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专项整治,消除重特大事故隐患,强化基层和基础工作,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促进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现将今年1至8月份全区的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区各类安全事故情况
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各类重特大事故有所下降。今年1至8月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9647起,死亡 2855 人,受伤 8636 人,直接经济损失 7539.41 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509起,下降20.64%,少死亡357人,下降11.11%,少受伤1377人,下降13.75%,直接经济损失下降3.19% 。其中:
道路交通事故 7119 起,死亡 2230 人,受伤 8358 人,直接经济损失 3037.57 万元,同比分别下降 23.15% 、11.86% 、13.38% 和 23.29% 。一次死亡 3 人以上事故 68 起,死亡 242 人,同比事故起数下降 1.45% ,死亡人数下降 14.49% 。
工矿商贸企业事故 282起,死亡 267 人,受伤 87人,直接经济损失 1044.52 万元,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下降 8.14% 、1.48% 和 16.35% ,直接经济损失上升 5.70% ;一次死亡 3 人以上事故 6 起,死亡 20 人,同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4.29% 和16.67%。
火灾事故 1750起,死亡 80 人,受伤 69 人,直接经济损失 3251.69 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和受伤人数分别下降 13.54% 和 10.39% ;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上升 12.68% 和 28.58%;一次死亡 3 人以上事故 2 起,死亡 6 人,同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平。
水上交通事故 23 起,死亡 11 人,直接经济损失 190.88 万元,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上升 21.05% 和 57.14% ,直接经济损失下降 34.32% 。
铁路路外(含地方铁路)事故 341 起,死亡 253 人,受伤 83 人,同比分别下降 14.54% 、 14.24% 和 25.23% 。
农机事故 132 起,死亡 14 人,受伤 39 人,直接经济损失 14.75 万元,同比分别下降 7.69% 、63.16% 、45.83% 和 26.84% ;一次死亡 3 人以上事故 1 起,死亡 3 人,同比分别下降 66.67% 和66.67% 。
二、全区各地级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今年1至8月份,全区死亡2855人,占全年控制指标的62.79%,比进度控制指标少死亡177人。其中:
钦州市死亡63人,占年度控制指标 48.84% ;崇左市死亡96人,占年度控制指标50.79% ;百色市死亡230人,占 年度控制指标54.89% ;玉林市死亡266人,占年度控制指标54.96% ;北海市死亡67人,占年度控制指标56.78%;防城港市死亡53人,占年度控制指标58.89% ;南宁市死亡512人,占年度控制指标61.86% ;柳州市死亡292人,占年度控制指标 61.86% ;贺州市死亡138人,占年度控制指标63.59% ;河池市死亡307人,占年度控制指标65.74% 。
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突破进度控制指标的地级市有:贵港市死亡156人,占年度控制指标66.95% ,突破进度控制指标的0.28个百分点;来宾市死亡134人,占年度控制指标 69.07% ,突破进度控制指标2.4个百分点;梧州市死亡160人,占年度控制指标72.40%,突破进度控制指标5.73个百分点 ;桂林市死亡283人,占年度控制指标76.28%,突破进度控制指标9.61百分点。
高速公路1至8月份交通事故死亡98人,占年控制指标91.59%,突破进度控制指标24.92个百分点。
三、前八个月安全生产的主要特点
(一)1-8 月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上稳定好转,四项主要统计指标均有所下降。
(二)重特大事故有所下降。 1-8月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1起,死亡12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少死亡46人,分别下降75%和79.31% ;一次死亡3至9人事故77起,死亡262人,事故起数减少1起,下降1.28%,少死亡5人,下降1.87%。
(三)大部分行业和领域安全状况持续好转。1-8月除水上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火灾事故死亡人数上升外,道路交通、农机事故四项主要统计指标全面下降;工矿商贸、铁路路外(含地方铁路)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均有所下降。
(四)大部分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全区 14 个地级市有 10个市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分别是钦州市、崇左市、百色市、玉林市、北海市、防城港市、南宁市、柳州市、贺州市、河池市。钦州市未发生一次死亡 3 人以上事故。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总体下降,但高速公路事故死亡人数大幅度上升,同比上升36.11%,主要是由于机动车驾驶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超速行驶、保持车距不够等原因引起。
(二)火灾事故死亡人数持续3个月上升,其中,电气引起的火灾居多,发生 463 起,占总数 26.5% ,用火不慎引起火灾 347 起,占总数的 19.83% 。
(三)采石场事故大幅度上升,发生52起,死亡52人,重伤11人,同比分别上升40.54% 、40.54%和266.67%,事故原因主要是采石场数量多,规模小,安全条件差。坍塌、高处坠落事故占百分之八十以上。
(四)个别地市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桂林市、来宾市事故同比大幅度上升,分别上升25.78%和10.74%。桂林市道路交通和火灾事故多发,两类事故分别造成死亡203人和19人,分别上升30.97%和216.67%。
(五)突破全年进度控制指标2%以上的地级市和单位是:高速公路(24.92%)、桂林市(9.61%)、梧州市(5.73%)、来宾市(2.4%)。如上所述,高速公路事故多发原因主要是车辆超速追尾;桂林市是道路交通、火灾事故多发,此外,铁路路外事故死亡人数上升18.18%;梧州市是工矿事故多发,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30.77%;来宾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6.47%,工矿事故和铁路路外事故死亡人数也占较大比例,分别上升6.67%和5.56%。
五、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1-8月我区各类事故死亡人数虽然没有突破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但从整体看,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和领域重大事故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伤亡事故总量较大,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历年的教训告诉我们,每年后几个月既是生产旺季又是事故高发季节,这必须引起大家的高度关注。为确保今年国庆节和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安全生产,确保全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任务的完成,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抓好以下几项防范措施:
(一)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辖区)的安全监管。针对近期高速公路追尾事故多发的特点,有关部门应加大路面的检查的力度,对超载超速车辆予以重罚。同时制作反光防追尾警示标志牌,凡驶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尾部都要悬挂防追尾警示标志牌,预防和减少追尾交通事故发生。针对桂黄321、323国道车辆流量大,安全辅助设施不到位,易造成事故多发的状况,应当在警力、装备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提高重点路段路面的安全监控力度。
