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部门要关注家属移民国外的官员


    最近几年,外逃贪官的数量越来越多,其所携带的赃款数额也不断扩大。从google中输入“外逃贪官”很容易搜索到“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非法套取40多亿元人民币巨额工程款,逃亡海外” ;“中国银行广东分行财会处处长许超凡、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许国俊与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的另一位负责人余振东盗用4.83亿元后,分别远遁海外”;“程三昌:河南豫港公司原董事长,曾任漯河市市委书记。2001年5月,程从香港不辞而别,携巨款1000多万元和情妇跑到新西兰定居。”等已经算不上是“新闻”的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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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与我国签订双边引渡条约的只有十多个国家,并且其中多数是发展中国家,没有一个西方国家。一旦官员出逃要将他们引渡回国显然是难上加难。在当前预防监督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若等到案发,犯罪嫌疑人可能已经身在国外,国内纪检机关已是鞭长莫及。因此,能否做到“尽早发现、尽快查处”就成了关键。虽然这只是一条治标之策,但至少可以将一部分人堵在国内,绳之以法。根据《中国贪官外逃资产转移三大途径》(国际先驱论坛报 2005-03-08)一文的描述,贪官出逃大致经过以下步骤:转移资产——家属先行——准备护照——猛捞一笔——辞职/不辞而别——藏匿寓所——获得身份。笔者就“家属先行”这一环节,谈一点点想法,希望纪检部门能关注家属移民国外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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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004年5月,孙民(化名)出现在美国休斯敦的街头,完成了一次贪官外逃的经历。两年前,孙民的儿子孙小飞(化名)高中毕业后,就自费去了美国的一所大学。孙民的妻子以陪读的名义在次年到达美国,母子俩在休斯敦的郊区买了一栋价值数十万美元的别墅,开始了奢侈的生活。在妻子到达美国后,孙民就让自己的一个下属帮他准备了第二本护照。因为孙在地方上神通广大,所以第二本护照的到手也很及时。这本护照帮助他取道新加坡,继而转至美国。孙民的妻子请人捏造假材料向美国的移民局申请政治庇护,其理由是孙民的夫人怀了第二胎,而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不允许这样。于是,她很快就凭借这个理由获得了美国政府的同意,可以在2006年之前拿到绿卡。这样一来,孙民在潜逃到美国后,身份也很容易合法化。(资料据《中国贪官外逃资产转移三大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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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的出逃除了东窗事发、临时决定的以外,一般都会经过一年左右的精心准备。在这段时间内,以上所列出的七个步骤将一一实现。不过,正因为时间长达一年之久,同时也为纪检部门的调查赢得了宝贵的时间。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纪检部门很少有利用好这段时间主动出击的,往往是官员到了国外,纪检部门才发现原来他/她原来是个贪官。这个时候已经晚了。其实,如果纪检部门能采取积极主动的姿态还是能发现很多问题的。我们撇开第一步“转移资产”不谈,因为这一步还是具有较大隐蔽性的。单就“家属先行”来说,该官员的妻子是否移民出国,孩子是否留学海外,甚至是通过什么方式出去等细节几乎是众人皆知。为什么街坊邻居、同事下级等大范围的议论引不起纪检部门的注意呢?笔者认为这一点值得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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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部门要转变查处方式,改被动为主。对群众议论较大的官员,尤其是有妻儿移民海外的官员要进行监督、观察,如果发现问题及早查处。同时,官员家庭信息在不涉及个人隐私的情况下也应公开。当然,纪检部门的监督、观察也是要有依据的。但总得来说,纪检部门如果能留意一下官员的家庭基本信息,对于发现腐败案件还是有帮助的。相信这种尽人皆知的信息也不会对官员的生活造成什么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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