购物、储蓄、街坊邻里纠纷,都需要有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不受伤害,至少确保自己不必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从这个角度而言,律师是人一生都不可能缺少的伴侣,是人与企业平安的保障之一。
现在也是人性化的时代,是否可以用某一类人来形容律师呢?
律师具有沉稳且智慧的象征,又需要当事人花钱来供养,那么就有些像是夫妻中的女人。你就如同时刻想展翅高飞的风筝,律师就是在地下牵着你的线而时刻提醒你别忘记安全的人,除了你心爱的女人,还有你的私人律师,所不同的是,你生活中的老婆只有保护你的良好的愿望,却未必具有保护你的能力,相反她们倒是需要你的保护。
负责任的律师对你说:我想保护你一辈子,我们结婚吧!
贾春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