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引进“洋教材”的价格瓶颈
叶行昆
2001年中国教育部颁发了《关于“十五”期间普通高等教育教材建设与改革的意见》(2001年3月6日,教高1号)(详见:“中华读书报”2002年1月16日第13版),该文件中提到:“要加强国外教材的引进工作。……加强对引进教材的宣传,促进引进教材的使用和推广。开展对国外教材的比较研究,扩大高校教材的国际交流。”有鉴于此,时下关于“洋教材”的引进和使用,成了业内相关人士议论的热点话题,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对此智者见智,仁者见仁,褒贬不一;但是,加强引进“洋教材”的工作力度,扩大使用“洋教材”的覆盖面,乃是大势所趋。
笔者无意在此介入使用“洋教材”在其教学层面的讨论,只是想就“洋教材”国内的销售价格略作剖析,意欲藉此说明我们在引进“洋教材”方面的价格瓶颈。
试以“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简称“中图”)最新编制的“外国社会科学新书目录”(2002.03)中的《成本会计》(Cost Accounting-13th ed)一书为例,该书的原始价格为US$:83.95,而折合成人民币的价格约为¥:805.92。那么,此人民币的报价依据何在呢?依笔者的工作经验推断,该书的国内计价结算方式应大致如下:原始价(外币原价:US$)×8.3(国家汇率)+海关税(进口税:13%)+企业营业税或增殖税(13%)+仓储费、货运费等(约5%)+企业利润(约30%)=人民币定价;而在一般情况下国内进口图书的通行计价结算方式为:原始价(US$)×9.6(进口图书贸易汇率)=人民币定价(此为“中图”与各地外文书店等的计价结算方式);而“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公司”(简称:“教图”)的计价结算方式为:原始价(US$)×8.3(国家外汇汇率)×115%(手续费等)=人民币定价;“中图”与“教图”两家的实际计价结算方式差异不太大。
再以我国的引进图书市场与新加坡的引进图书市场的市场销售状况做一番比较分析。若以北京、上海等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与新加坡的人均收入相比,假设这类城市的人均收入为¥1000.00,而新加坡的人均收入为S$1000.00,再假设一本英文原版教材的定价为$50.00;那么,该书在中国的市场销售价格为:¥480.00($50.00×9.6=¥480.00),而其在新加坡的市场销售价格为:S$91.50($50.00×1.83<美元对新币之汇率>=S$91.5)。这里,尤其要值得一提的是:在新加坡的进口图书销售市场上,图书的销售价格只是原始价格乘以外汇汇率,却无中国进口图书市场上的所谓“进口图书贸易汇率”或“手续费”等诸如此类的杂费;如果说新加坡是WTO成员国,可以享有关税优惠待遇,而我国现在亦是;两国的消费者仅此而言,理应享有同等待遇;此外,新加坡没有什么“图书进出口公司“,只有些出版商的代理机构,如Mc-Graw-Hill、Thomson Learning等;而在我国确有不少诸如“中图”、“教图”之类的公司。再问:在国外的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或地区,有否“图书进出口公司”?(请恕我孤陋而又寡闻,至少我从未听说过有“美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或“德国教育图书进出口公司”,而只有些BookService、BookTrader、Book-seller之类的代理公司;难道他们就没有什么图书的进出口贸易?难道在这些国家或地区就没有为企业生存而所必需的利润空间?)
