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市场存在着一定的相互替代作用。何者起主导作用、二者如何组合,取决于在解决问题时谁更有效率、怎么组合更有效率。凡是市场能解决好的问题,政府就尽量不要干预,放手让市场去发挥作用;市场不能很好解决的问题,政府就要帮助市场解决。政府发挥作用的范围应限于纠正“市场失灵”的限度内,发挥作用的方向和重点应放在创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有序高效的市场环境上面,而不是越俎代庖——代替市场进行直接的经济活动。政府应把资源配置的权力和职能交给市场,不再承担资源配置职能。同时,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应由直接管理、微观管理向间接管理、宏观管理转变;管理手段应由单一的行政管理向经济、法律、行政手段并用的综合管理转变,进一步完善各项宏观管理职能与手段,提高政府管理经济的水平与能力。“确定好政府干预行为的范围、内容、方式及力度,避免干预不当或过度所产生的政府失败现象,使政府更好地履行其社会经济职能”。[4]
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需要政府和市场通力合作。政府应大力整顿市场秩序,加强对微观经济主体的规范、引导和监督,惩治破坏经济秩序的行为;全面清理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法律法规的统一性、权威性、透明度,建立企业信用监督与咨询系统;打破行政性垄断,让权力退出市场,严禁权力向市场渗透;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权限与利益;全面清理并大幅度削减行政性审批,对保留的审批事项应简化手续、明确时限和程序,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行政时限制度、行政听证制度、紧急处置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政府在管理经济时应慎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收入政策等宏观政策。现在,政府大量发行国债,大规模进行公共投资固然可以拉动经济增长,提高GDP的增长率,但是,这也埋下了发生财政危机的可能性。其实,现在很多由政府进行的投资项目完全可以由民间投资主体来进行投资。只是由于政府对民间投资主体的限制过多,使得民间主体无法进入这些投资领域。如果政府能取消对民间主体的诸多不合理的限制,政府的投资规模、财政支出就会大幅度减少,就可以集中有限的收入,加大对社会保障体系的投资,增加公共管理所需的财力投入,使政府在协调利益矛盾、促进社会整合、控制社会冲突等方面发挥更充分的作用,从而减少改革的阻力、风险和社会隐患,促进改革开放的平稳、健康、顺利进行。经济增长率无疑是政府获取民众支持的重要途径,但是,经济结构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各项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更具战略意义。凝聚推进改革的力量,获得民众支持,巩固执政基础,促进社会整合的途径不仅仅是促进经济增长这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