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一则报道,称麦当劳因为不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四川省邛崃市金龙酒厂“五棉及图”核准注册,麦当劳公司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告上法庭。
麦当劳公司起诉的理由是,其M图形商标是世界驰名商标,在中国也是驰名商标,四川省邛崃市金龙酒厂的“五绵及图”与原告的M图形商标属近似商标,不应当获得注册。
我对“五棉及图”商标进行了查询(见下图),该商标由中文字“五棉”和由英文字母&ld...
作者文章归档:毕振文

逝者肖像权的保护
近日,接触到一件事情,某公司想把一位已去世的发明人的肖像使用在产品包装上,问我是否可以。联想到进来鲁迅之子周海婴提出的为了保护鲁迅“肖像”的系列案件,这类事件的确值得我们思考。
最高人民法院2006年6月26日曾经给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答复,称:公民死亡后,其肖像权应依法保护。任何污损、丑化或擅自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死者肖像构成侵权的,死者的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实这个答复存在一定的问题,因为根据《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死亡时,其民事权利能力终止,肖像权作为人格权,也应当予以终止。我初步找了一下相关案例,大多数都判决了精神赔偿或者以调解结案,...
商标异议等行政程序的加快
一直以来,在商标异议、申请复审、异议复审、撤销注册不当申请等行政案件中,由于案量很大,审理起来比较慢,一般都需要三年甚至五年以上的时间,可谓“老牛拉慢车”。现实中,为了阻止他人合法商标的注册,还有很多恶意进行异议的情况,这个是标准的“损人不一定利己”(当然他们主观上是要“利己”的)。这都给商标申请人带来了很大的麻烦,甚至对申请人的经营带来决定性的影响。
如此拖沓冗长的程序,商标申请人或者相关当事人是否只能“傻傻等待”呢?目前很多律师和商标代理机构基本都是束手无策。其实,还是有那一丝花...
彪马维权也疯狂
彪马公司的“扫荡式”维权能起到多大效果?在维护知识产权的同时,又将给彪马公司在品牌形象、企业口碑等方面带来哪些影响
文
2009年8月底至9月初,知名体育用品企业——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下称“彪马公司”)诉秦皇岛几家企业侵犯知识产权案陆续开庭。此前不久,彪马公司将河北省秦皇岛市的近20家企业告上法庭,上述案件就是此次彪马公司系列维权案的一部分。
彪马公司此举无疑再次彰显其维护知识产权的决心。然而,频繁的维权也可能伴随着一些问题:
一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