(二)加强公共集聚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重点加强对车站、码头、机场、商场、市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歌舞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建立并执行重大火灾隐患公示制、火灾隐患举报制、市县乡政府对行政区域内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对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制等,完善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并加大执法力度,对久拖不改的“老、大、难”火灾隐患,必须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消除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三)加强对矿山的安全监管。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精神,狠抓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大对采煤县县长、乡镇长、煤矿企业负责人(含煤矿主要出资人)、管理人员和新入矿工人的培训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要立即停产整顿,对“停而不整”和经整顿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要坚决关闭。对非法生产的小煤矿要坚决予以取缔。要强化对非煤矿山的管理,严防发生透水淹井、冒顶、炮烟中毒、尾矿库垮坝和火工品事故等重特大事故。同时要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为契机,规范采石场台阶化开采,通过开采设计、安全评价、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等措施,不断提高采石场安全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今后凡是一次发生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采石场,一律吊销有关证照,并予以关闭。
(四)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颁证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桂政阅(2005)78号)的精神,依照法定程序加快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评价、技术评审和现场核查进度,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标准,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高危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证工作。
(五)切实做好国庆节、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安全生产保障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抓紧抓好关键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控管理工作。要针对节日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安全生产领域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立足超前防范,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确保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十月上中旬,自治区安委会将组织自治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南宁市政府,共同开展一次矿山、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的专项督查,消除重特大事故隐患,确保东博会期间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一、全区各类安全事故情况
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各类重特大事故有所下降。今年1至8月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9647起,死亡 2855 人,受伤 8636 人,直接经济损失 7539.41 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509起,下降20.64%,少死亡357人,下降11.11%,少受伤1377人,下降13.75%,直接经济损失下降3.19% 。其中:
道路交通事故 7119 起,死亡 2230 人,受伤 8358 人,直接经济损失 3037.57 万元,同比分别下降 23.15% 、11.86% 、13.38% 和 23.29% 。一次死亡 3 人以上事故 68 起,死亡 242 人,同比事故起数下降 1.45% ,死亡人数下降 14.49% 。
工矿商贸企业事故 282起,死亡 267 人,受伤 87人,直接经济损失 1044.52 万元,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下降 8.14% 、1.48% 和 16.35% ,直接经济损失上升 5.70% ;一次死亡 3 人以上事故 6 起,死亡 20 人,同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4.29% 和16.67%。
火灾事故 1750起,死亡 80 人,受伤 69 人,直接经济损失 3251.69 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和受伤人数分别下降 13.54% 和 10.39% ;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上升 12.68% 和 28.58%;一次死亡 3 人以上事故 2 起,死亡 6 人,同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平。
水上交通事故 23 起,死亡 11 人,直接经济损失 190.88 万元,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上升 21.05% 和 57.14% ,直接经济损失下降 34.32% 。
铁路路外(含地方铁路)事故 341 起,死亡 253 人,受伤 83 人,同比分别下降 14.54% 、 14.24% 和 25.23% 。
农机事故 132 起,死亡 14 人,受伤 39 人,直接经济损失 14.75 万元,同比分别下降 7.69% 、63.16% 、45.83% 和 26.84% ;一次死亡 3 人以上事故 1 起,死亡 3 人,同比分别下降 66.67% 和66.67% 。
二、全区各地级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今年1至8月份,全区死亡2855人,占全年控制指标的62.79%,比进度控制指标少死亡177人。其中:
钦州市死亡63人,占年度控制指标 48.84% ;崇左市死亡96人,占年度控制指标50.79% ;百色市死亡230人,占 年度控制指标54.89% ;玉林市死亡266人,占年度控制指标54.96% ;北海市死亡67人,占年度控制指标56.78%;防城港市死亡53人,占年度控制指标58.89% ;南宁市死亡512人,占年度控制指标61.86% ;柳州市死亡292人,占年度控制指标 61.86% ;贺州市死亡138人,占年度控制指标63.59% ;河池市死亡307人,占年度控制指标65.74% 。
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突破进度控制指标的地级市有:贵港市死亡156人,占年度控制指标66.95% ,突破进度控制指标的0.28个百分点;来宾市死亡134人,占年度控制指标 69.07% ,突破进度控制指标2.4个百分点;梧州市死亡160人,占年度控制指标72.40%,突破进度控制指标5.73个百分点 ;桂林市死亡283人,占年度控制指标76.28%,突破进度控制指标9.61百分点。
高速公路1至8月份交通事故死亡98人,占年控制指标91.59%,突破进度控制指标24.92个百分点。
三、前八个月安全生产的主要特点
(一)1-8 月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上稳定好转,四项主要统计指标均有所下降。
