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万唤始出来的创业板退市制度,在去年下半年上任的新的管理层的努力推动之下,终于正式登台亮相了,市场是一片叫好之声。这自然也在情理之中,毕竟中国证券市场二十多年了,并没有一个真正的退市制度,所谓的只出不进的结果,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而且这些问题不仅越积越多,而且还越积越严重。就主板来看,已经严重到了难以解决的程度了。因此,管理层拿最“年轻”的创业板来作法,也就在情理之中了,而且创业板自从两年前正式推出以来,非但没有实现那怕只是一点点的管理层当初所想要实现的目标,反而是带来了更加严重的造假与欺诈上市的问题,“三高”竟然成为了中国证券市场的癌症了。
退市制度的出台是一个巨大的进步,这一点我们应该承认,然而,我们还必须要看到的是,对于那些退市的公司,特别是那些因为当初是因为造假、欺诈而获得上市资格的公司,难道仅仅只是退市就完了吗?如果那样的话,也太便宜了那些造假与玩欺诈者了吧?钱抢到手了,然后退市,公司还是自己的,那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啊?如此一来,谁还不想上市呢?上市之后退市也不怕,反而更加的好啊?
所以,对于退市公司,我们绝对不能一退了之,特别是对于那些并非由于经济与经营原因,而是因为造假而导致退市的公司,一定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比如公司原大股东、推荐其上市的中介机构,甚至就连审核批准其上市者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才是,否则的话,还要审核部门干什么?干脆取消算了?此外,这种责任追究一定要从快从重才行,要快得其来不及转移与逃遁(不是有不少的公司大股东捞到钱之后甚至都逃到国外做寓公去了吗?),同时要重得让其后悔当初的所作所为。只有这样,才能对那些后来者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也才能刹住当前证券市场的不正之风。而只有到那时,中国证券市场才能真正的走向成熟。
不能仅仅只是一退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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