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社会资源的控制权竞争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相对而言,公司治理运动只是其现时的一种表象。随着这一资源竞争的重心由“所有权”转向“控制”,理论界曾预言,在经济自由与放松管制之后大规模的管制浪潮和严格的法律规范将成为这场转变的最终结果。
但是,事实并非完全如此。自我管制范式的合理性便是其中的原因之一,它使得公司治理机制成为资源控制权竞争的广阔舞台。从公司的起源与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结构中可以看出,风险或风险管理是一个核心理念;风险管理在公司治理的框架内通过履行受托责任机制得以实现,包括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审计(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十九世纪末现代公司体制的成熟与繁荣在很大程度上便得益于这一治理框架和受托责任机制的形成与发展。
然而,公司治理及与其相应的受托责任机制在现有经济环境中的适应性和有效性逐渐开始遭受到新的质疑和挑战;一向作为公司治理痼疾的内部控制再次成为关注的焦点,尤其是“内部控制——风险管理” 的新概念论预示着公司治理原则的演变,构成了内部审计角色嬗变的制度背景,也隐喻了风险管理与受托责任之间关系的新内涵:风险管理不仅是单纯的技术度量,更是受托责任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