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官员向宪法宣誓意味着什么?
“中国拟立法实行宪法宣誓制度。今后,我国部分公务员就职将向宪法宣誓。”今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开始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草案)》。根据草案,中国拟以立法形式正式规定实行宪法宣誓制度。(2015年06月24日中国新闻网)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国家公职人员在任职时向宪法宣誓,是世界上多数国家普遍采取的一种制度——据统计,在193个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中,明确作出相关规定的有177个。我国正式规定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即标志着依宪治国将从理念变成现实,也标志着任何超越宪法的特权都将会被审查追究。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而在目前,我国各种法律法规、地方立法与宪法相冲突的现象并不少见,一些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淡薄、不依宪办事的现象也经常性存在。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甚至还发生了了一些公民基本权利遭到公权力侵犯的严重事件,从而大大削弱了宪法的权威,让动摇了人们对司法的信任。所以,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就是告诉全体社会成员,一切权力行使都以宪法为依据,一切治理活动都在宪法框架内进行,没有任何超越宪法的特权。
法治昌明之时,也就是政治清明、国泰民安之时。让经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庄严的就职仪式上向选民或者代表机关宣誓,对国家法律和权力赋予者郑重承诺,既有助于激励其忠于和维护宪法,也有助于公民更好地认知和运用宪法,使全社会尊重宪法、热爱宪法和信仰宪法。
尽管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草案暂未将全部公务员纳入宪法宣誓制度的适用人员范围,却已把坚定宪法信念、崇尚宪法精神传播到了社会的角角落落,从而使人民群众对建设法治社会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也增强了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因为向宪法宣誓,就意味着向依照宪法精神制定出来的所有部门法宣誓,意味着向广大人民群众宣誓,意味着宣誓者将时刻受到誓言和自身道德良知的约束。
“我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宪法职责,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忠于祖国、忠于人民,自觉接受监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努力奋斗!”——这短短65个字的誓词,绝不只是一种简单的公开表达,更是对法律忠诚的严格要求、对人民负责的庄严承诺。因此,如何将党交付的政治责任、人民委托的公共使命、依法治国的程序安排有机结合起来,将会成为每一个公职人员必须严肃思考的问题。
庄严的仪式,郑重的誓言。让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将会使学习宪法、敬重宪法、遵守宪法、捍卫宪法成为新的一种社会常态。但愿在向宪法宣誓的铿锵之声中,每一个中国人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尊严和荣耀,都能沐浴到民主宪政的光辉和灿烂。
(李吉明2015年6月24日 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