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0日,军事法院依法对解放军总后勤部原副部长谷俊山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行贿、滥用职权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谷俊山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赃款赃物予以追缴,剥夺中将军衔。案件审理期间,军事检察院补充起诉谷俊山犯行贿罪。(新华社电)
谷俊山被判死缓,也是十八大后落马大贪官的第一例。出生于1956年10月的谷俊山,早年曾在老家河南濮阳军分区任职,因“脑子灵活,善于经商赚钱”得到赏识,历任濮阳军分区后勤部供应科科长、经营办副主任、后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