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带队检查接受吃请”胆从何来?


官员“带队检查接受吃请”胆从何来?

  2014年10月14日,安徽泗县农机局副局长卢书华等四人到黄圩镇慧川农机合作社检查土地深耕工作。中午该合作社理事长郭明生宴请卢书华一行。席间喝五瓶白酒,郭明生返回时车祸身亡。卢书华被撤销党内外职务,同行其他人员均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014年11月13日新华网)

  适逢秋收秋种的关键时期,作为农机主管部门深入基层检查指导有关工作,本来是应该“点赞”的好事。没想到的是,身为农机局副局长在带队检查工作期间,由于接受吃请而导致相关人员因车祸身亡,实在是难逃其咎。尤其是在作风建设进入新常态、依法治国正全面部署的今天,出现这样的“事故”,更加应该受到“众遣”。那么,究竟是什么导致了这场不该发生的“惨剧”的呢?我们又该吸取什么教训?

  “法纪”意识严重匮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党的纪律是党内规矩。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众所周知,公务人员工作日期间不得饮酒,这是党纪党规明确规定的。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一些领导干部却不拿党纪党规当回事,缺乏严格的“守纪”观念和坚定的“法纪”意识,常常被一些司空见惯的“礼尚往来”、“人情世故”所左右,不仅不能带头守纪守法,反而带头违法乱纪甚至顶风违纪。前文提及的这位副局长一行,按理不应该不知道“禁酒令”,然而,非但没有拒绝吃请,反而导致相关人员死于车祸,对有关责任人做出严肃的党纪政纪处分,是正党风肃党纪的需要,同时也是对违法乱纪者的严重震慑,希望能够惊醒“醉生梦死”者。

  “四风”问题死灰复燃。基本结束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四风”问题,取得了作风建设的初步成效。但是,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反弹性,必须突出抓常抓细抓长,形成全面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新常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强调指出,依纪依法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形成严密的长效机制。但是,前文提及的这位检查组的官员及其随行人员,却在基层单位大吃大喝,严重破坏了党风政风,折射出其头脑中根深蒂固的“四风”顽疾还没有彻底清除,或者说“四风”问题死灰复燃。对于类似这样的情况和问题,各级各地党组织及其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健全务实管用、常态长效的工作机制,上下联动、严防死守,确保“四风”问题不反弹、不反复。

  “责任”意识荡然无存。在其位,谋其政,担其责。这是对国家公务人员的基本要求。各级各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始终做到守土有责,特别是要带头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牢固树立有权力就有责任、有权利就有义务观念。前文提及的到基层检查工作的相关责任人员,已经全然将肩上的“责任”抛在了脑后,不仅违规违纪,还失去了对生命的起码尊重。不负责就要被问责。对参与吃请的相关责任人员及时进行严肃问责,理所当然,同时也是在敲响责任警钟。各级各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引以为戒,履职尽责,坚守底线,不碰红线,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责任履行好、承担好。

  也许有人会说,喝个酒、吃个饭,算不得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但是,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各级各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守小节、抓细节,才能保气节抵享乐,艰苦奋斗成大业,也才能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倪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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