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善民:强制性养老基金很有必要


在“50人论坛”(http://www1.cei.gov.cn/forum50/)上,有一篇茅于轼先生的文章:“强制性养老基金没有必要”[1]。文章的要义是: “社保养老金是一种特定的储蓄。在养老金制度下,国家强制每个人将一部分收入储蓄起来,以免今朝有酒今朝醉,导致储蓄不足。但是中国并不存在投资缺乏资金的问题,因此再去增加储蓄似乎没有必要。从微观的个人立场来看,一部分低收入人群,收入本来就低,再强制他们支付养老金,更是雪上加霜。还不如让高收入人群来负担社会再生产所需要的储蓄或投资,可能更合理一些。即使大家都不存社保养老基金,政府也不强制大家存社保养老基金,将来日子也不会比现在更差。但是,不论什么时候总有生活困难的人,尤其是老年人。对这部分人的帮助是我们真正要考虑的问题。所以社保养老基金是伪问题,公平分配是真问题。只要政府有足够的征税能力,能够从有钱人手中征到税,并把它调拨到穷人手中,社会保障的问题就可以解决。” 这篇文章如果出自一位学生,或者出自一位涉世不深、天真烂漫的年轻人之笔,犹可言也。可惜,这篇大作不是这种出处,所以有必要评论评论。 首先,茅于轼先生认为“社保养老金是一种特定的储蓄”这是对的,但接着认为“中国并不存在投资缺乏资金的问题,因此再去增加储蓄似乎没有必要”,这段话就不对了,或者说就与事实不符了。请看人家的实际资料:“2002年,养老保险工作的重点任务是:继续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防止发生新的拖欠”,“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的矛盾突出。预计全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可达2,043亿元,基金支出2,391亿元(含下半年用于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标准的支出,约53亿元),总体上收不抵支348亿元。”(史寒冰,[3])收上来的钱都不够发,可能有新的拖欠,还能叫“增加储蓄”吗? 茅于轼先生接着说:“即使大家都不存社保养老基金,政府也不强制大家存社保养老基金,将来日子也不会比现在更差。”说茅于轼先生这是在欺骗大家,也许双方都不高兴。但效果肯定是这样。问题不是大家“将来”怎么样,而是眼下企业退休人员就没法活。现在的企业退休人员拿到的养老金,“从实物平衡来看永远是现收现支的”,也就是现在企业的年轻人缴的养老基金。如果企业的年轻人大家都不缴养老基金,那是不是要叫现在的这些从企业退休的老年人住楼上的都去跳楼、住楼下的都去跳河? 茅于轼先生又说:“一部分低收入人群,收入本来就低,再强制他们支付养老金,更是雪上加霜”。这话听起来是关心低收入人群,其实不然。一部分低收入人群拿到的收入是维持现在低生活水平的一种收入;而强制他们缴纳的养老基金,一部分是个人应缴纳的,另外一部分是企业为其缴纳的。如果不采取强制缴纳养老基金,这些应缴纳的钱会不会加到这部分低收入人群手中呢?不会,起码是不一定,不会全部。为什么?理由就是这些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已经能够维持现在的低生活水平了。另一方面,你缴纳了养老基金,就表示参加了养老统筹,缴够一定年限,到退休的时候,就可以享受退休养老金。而退休养老金的计算,基本上也分两部分,一部分是与个人历年缴费有关的个人帐户养老金,另外一部分,也是重要部分,即所谓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与本人退休时的社会平均工资有关。这样的养老金构成,有点“劫富济贫”的含意,实际上对低收入人群有利。 茅于轼先生接着又说:“只要政府有足够的征税能力,能够从有钱人手中征到税,并把它调拨到穷人手中,社会保障的问题就可以解决。”作为经济学家大师,这样看问题是不是太肤浅了点?大家知道,在改革开放以前,企业利润、税收统统上缴,机关事业、企业职工工资包括退休人员退休金,都在原单位领取。改革开放以后,利税分开,国家收税,利润归企业。征税是带强制性的,如果谁不依法纳税,法律就可以治你、抓你、罚款甚至判你多少年。所以,税收总是有保证的。这样,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是有保证的,而且随着税收收入每年百分之二、三十左右的增长率而作相应增加。而企业呢,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如果还是到各企业单位领取,那些传统行业,如棉纺厂、自行车厂之类,退休人员比上班族还多,以前是利税大户,现在连在职职工工资都发不出,不要说退休职工的养老金了。