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归档:陈剑峰

中共党员,1996年执业律师已16年,现为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2012年8月从腾铭所调入常鸿所),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国内工伤赔偿著名律师,中国工伤赔偿著名律师。擅长劳动争议(尤为擅长工伤赔偿)、婚姻继承及与婚姻继承有关的房产纠纷法律事务。曾分别获得北京市丰台区法律援助优秀律师、北京市首批法律援助十佳优秀律师、首都奉献奥运好市民等荣誉称号。多次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盛情邀请,做客直播间,为全国听众解答法律咨询。陈剑峰律师在首都北京执业十年来接受《羊城晚报》、《广州新快报》、《上海法治报》、《燕赵都市报》、《北京社区报》、《北京劳动午报》、《北京晚报》、《北京法制晚报》、《环球时报英文版》、《国际金融报》、《法制日报》、凤凰新媒体、新华通讯社、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澳大利亚广播公司、北京丰台区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央电视台等国内外知名媒体的采访、专访、刊登文章或成功案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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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兼职:

北京市第一批未成年人维权律师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信访接待律师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网劳动政策法规库专家组成员
北京市丰台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成员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法治中国》、《都市法宝》、《华夏之声》节目重要嘉宾

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法律服务宣讲团成员

   曾获荣誉:
北京市首批法律援助十佳优秀律师       2002—2003年度
北京市丰台区法律援助先进律师     2004年度
北京市丰台区法律援助先进律师     2005年度

什么是离婚损害赔偿?


什么是离婚损害赔偿?
原创作者:北京市婚姻家庭法著名律师陈剑峰律师 咨询电话:13910909615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因法定的严重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离婚损害赔偿权的成立需具备严格的条件:第一,一方必须具有法定的严重过错行为,限于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四种行为。除此之外的其他过错行为不能成为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第二,另一方无过错。如果双方都有同样的过错,则任何一方都不能以对方有过错为由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第三,必须因严重过错行为导致了离婚。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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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家务劳动的补偿请求权?


什么是家务劳动的补偿请求权?
原创作者:北京市婚姻家庭法著名律师陈剑峰律师 咨询电话:13910909615
 
    家务劳动的补偿请求权,是指在适用分别财产制的家庭中,一方因为在家务劳动中付出较多,在离婚时向另一方提出补偿家务劳动的请求权利。
    《婚姻法》第40条明确了家务劳动的补偿请求权:“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需要强调的是,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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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探望权?


什么是探望权?
原创作者:北京市婚姻家庭法著名律师陈剑峰律师 咨询电话:13910909615
 
    探望权,是指父母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依法享有在一定时间、以一定方式对该未成年子女进行探视、看望的权利。探望子女可以使未成年子女享受到正常的父母之爱 , 减少家庭破裂给孩子幼小的心灵带来的创伤。这既有利于子女的学习与成长 , 也有利于子女的心理健康,体现了对未成年子女权益的保护。探望权的行使是离婚后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实现监护权的重要保证。
    探望权的行使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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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什么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原创作者:北京市婚姻家庭法研究方向著名律师陈剑峰律师 咨询电话:13910909615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的规定,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俗称“包二奶”、“姘居”。偶尔地与他人同居,不属于婚姻法上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如果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则构成重婚,属于《刑法》制裁的对象。一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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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协议离婚?


什么是协议离婚?
原创作者:北京市婚姻继承法研究方向著名律师 咨询电话:13910909615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异,并就离婚的法律后果如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经过国家婚姻登记部门的认可来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在婚姻法学理论中,又将协议离婚的法律程序称为登记离婚,由国家主管婚姻登记的部门依法对双方的离婚请求进行审查和登记。我国的协议离婚由《婚姻登记条例》来规范,男女双方的协议离婚,应当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属于行政登记管理程序。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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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诉讼离婚?


什么是诉讼离婚?
原创作者:北京市婚姻继承法研究方向著名律师陈剑峰律师 咨询电话:13910909615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虽双方同意离婚但就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协议,有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调解或判决的离婚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明确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诉讼离婚,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双方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外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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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什么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原创作者:北京市婚姻继承法研究方向著名律师陈剑峰律师  咨询电话:13910909615
 
感情确已破裂,是指夫妻感情确已出现裂痕,达到真实、完全、长久地无法挽回的地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人民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法定标准。通常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而不是即将或可能的破裂;二是夫妻感情破裂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非假象或第三人的主观臆断。
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概念比较抽象,难以把握,所以《婚姻法》采取了列举性地规定了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另外,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也采取了列举性的规定。为了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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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遗嘱形式无效


这样的遗嘱形式无效
 原创作者:北京市婚姻继承法研究方向著名律师陈剑峰律师 咨询电话:13910909615

        案情简介:
田红与前夫离婚后,自行抚养3个孩子,儿子田一,长女田清,次女田楠。2008年6月5日,田红带着3个孩子与赵忠槐再婚。赵忠槐也系再婚,孩子赵龙一直和他奶奶生活。再婚前,赵忠槐买了一套房,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赵忠槐。此房系赵忠槐和田红共同出资购买。2008年6月21日,赵忠槐和田红签订一份协议书,协议内容是,“一、该房系双方共同所有,按出资比例确定份额;二、该房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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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有精神病,丈夫可以提出离婚吗?


妻子有精神病,丈夫可以提出离婚吗?
原创作者:北京市婚姻继承法著名律师陈剑峰律师 咨询电话:13910909615
 
问题:
陈剑峰律师,您好!请问您:和妻子结婚10年,在婚前就知道其有精神病史,再三考虑后同意与她结婚。现结婚10年了,由于无法忍受其频繁发病,想提出离婚,但现在有二套住房是妻子的舅舅赠与给妻子的,房产证上只有妻子一个人的名字。想咨询一下,到时如果法院判的话,法院能否判与妻子的离婚?另房子到底是归谁所有?
首都陈剑峰律师回答:
1、婚前虽然知道妻子有精神病史,但如果婚后久治不愈的,一般法院会判决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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