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6年春节团拜会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强调:我们党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最根本的是通过改革开放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
的确,共同富裕不只是中华民族与古俱来的理想,是凝聚各族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旗帜,同时共同富裕还是社会主义的“最大优越性”,它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特别是针对当前我国收入差距不寻常过分拉大的实际,再一次将“共同富裕”提出来加以强调,尽管比邓小平当初设想到“20世纪末”突出解决这个问题,时间上要晚了几年,但总算是再一次强调提出来了。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新闻媒体,在提出要维护和捍卫弱势群体利益的时候,用了一些容易使人误解、同时感觉不是滋味的词语。比如说,有媒体的醒目标题就是这样的:《尊重农民工,善待农民工,让农民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当然,这篇文章的出发点和用意是好的,但其中的“让”字,却让人感觉有点用词不妥的味道。
持有“让农民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样观点和心态的人,是否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施舍者的心态,我不敢妄加揣测。但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倘若是“让”的话,那么这句话的主语是谁呢?难道农民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谁“让予”或者施舍的吗?难道不应该是他们应有的权利?比如说,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等等,难道不是他们应该拥有的权利吗?国际歌歌词里怎么说?——“是谁创造了人类世界?是我们劳动群众。”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
所以,我想我们无论是领导的讲话,还是新闻媒体的报道,在维护和捍卫弱势群体利益的时候,对于“让”字,最好再仔细斟酌斟酌,看看是否合适。因为这个字,总让人感觉到有点不是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