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1月,毛泽东的家庭生活收支详细账如下:
账目的收入部分有三栏,分别是:“上月接转14095.45元;毛泽东工资404.8元;江青工资243元。”
那个年代,一个国家主席家中有一万多元活钱在账上不新鲜,特别是毛泽东,据毛泽东警卫李银桥说,毛泽东50年代的稿费就达100万元,毛泽东本人不经手,由中央特别会计室管理。家用不够,或有重大的派场花销时,经毛泽东同意,从稿费中拨转、开支。
毛泽东的工资404.8元,1955年7月国家行政机关人员实行薪金制时定的,直到他离世一直没动;江青的工资243元,是当时的文艺二级,后来文化大革命,她当了中央文革小组组长,一下调到342.7元。那时全国人民工资都不动,她能一下长近100元钱的工资,也是破天荒。
支出一栏列有六项:“月房租费125.02元(这说明毛泽东住中南海是付房租的。);12月、1月党费40元;日用消费品92.96元;液化气9.6元;伙食659.13元”,“送王季范、章士钊4400元”。
日用消费品,据说此账之外,还专有一个日常杂费开支表,其中包括毛泽东买书,孩子的衣物、生活用品,老家亲友来访在京的花销、往返路费,江青看戏、买唱片和摄影方面的花费。据说在生活费用开销上毛泽东很注意节约,平时不过问,月收支不平衡,钱不够用时,毛泽东就找工作人员来,询问查对,叮嘱注意节俭。对江青,摄影方面钱花多了,就控制购衣物。江青跟着毛泽东的时候,也不是想买什么就能买什么。
1955年实行薪金制以后,李银桥曾草拟过一个《首长薪金使用范围、管理办法及计划》,毛泽东批示了照办。那上面列的主要开支是九个项目,其中主食450元;副食品120元;日用开销15元,加上杂支零用18元,才33元,但那是50年代,到1968年,中国第一家庭的日用开支92.96元,也没逾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