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邵宁在回应“央企都退出房地产市场”时表示,如果不能解决供给和需求的问题,房价不会有太大变化。邵宁认为,“不能因‘地王’而否认土地交易的招拍挂制度”,他表示,这是个好制度,因为它是透明的,是阳光的,是竞争性的,它可以防止暗箱操作,可以防止腐败。(搜狐财经:邵宁:土地招拍挂是好制度)
邵宁同志肯定土地的招拍挂制度,有两种原因,一是邵宁在代表政府部门肯定成绩,在表功。纵使这种制度不好,能说其不好吗?难道会有人承认自己没有水平吗?难道会有人承认自己做错了事吗?除非是真傻子,否则断然不会出现这种情况。领导干部调离工作岗位,组织上也多是肯定其成绩,这也是在肯定自己的用人,在为自己用人树立威信。二是邵宁同志像我们可爱的大姐,全国政协委员、主持人倪萍说的“在大的会议上举手表决时我从来没有反对过或弃权过”,“你想不出比它更高的招,就应该拥护”。邵宁同志讲话的意思是,现在想不出比土地的招拍挂更阳光、更好的制度了,所以,土地的招拍挂是好制度。
难道真的没有更好的土地招投标制度了吗?非也。笔者在基层水产战线工作多年,觉得基层的水面招投标制度既能优化资源配置,又能解决恶性竞争问题。这种制度在土地市场上值得借鉴。
基层水面招投标的程序如下:一是发布水面发包公告。水面发包前,水面权属所有人对待发包的塘口进行现场勘察,标明方位、地界。随后发布水面发包公告,公告内容如下:发包塘口面积、发包时间、发包年限、发包地点、承包底标等。公告张贴后,广泛宣传,宣传时间不少于3天。二是收取保证金。为防止串标及虚假投标等现象的发生,投标人在领取入场券及投标书时,根据不同塘口上交投标保证金,比例一般在发包塘口底标的20%左右。发生串标、虚假投标以及聚众闹事的,保证金没收。三是实行暗标、一次性投标制。为了保护承包方利益,防止恶意竞标,采取暗标、一次性投标制。投标以现金为主,可以用存折作质押。竞标后资金不够,又无法筹到资金的,投标金额没收。当出现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标的时,原则上相同标的人再投一次标。投标开始后,主持人宣布投标终止之前,投标人可以加标,一旦主持人宣布投标终止,就不得加标了。四是当场公布中标结果。投标结果后,工作人员(有唱标的,有监督的)及时公布投标情况,投标是价高者得。
基层水面招投标与土地招拍挂既有相同之处,那就是招标公开、标的价高者得,又有不同之处,那就是前者是暗标、一次性投标制,谁也不知对方投了多少标,而后者则是明标,竞相提价,容易造成恶性竞争,推高地价,成就地王。
对于公司来说,追求的是公司利益的最大化,因此,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是公司的终极目标。基层水面招投标所实行的一次性暗标制能有效地降低竞标成本,若要实行,一定会得到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欢迎。看来,将基层水面招投标所实行的一次性暗标制引入土地市场肯定行。不过,基层水面招投标面对的是缺乏资金的农民,而土地招拍挂面对的则是资金量雄厚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所以,若将基层水面招投标制度引入土地市场,还需要加以改进,那就是投标改以现金为主为以信用为主。
一次性暗标制既可解决暗箱操作的腐败问题,又可解决恶性竞争,降低竞标成本,进而解决地王问题,采取这种制度有什么不好呢?
土地招拍挂是最好的制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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