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两会之中国农村城镇化的重要性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两组数据:

  其一,我国农村低技能劳动力长期供大于求。伴随农业的快速发展,农村产生大量富余劳动力。中科院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研究提出,我国农村现有3.3亿农业劳动力,其中富余劳动力约占1/2,大约1.6到1.7亿人。

  其二,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的收入差距在继续扩大。1997年农民的人均纯收入为2090元,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160元,两者的收入差距为1∶2.47;2003年农民的人均收入为2622元,城镇居民为8500元,差距已扩大为1∶3.24。

  这两组数据集中反映了目前我国城乡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两大突出矛盾。一方面,城镇的发展需要补充大量劳动力,但是相对农村为数巨大的富余劳动力来说,城镇的吸纳能力显得相当有限,致使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游走在城市与农村之间。另一方面,农村与城市间的收入差异越来越大,这使得农村与城市的差别也随之增大。而解决矛盾的有效方法就是大力推进农业生产的企业化运营,使农村的产业链从种植业向二、三产业延伸,形成以农业生产企业为基础的各类农业加工企业和与农业相关的各类服务企业,促进广大农村向城镇化的方向发展。而要实现农业生产的企业化运营,必然需要一个劳动力、资源、产业的聚集过程。在大中型城市发展全速前进、对农村富裕劳动力吸收作用日益减弱的情况下,大力发展小城镇建设成了当务之急。只有加快农村城镇化,才可能启动农村市场、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缓解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对城镇形成的巨大压力,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扭转中国宏观经济“偏冷”的趋势。而从长远来看,农村城镇化又更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中国农村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农村城镇化的发展对打破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市化和工业化协调发展,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土地、劳动力、资金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有着不可估量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