(二)重特大事故有所下降。 1-8月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1起,死亡12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少死亡46人,分别下降75%和79.31% ;一次死亡3至9人事故77起,死亡262人,事故起数减少1起,下降1.28%,少死亡5人,下降1.87%。
(三)大部分行业和领域安全状况持续好转。1-8月除水上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火灾事故死亡人数上升外,道路交通、农机事故四项主要统计指标全面下降;工矿商贸、铁路路外(含地方铁路)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均有所下降。
(四)大部分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全区 14 个地级市有 10个市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分别是钦州市、崇左市、百色市、玉林市、北海市、防城港市、南宁市、柳州市、贺州市、河池市。钦州市未发生一次死亡 3 人以上事故。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总体下降,但高速公路事故死亡人数大幅度上升,同比上升36.11%,主要是由于机动车驾驶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超速行驶、保持车距不够等原因引起。
(二)火灾事故死亡人数持续3个月上升,其中,电气引起的火灾居多,发生 463 起,占总数 26.5% ,用火不慎引起火灾 347 起,占总数的 19.83% 。
(三)采石场事故大幅度上升,发生52起,死亡52人,重伤11人,同比分别上升40.54% 、40.54%和266.67%,事故原因主要是采石场数量多,规模小,安全条件差。坍塌、高处坠落事故占百分之八十以上。
(四)个别地市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桂林市、来宾市事故同比大幅度上升,分别上升25.78%和10.74%。桂林市道路交通和火灾事故多发,两类事故分别造成死亡203人和19人,分别上升30.97%和216.67%。
(五)突破全年进度控制指标2%以上的地级市和单位是:高速公路(24.92%)、桂林市(9.61%)、梧州市(5.73%)、来宾市(2.4%)。如上所述,高速公路事故多发原因主要是车辆超速追尾;桂林市是道路交通、火灾事故多发,此外,铁路路外事故死亡人数上升18.18%;梧州市是工矿事故多发,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30.77%;来宾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6.47%,工矿事故和铁路路外事故死亡人数也占较大比例,分别上升6.67%和5.56%。
五、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1-8月我区各类事故死亡人数虽然没有突破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但从整体看,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和领域重大事故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伤亡事故总量较大,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历年的教训告诉我们,每年后几个月既是生产旺季又是事故高发季节,这必须引起大家的高度关注。为确保今年国庆节和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安全生产,确保全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任务的完成,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抓好以下几项防范措施:
(一)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辖区)的安全监管。针对近期高速公路追尾事故多发的特点,有关部门应加大路面的检查的力度,对超载超速车辆予以重罚。同时制作反光防追尾警示标志牌,凡驶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尾部都要悬挂防追尾警示标志牌,预防和减少追尾交通事故发生。针对桂黄321、323国道车辆流量大,安全辅助设施不到位,易造成事故多发的状况,应当在警力、装备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提高重点路段路面的安全监控力度。
(二)加强公共集聚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重点加强对车站、码头、机场、商场、市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歌舞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建立并执行重大火灾隐患公示制、火灾隐患举报制、市县乡政府对行政区域内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对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制等,完善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并加大执法力度,对久拖不改的“老、大、难”火灾隐患,必须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消除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三)加强对矿山的安全监管。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精神,狠抓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大对采煤县县长、乡镇长、煤矿企业负责人(含煤矿主要出资人)、管理人员和新入矿工人的培训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要立即停产整顿,对“停而不整”和经整顿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要坚决关闭。对非法生产的小煤矿要坚决予以取缔。要强化对非煤矿山的管理,严防发生透水淹井、冒顶、炮烟中毒、尾矿库垮坝和火工品事故等重特大事故。同时要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为契机,规范采石场台阶化开采,通过开采设计、安全评价、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等措施,不断提高采石场安全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今后凡是一次发生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采石场,一律吊销有关证照,并予以关闭。
(四)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颁证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桂政阅(2005)78号)的精神,依照法定程序加快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评价、技术评审和现场核查进度,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标准,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高危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证工作。
(五)切实做好国庆节、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安全生产保障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抓紧抓好关键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控管理工作。要针对节日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安全生产领域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立足超前防范,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确保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十月上中旬,自治区安委会将组织自治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南宁市政府,共同开展一次矿山、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的专项督查,消除重特大事故隐患,确保东博会期间安全生产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