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削是怎样产生的?
人剥削人是普遍存在的。有人存在的地方,就有人剥削人的存在。人可以合法地剥削人,也可以非法地剥削人。人的剥削可以形成一条剥削链。剥削链的下端是广大的人民,剥削链的上端是有势力的人。我们怎么能够观察到人剥削人的存在呢?我们可以从人的不平等中如财富、权利的不平等,来观察现实中人对人的剥削。那么,人是怎样剥削人的呢?人为什么能够剥削人呢?
人剥削人的基础是制度,只要存在制度就存在人剥削人,这是由制度的特点决定的。制度起源于人的行为轨迹。人只要活着,就有行为,有行为就有行为轨迹。人的行为轨迹可以很规则,也可以很不规则,这不重要,因为规不规则不会影响人的行为轨迹。制度就是别人为你画的行为轨迹。也就是说制度是别人告诉你该怎么说,该怎么做,该怎么行为。你会说我可以不听吗?当然不可以,因为法律制度会让你不听付出代价的。制度有成文制度和不成文制度,成文制度有宪法、公司对员工的制度,不成文制度有风俗、习惯等。制度的范围是存在争议的,在文革的时候,人的思想也归入制度的范围,很多人由于思想“犯法”而受到惩罚。制度是只包括人的行为呢?还是既包括人的行为、语言,又包括人的思想呢?我觉得制度应该只包括人的行为,人的思想和语言不应该包括在制度里,不然,这个社会会乱糟糟的。
制度是人制定的,制定制度的是谁?当然是一个社会的强势人群。强势人群制定制度为谁服务,这取决于强势人群的实际而不是口头思想道德水平,在目前的情况下,强势人群制定制度可不会为弱势人群服务。制度尽管存在协调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面,但总的来讲,还是为人剥削人服务的。有人说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我要说,在法律里面是人人不平等。记住:这个世界上没有平等的法律,所谓的平等法律是不存在的。提高人的实际道德思想水平,是一个巨大的教育工程,它的任务是改变一代人的思想观念,这个太难了,因为教育人的也是人。
人剥削人的根源是什么?是权利。我们经常能够听到这样的话,你的权利是人民给予的,按照这样的逻辑,奴隶主的权利难道也是奴隶给的?显然,权利不是人民给的。权利是人与人之间的不对称关系,只要有人就存在人之间的关系(除非他们不在一个空间),由于人之间的差异,加上人的道德品质的限制,人之间客观存在不对称的关系。这个不对称关系就是人的权利。权利是用来剥削人的,而不是为人服务的,服务人是权利的副产品。
在我们搞清楚了人剥削人的基础和根源后,我们就知道了人是怎样剥削人的。权利是人剥削人的根源,这个根源是客观存在的,也就是说,人剥削人是客观存在的。人剥削人的基础是制度,制度的起源是人的行为轨迹,制度是靠权利保证实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