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超市时代的另类
在全球经济进入“国际金融超市”的时代(“国际金融超市”是笔者提出的一个概念,即主要发达国家的居民可以非常方便地选择利用各种金融工具来实施创业和增加消费,就像我们进入商品超市一样方便),中国居然还有8亿农民是没有被资本武装起来的“赤卫军”,以他们的金融地位是无法支撑一个健康的国内市场需求的。
从理论上讲,如果按照国外人均信贷资金拥有量计算,中国农民的信贷资金拥有量如果要达到1万美元,那么,中国农村至少需要8万亿美元。也就是人民币64万亿元。即使只按照这个数据的一半计算,也需要32万亿元。
而中国农村目前人均拥有的信贷资金是多少?总量大约为5万亿元。人均只有6250元而已,而且主要是投资在基础设施方面,创业贷款,消费信贷几乎为零。
如果要达到人均8万元,需要增加多少资本?74000元!
按照目前的情况,除了国家搞一些政策倾斜之外,几乎没有外部资本投入农村。所以,农村经济发展步履维艰,根本没有破题。
那么,农村资本是不是没有别的办法呢?
当然有:答案是土地资本化!中国农村居民人均土地大约是1.3亩。我们假定一亩地价值5万元,那么,1.3亩地的价值是6.5万元。如果我们把其中一部分土地的收益权考虑进出,那么,一亩地的平均价值可以上升到6万元,1.3亩地的价值就是7.8万元。这个数字恰好就是前面提到的人均资本达标的数字。加上现有的资本存量,中国农村居民的资本拥有量就会大幅度增加,达到1万美元以上!
农民的地经过划分、丈量,明确产权的归属,国家政策明确土地可以买卖,可以抵押,那么,我告诉你,一夜之间,中国会增加数以十万亿计的资本。这样一来,农村的资金不足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农民手中的土地变成资本之后,他们可以用土地去抵押贷款,用抵押贷款得到的钱,他们可以用来创业,也可以用来供给子女的学费,还可以用来消费。
我们不能忽视这个小小的改变,这个改变将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经济的三大致命问题:即经济增长过度依赖出口;国内消费不足;服务行业发展滞后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⑴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⑵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⑷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⑸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⑹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还规定: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担保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在中国,农民除了拥有对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和非常有限的财产之外,他们再也没有其他可以用作抵押的财产。但是,法律不允许农民用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去抵押,申请贷款。
这样,农民就被金融隔离了,成为另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