而那些新兴产业部门,中外合资企业,外资独资企业,几乎都是年轻人,不存在养老金问题。所以,社会矛盾很突出。于是就有人提出企业养老基金社会统筹的办法。不管新老企业,都按统一标准缴纳养老基金,然后统一发放。一开始,社会保障养老基金的缴纳是按各企业单位收支差额缴纳到社会保障局的,即只缴年轻职工应缴养老基金与应付本单位退休职工养老金的差额。实际上还是:那些传统行业上缴的养老基金差额是负值,新兴产业部门上缴的养老基金差额是正值。统筹统筹,就是要拿正值去补负值,社会保障局就是做这方面工作的。可惜新兴产业部门的觉悟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高,该缴的正值养老基金差额收不上来,缴负值养老基金差额的企业倒老来社会保障局催要。怎么办呢?于是又有高人建议请税务局代收养老基金。可能有人要发笑,养老基金缴给社会保障局和缴给税务局还不是一码事,反正都在银行划划帐。天真的人们那里会知道,税务部门是强制单位,你不缴税,税务局就不给你发票。一个企业要是没有了发票,还做什么生意?现在,如果哪个企业不缴养老基金,你也拿不到发票。企业只好乖乖地缴上养老基金,暗地里在骂:出这个馊主意的人真坏!而企业退休老人则说:这个建议好得很!所以,强制缴纳的养老基金,实质上就是一种税,只不过是预先作了定向分配,相当于转移支付,专款专用。 茅于轼先生又说:“社保养老基金是伪问题,公平分配是真问题。”这话很对,但是“只要政府有足够的征税能力,能够从有钱人手中征到税,并把它调拨到穷人手中,社会保障的问题就可以解决”这句话就可能存在问题。这里有两个方面问题,一是“从有钱人手中征到税”,二是“调拨到穷人手中”。政府征税虽说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也得讲点道理,总不能象古人那样,理理胡须也来个“捋须税”。养老基金不是税,胜似税,这不挺好么。收上来的税款肯轻易“调拨到穷人手中”吗?如果能做到这一点,怎么会出现“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差距过大的矛盾”呢?(史寒冰,[3])现在媒体上又在讨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保)向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保)并轨的方案,为什么没有人提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农村,全社会养老基金统筹?给机关事业单位的个人建立个人养老基金帐户又不是技术上没法办到的事。是不是社会主义的经济规律就应该是机关事业单位和工农两大养老板块?茅于轼先生在另外一篇文章中说:“现在所有制度设计都是按照‘人有私心’来安排的。”(茅于轼,[2])“强制性养老基金”是不是一种“制度”?机关事业单位的人是不是也是“人有私心”的人?如果掌握生活资料分配大权的人们、“制度设计”师们,运用西方主流微观经济学基础、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不顾“生活困难的人”,敢问先生有高招、妙招吗? “在某意义上说,我国的经济增长是以劳动者的权利和利益损失为代价的”。(史寒冰,[4])从今年开始,许多企业退休老人将由企业逐步移交到其居住的社区实行“属地化管理”,从此,“企业人”变成了“社会人”,企业再也不“欠”您什么了,如果您还对“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差距过大”而心存不悦,以后将由社区街道向您提供临终的精神慰藉。 把茅于轼先生的两篇文章统一起来看,人们也许不会那么多书生意气。 为了市政府门前清静点,恐怕还得实行“强制性养老基金”。什么时候没有“人有私心”了,特别是“制度设计”师们成了让梨的孔融了,人们再来讨论这个问题也不迟。 参考文献 [1] 茅于轼,“强制性养老基金没有必要”,(50人论坛·北京),2004.06.18。 http://www1.cei.gov.cn/forum50/ [2]茅于轼,“制度经济学在中国的应用”,(50人论坛·北京),2004.06.11。 http://www1.cei.gov.cn/forum50/ [3]史寒冰,“2002年劳动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状况分析”,经济学家网站,2004-06-10。 [4]史寒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社会保障”,经济学家网站,2004-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