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贴应慎行


4月28日,深圳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帮助我市酒店餐饮等旅游服务性企业减轻“非典”造成经营困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理由是这些行业受“非典”影响最大,主要措施有暂缓和减免收费与缴税、给予用电补贴以及特别临时补贴。5月19日又有关于该《措施》实施情况的后续报道。笔者认为深圳市政府现在出台的这个《措施》值得商榷。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政府在经济运行过程中自然应该遵循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政府只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才干预经济运行。而现在越来越多的实践还表明,政府在治理“市场失灵”的过程中往往又会导致“政府失灵”。即使是上述传统上被认为应该由政府干预的领域,有些问题也不如市场解决来得有效。


“非典”确实给我们的经济生活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政府在防治“非典”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是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市场失灵的一种)。可现在政府却在“帮助”竞争性的商业服务企业。商业活动本身就有风险,盈亏都正常。要是企业一遇到风险、亏损了,政府就坐不住,就要“帮助”的话,大家都去经商算了,反正可以包盈不亏。如果以后又碰到类似情况,相信很多企业也会向政府大倒苦水,希望得到“帮助”。可别小看这种政府“帮助”带来的不良预期,有时预期对经济主体的行为是关键性的。


《措施》还要求有关部门根据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这等于是政府在“设租”。即使办法本身制定得公正合理,在具体操作中也会存在一定的弹性。谁能保证这些措施不被扭曲?即便上述问题不存在,企业的“道德风险”也不可避免。对企业来说,本来不那么苦也要叫得那么苦绝非难事,现在的企业有三四本应付不同部门的账簿并不稀奇。


5月19日《深圳商报》关于此事的后续报道《企业减税不搞“一刀切”》就更让人费解了。文中着重指出了这些行业的“马太效应”。“并不是所有的服务性企业都是经营单边下滑,那些卫生条件好、信誉过硬的餐饮企业…反而逆市上扬,个别酒楼出现火爆现象”。为此,“他们(地税罗湖分局)将60多家经营畅旺的服务企业调高了税收定额…对因经营困难申请缓交税款的纳税人,及时受理并加紧审批,尽量缩短工作时限…对经营向好的企业敦促他们按时足额纳税。”


这是什么逻辑?市场竞争本来就优胜劣汰。面对“非典”带来的市场风险以及顾客对卫生质量的更高要求,“卫生条件好、信誉过硬”的餐饮企业“反而逆市上扬”是“优胜”。而那些卫生条件差、信誉不好的企业“经营困难”就是“劣汰”。市场正是通过这种优胜劣汰机制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可我们现在不是保护竞争,而是保护弱者、劫富济贫。对好的企业不仅不鼓励,还要调高税收定额。对差的企业反而给予税收上的优惠。这样,好的企业积极性受打击,差的企业也不会改进。


我们的政府现在仍然套用旧的思维逻辑,通常也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能力。其实政府在市场面前往往是无能为力的。这又让我想起了由深圳市政府出资并控股的创新投。政府的本意是好的,可无意中犯了创新投资运作的大忌,结果可想而知。


政府补贴是一把双刃剑,运用得好可以促进经济发展,运用得不好反而会扭曲资源配置。成熟市场经济国家通常也只是在有限的范围内给特定的行业以政府补贴。希望今后我们的政府在给予补贴的时候能够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