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免除农业税?


为什么要免除农业税?  

党国英

很多人把农业税看作一种土地财产税。如果这个说法能成立,那么,免除农业税是完全有道理的。我国目前还没有普遍对财产征税,对农业领域的耕地占用征税也不应该。在法律上,土地是集体的,农户不应该是直接的纳税主体。

免农业税的另一个理由,是把农业部门看作一个效果高度外溢的经济部门,政府理应免除对农业生产开征的税收。从技术性质上说,农业部门容易做到对环境的正向贡献。

免除农业税的理由从政府方面来讲,是因为农民收入低,征收农业税有失公正性,并在政治上产生很多问题。以后农民收入水平提高了,应该适用个人所得税。所以,从逻辑上说,农业税显然并不是一个针对所得征收的税种。

     从历史的眼光看,农业税实际上是国家在经济上对农民实行强制(管理)的一个表现。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以后,对农民的强制在经济上是低效的,在政治上是失分的。

从以上分析进一步推理,可以认为农业税的征收事实上在实行分税制的时候已经丧失了征收的理由。国家的财政基础越来越不依靠农业税,农业税的征收成本过于高昂,以及这个税种的其他弊端,早已使取消这个税种成为必然。 
     
停止征收农业税至少有两重意义:第一,政府要向农业和农民(真正的农民)提供无偿的公共服务。 付,财政会是净赤字。税收是国家公器,特别是现代国家的公器。对低收入 人群应实行低税或免税,甚至实行负税,以体现税收 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职能。个人所得税适用农民还是遥远的事情。第二,停止征收农业税还意味着停止国家与农民之间的掠夺式交易。围绕农业税而发生的各种搭车收费,具有掠夺的性质,因为相关收费机构并没有向农业和农民提供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