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大力推动城市社区建设?


 

 社区建设这一概念,最早是由民政部于19915月首次提出。当时主要是以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作为出发点,其目的在于开展社区服务,建立与完善社区服务体系。但随着城市改革的进一步深入,社区组织承担了越来越多的任务,许多城市的社会问题也日益暴露,于是城市社区建设正式提上国家的议事日程。1998年国务院政府体制改革方案中确定民政部在原基层政权建设司的基础上设立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进一步推动社区建设在全国的发展。江泽民曾多次强调要“加强社区建设”,尤其是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从而对城市社区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般说来,社区是指由居住在某一地方的人们结成多种社会关系的社会群体。由从事多种社会活动的人群,以地域为纽带所形成的社会区域生活共同体。社区是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人们生活质量的好坏,生活水平的高低,都直接与社区建设息息相关。依靠社区力量来解决社会问题,推动城市化、现代化是世界各国社会发展的主流趋势。对我国来说,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

1  城市社区建设是传统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必然需求。

传统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形成了政府和个人之间高度的依赖关系。这种个人对国家或政府的严重依赖集中体现于个人对单位的依赖。政府对社会资源的分配主要通过单位的环节起作用,企业事业机关等单位基本上已包办了职工的医疗保障、退休计划、住房、子女入学等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单位成为保障城市居民生活需要的重要来源,并形成充满父爱主义色彩的单位制福利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形成,单位制正趋于解体。公民的生活保障不断地走向社会化,生活重心也不断地属地化、社区化。“单位”功能的弱化,必然要求能过其他的途径来得到替换与补偿,而社区是最佳的选择。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出现的许多问题要通过社区建设来加以应对,也只有借助社区力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才能有效地整合社会资源,如今人们已不再满足于温饱,而是不断追求高质量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因而需要社区为人们提供各种生活服务设施和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活动。

2  加强社区建设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

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政府逐步的还权于社会,“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正在形成,政府对社会的控制相对减弱,从而扩展了人们的自由空间。但是在人们享有更充分的自由与权利的时候,不安全、不稳定的因素也在不断增多。这种不稳定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企业市场化带来了大量的下岗人员,而同时又有越来越多的农村人成为城镇人,就业形势紧张,再就业困难,导致失业人员、无单位人员大量增加;二是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以及高新技术的广泛应用,许多在岗人员的工作时间缩短, 尤其是网络化、虚拟化的发展,使一些人在家工作的形式开始出现,人们在社区生活、工作的时间大量增加。社区的重要性在人们的生活中日益突显,社区的社会事务日趋增多,社区的社会关系更趋复杂,如果不能及时理顺各种利益关系,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社会矛盾就有可能激化,引起社会的不稳定。因此,必须加强社区建设,利用社区资源去调整社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利用社区独特的工作方式去化解城市改革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利用社区特有的调控功能去创造安定的社会环境。从而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3  加强社区建设是城市基层政府转变职能和提高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

十六大提出要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这就从两方面对政府提出了要求,一方面要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放松政府对经济的管制,另一方面,又要改变职能,提高对经济和社会的管理水平。在基层,政府的改革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在有的地方非常突出。如原有的城市基层管理是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三级结构,虽然居委会应是居民自治组织,街道办事处也没有独立的行政地位,但它们行政化的色彩非常浓厚,其社会功能、自治功能相对薄弱,其管理方式与现代文明城市倡导的民主、自治精神等相冲突,有些基层干部由于习惯于用行政手段抓工作,不适应城市新的发展要求,工作时常处于被动状态。难以担负起社区工作的责任,因此,加强社区建设,把一些社会事务方面的管理职能下放到社区,确立社区建设在城市基层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主体地位,是新时期加强城市化管理的基本要求。它不仅有助于在城市区、街、居民以及各种中介组织之间,形成合理分工、相互协调、自我管理的基层工作机制,而且有助于增强群众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强化社会自组织和社会整合功能,从根本上提高社区的城市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