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伤赔偿律师15010505535
中国法院网讯 盛先生在卸货时,不慎从卡车上摔下造成脚跟骨折。为讨得赔偿款他把雇主胡某告上法院,索要伤残赔偿金、误工费、营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总计人民币达14.8万余元。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由胡某赔偿盛先生各类款项12.25万余元。
小老板胡某在本市租房经营物流,负责联系港区的货物装卸,租其他公司货车作工具。2009年1月起,盛先生经人介绍来胡某处负责装卸作业,胡某向盛先生支付报酬。同年9月7日夜间,盛先生在港区作业时,脚穿拖鞋的他从货车下车,不慎摔倒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