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份的宏观经济数据已经出来了,CPI涨了3.4%,通胀压力有所减轻,但是从各方面反馈的经济数据上可以看出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全线疲软。在“十二五”的开局之前,我们转型的压力是非常大的,挑战也是非常多的。这里我来分析下税制与经济转型的关系。
中国当前的税制是一种综合的体制,流转税为主,所得税为辅。流转税占7成比例,第二大的税种是所得税,还有一些零散的财产税,行为税等。当前的税收体制基本是延续于94年的税改,到现在只是在当年的基础上做小修小补。当前税制已经暴露出了许多的弊端:
1.税负过重
税负重不重,看一下一个数据就知道了——税收与GDP的比重。去年国家财政收入突破10万亿,税收收入近9万亿。这里是财政部公布的数据,要是算上地方乱收的行政费用,税收占了GDP近1/3的比重。当然,有人会说,其它国家怎么样呢?对外国税收有所了解可能知道,有些国家的税收也是很重的,比较典型的是北欧的福利性国家。但是,别的国家的高税收带来的是高福利,而中国的高税收与之对应的是低福利保障。可能有些人会解释,中国有自己的国情,我们现在正在发展中,需要有庞大的财政做支撑。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过高的税负带来的是抑制经济的发展。
2.重复课税
首先我们看下别的国家税收体制。法国是一个典型的流转税为主的国家;美国是一个典型的以所得税为主的国家。而中国在税制设计时,主要是采用了流转税为主,但同时也引进了所得税。这就带来了一个明显的问题——重复课税。以一个生产型企业为例,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企业要缴纳以增值税为主的流转税,在年终还要填报企业所得税,股东分红后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一来,原本利润就微薄的中小企业的生存就显得很艰难。也难怪在中国做假账成为了一种普遍现象。
3.抑制消费
流转税与所得税的区别体现在流转税是在经济业务过程中征收的一种税,而所得税往往是年终或者一项经济业务终结时缴纳的一种税收。这时,你就可以发现,流转税隐含着一种抑制消费、鼓励储蓄的特性。因为你消费就要承担税收,而你个人最终所得不用缴税,这样就间接鼓励个人的储蓄行为。而所得税则相反,因为没有繁重的流转税,所以商品的价格就会相对较低,而个人的最终收入是要缴纳税款的,这就变相鼓励了消费。美国的低储蓄与自身的税制设计的关系是很大的。中国的综合体系是以流转税为主的,也就是说还是一种鼓励储蓄抑制消费的制度。而法国不同的是,虽然也是流转税,而且税率也很好高,但由于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法国的民众则更乐于消费。而中国则不行,因为社会保障不完善,相对于消费,更多的人选择了储蓄防老,以及储蓄给后代等现象,中国如此高的储蓄率和我们的税制是密切相关的。
当然,我们要辩证得看,储蓄高不一定是坏事,高储蓄意味着高投资,也就意味着高经济增长速度。但是,过高的储蓄也是有害,储蓄过高会抑制需求。要保持经济平稳健康的运行,我们要保持适当的储蓄率,而目前的高储蓄率显然成为了一个问题。因为与以往不同的是,随着汇率的不断升高,以往的以出口、投资拉动的GDP已经不可持续。这也就有了开篇时提到的经济转型升级。怎么转型?就是把以往出口、投资拉动的非常规的经济结构转变为消费、投资、出口三驾马车共同拉动。而现在,我们重点要做的就是扩内需,促消费。然而,税收体制不改革,就很难真正较好的实现转型。
那具体要怎么改呢?
1.减税。我们税收负担这么重,减税是必须的,减税会造成财政资金的流失。但是减税会刺激经济,反而会增加税收,这也是供给学派的观点。虽然减税会造成财政的流失,但是减税减得好,实际对财政的影响并没有我们想像的那么大。而且,减税可以刺激中小企业,使经济更具活力。相比财政的直补,减税应该更值得研究和考虑。减税要重点研究克服重复课税的问题。
2.从以流转税为主转向所得税为主。
这可以鼓励消费,这一点已经阐述过了。不过转型不宜力度过大,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惯性,力度过大可能造成适应得成本过高,对财政收入的稳定也是一定的冲击。但是总的思路应该是明确的。(讨论:有人会说,中国公民的纳税意识比较差,所得税相比流转税有监督得困难。个人观点,对于隐瞒个人所得的行为肯定会有,但这不是关键的因素 ,即便是流转税,我们也看到了许多的作假行为逃避税收,所以,公民素质、纳税意识是一个次要的因素。针对这一问题,我们要做的是保证制度的科学性,加强监管。)
3.开征遗产税、房产税。
这一点是相对具体的措施。为什么要单独提出来,因为这个问题比较热。关于房产税,争议很多,但是就目前的形势来看,基本是要实行了。重庆、上海、广州现在正在试点,个人认为房产税开征还是利大于弊的。反对者会说,我们的税收负担已经这么重了,还要扩大税基、增加税收,那我们的负担也太重了吧。我的观点是,可以适当减少其它税收,也就是说我认为房产税要建立在税制改革减税的基础上。房产税作为财产税的一种,可以起到打击房地产投机行为的效果。房产税的争议现在体现在我们在买房过程中已经缴纳了各种税收,为什么现在还要缴税。所以,我认为应该减免一些在买房过程中的税收,而用房产税取代之。而且,房产税开征后有利于形成一种新的社会氛围,那就是租房一族,现在拥有房子要付出房产税的代价,那么现对于买房有一些游离阶层就更倾向与租房了。当然,房产税的争议还有很多,且在具体操作中存在一些操作上的问题。但相信试点之后,房产税肯定会推广。
遗产税,这在许多国家都是有征收的,只是形式不同,有些是以印花税形式征收的,有些则以财产所得税形式征收,还有就是直接以遗产税的名义征收。但是在中国,由于自身的国情,遗产税已经例入立法计划,但是迟迟没有开征。这可涉及到我们的观念问题。但是,遗产税的好处也是明显的。1.有利于缓和社会的两级分化趋势。中国现在的基尼系数已经是比较危险的了,而且社会上抱怨收入不公的话题也是屡见不鲜。对数额较大的遗产以超额累进的形式征收遗产税,既可以缓解贫富差距,同时又不会对生产积极性产生很大的打击。2.有利于促进消费,这一点也是经济转型中迫切需要的,遗产税开征后,富人更倾向于消费,从而扩大内需,也加速了资金的流动。3.有利于慈善事业的发展。由于富人们不愿自己的财产过多得被政府征收,他们会更乐忠于慈善事业,毕竟这样可以把钱投放于自己希望的行业,对一些特定的对象给予帮助。 关于遗产税的弊端,也可以说是争议也是很多的,遗产如何界定,操作性等方面,中国有自己的情况,肯定不能照搬别人的。但是,我还是很看好遗产税的。遗产税将会成为社会观念变革的催化剂。
总之,中国要在“十二五”期间成功得完成经济转型,经济体制的变革(包括税收体制)势在必行。而且应该走在前头,良好的上层建筑可以推动经济基础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