再以上述两国的国民购买力相比,一本US$50.00的原版教材在中国市场上的售价为:¥480.00,占中国的人均收入48%;而在新加坡市场上的售价仅为:S$91.50,占该国的人均收入还不到10%。仅就此一价格,与两国国民的购买力进行相比,相差高达38%之多。如果将两国的人均收入同样折算成美元,¥1000.00÷8.3=US$121.00;而S$1000.00÷1.83=US$546.44;(姑且不论生活水平、物价指数等)新加坡人的购买力要高出中国人达四倍之多;由此可见,中国人购买“洋教材”的能力,远在新加坡人之下。两国的图书消费者在进口图书市场上的国民待遇竟有如此不同,更何况“洋教材”在我国的直接使用者——主要消费群体为广大高校的学生,他们的人均收入远未达到¥1000.00;而我国目前的“洋教材”价格定位,与这些学生的实际购买力相比,真可谓其相距足以千、万里计;所以,他们也只好“望‘价’莫及”,进而“望‘洋’(教材)兴叹”了。
较之国外的发达国家或地区,我国目前的“洋教材”价格定位相对偏高,乃是不争之事实;笔者以为这是限制广大师生使用“洋教材”的最直接的制约因素,也就是有“价格瓶颈”;这一“瓶颈”的存在,也有悖于教育部所颁发的文件精神。如果说“存在就是合理”,那么,我国的“洋教材”定价是否合理呢?应该说任何事的存在,其合理与否,是相对而言的。为什么同样一本“洋教材”,在两个不同的市场上,其售价竟有如此差异?一般说来,在一个较为完善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的价格体系应倾向于有利消费者,使之利益最大化;然而,我国目前的进口图书市场的价格机制是否合理呢?其中是否存在价格的扭曲因素呢?这里倒颇有可商榷之处。
毋庸置疑,我国的各类图书进出口公司,作为进口图书的代理商,均享有国外出版商提供的代理销售折扣,一般为销售码洋价(list-price)的30%左右;这便是代理商主要商业利润,较之于其它行业,有30%的利润空间,可谓利润不菲,空间很大;况且,这些图书进出口公司,作为国家指定的代理机构,具有行业的相对垄断权,他们不仅享有外商提供的销售折扣,还享有“进口图书贸易汇率”、“进口手续费”之类的优惠政策;如此“一箭双雕”、“一鸟二石”,可见,其平均利润率何止30%;就目前我国的市场状况而言,将一个超过30%利润率的行业,称之为“暴利行业”实不为过。某个行业竟有高达30%的利润留成,其所销售的商品价格体系是否合理,便值得注意了。当然,如果说这30%不是净利,还应除去管理费用、销售成本、税收等,那么,这些费用在国外同类行业中就不存在?非也,此类费用在任何企业的运行中,均概莫除外。问题在于一个企业的成本核算与利润留成如何分配,即投入与产出、成本与利润如何合理核算。无论如何,一个行业同时享有两种优惠条件,而将其商品销售价格游离于市场平均利润率时,这种售价未必是合理的,也绝非尽如人意的。从中也不难看出我国引进“洋教材”的价格“瓶颈”之所在了。
相对于国内的出版社以及各类书店而言,进口图书市场存在的行业垄断现象,缺乏竞争机制,尚未开放搞活,这也是不争之事实;有人美其名曰:此乃国情也,这是由国家制定的文化、意识形态领域内的保护政策规定所致。试问:此种政策规定的制定是哪朝哪年之事?再问:如今已进入网络时代,国际间的文化交流又是如此之频繁,仅靠几家图书进出口公司就足以保护得了文化、意识形态领域吗?再说在人类社会的文明发展过程中,有哪一种或哪一个国家的文化、意识形态是靠几家图书进出口公司保护生存下来的呢?(仔细想想倒有些滑稽了)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不利于消费者权益最大化的政策规定,其合理性何在?然而,非合理性的行业垄断政策规定的存在是否有悖于江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思想呢?
一种扭曲的价格或一种垄断的价格,必然产生于一个缺乏竞争机制的市场或一个垄断的市场。如今,我国已加入了WTO,进口图书的关税壁垒的打破,乃是势在必行;人民币与外汇的结算方式将更符合“经济全球化”的“游戏规则”,加强进口图书市场的竞争机制乃必然趋势;我国目前的各家图书进出口公司该如何重新定位,作为进口图书的行业“领头羊”或“龙头老大”,该如何将现行的价格体系更为合理化,打破“价格瓶颈”,从而能使“教育部”所颁发的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到“洋教材”的直接使用者——广大高校师生身上;这便是本文用意之所在,抛砖引玉,谨此由衷希望各位同仁参与议论。
(本文首发于:《中华读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