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风险投资业:内外有别?


弗朗西斯科•格雷拉(Francesco Guerrera)、叶之宇(Andrew Yeh)

 

在所有依靠政府行政命令才得以建立的行业中,风险创投业看上去不像是其中之一。

 

基于创业者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前者有远见但缺资金,后者则既有资金又甘冒风险,因此而形成的风险创投产业不善于受国家官僚机构的严格规管。

 

但是在中国,权力强大的国家发改委(NDRC)似乎已决意创建国内的风险创投龙头企业,做法是为它们提供比外国竞争对手更优惠的待遇。

 

正如《金融时报》昨天报道的那样,作为中国最高经济规划部门,国家发改委已发布有关规定,旨在鼓励风险创投企业的形成,这些企业须由中国经理人管理,中国投资者出资,并让中国企业得益。

 

国内股本公司所得到的甜头就是国家发改委的“推荐意见”,让地方政府提供税收优惠、贷款,甚至直接投资。

 

中国风险创投企业还将享受与外国对手相比不那么严格的金融和监管规限。

 

“这是政府想创建一个新产业的尝试,”路伟律师事务所(Lovells)驻北京高级律师李大诚(Rocky Lee)表示。“他们想填补这方面的空缺,因为政府认为这是一个极佳的产业。”

 

这一名为《第39号令》的措施已引起了外国私人股本集团和贸易官员们的担忧和失望。外国私人股本集团主导了中国的风险创投产业。

 

他们担心,政府的这一措施可能会偏袒国内投资人,减少外国企业的机会与回报。据估计,外国企业期望在未来数年里向中国企业投资大约50亿美元。

 

“这样做并不符合世贸组织(WTO)规则的精神,”一位国外创投资本家昨天表示。“我们只能希望,这种不同的待遇不会持续太久,而且政府不会走得太远,不会试图控制整个创投业。”

 

贸易官员也认为,中国的这个计划似乎是在歧视国外风险资本投资人,从而违背世贸组织规则的精神。但他们告诫说,不清楚该计划是否违反了这些规则的字面规定,也不清楚其它国家能否在世贸组织的准司法争议程序中成功地对上述计划提出挑战。

 

“中国人或许最终能侥幸成功,”一位贸易官员表示。

 

至于如何对待风险资本,在国际贸易法中尚属灰色地带。

 

有关该产业应归入银行业还是证券业,目前并无达成一致意见。中国已作了广泛的承诺,要开放其银行业市场;但对证券业所作的承诺则要弱得多。

 

贸易官员表示,如果这个问题真的需要接受检验,那么创投活动可能将被归入证券业,这样中国就能避免世贸组织的诉讼。

 

行业观察人士表示,发改委在这一时机推出该措施可能表明,中国政府对国外创投资本家在中国赚取的巨大利润日益感到不安。

 

一些著名公司,例如网络游戏公司盛大(Shanda)、基于网络的旅游代理商携程(Ctrip),以及今年在纳斯达克(Nasdaq)首发当天股价飚升的搜索引擎百度(Baidu)等,它们的名字已经成了让国外风险资本家获取巨大利润的代名词。

 

也有人认为,鉴于此前一些中国国有公司在海外遭受了挫折,包括最引人注目的中海油(CNOOC),因此第39号令也许是中国政府内部某些不断抬头的贸易保护主义言论的一部分。

 

中海油是中国第三大石油公司,对总部位于美国的优尼科(Unocal)发起了180亿美元的收购,但在遇到美国国会的激烈反对后,中海油被迫撤销了收购。

 

有些外国创投资本家的看法则较为温和,他们指出,国际企业将能保持相对于中国国内竞争对手的优势。

 

“为了在这一产业内取得成功,你必须拥有全球关系网,尤其是如果投资的退出途径是到纳斯达克上市,”一位创投资本家昨天说。“除非你拥有专业知识与判断力,否则任何税收减免都帮不了忙。”

 

不过,鉴于中国政府在接受资本主义时的从容及成功表现,外国人最好不要低估中国在风险投资业方面的努力。

 

水岸评论:该文虽然写的是海外VC对中国政府鼓励推动VC业的反应,但个人认为更应该看的是国内的VC,尤其是那些沉浸在形势一片大好的幻想中的国有VC们。VC业作为一种最具自由精神的行业,尽管在不太肥沃的中国大地上开始生根发芽,但也只有那些经历市场风雨,真正具有专业判断力和执行力的VC可以存活下来,并且树立起市场声誉。从某种意义上看,政府的鼓励仅仅代表一种信号,你就把它当信号好了,如果真把它当回事,尤其是当饭吃,那么,风光的时日如果有,也将是非常有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