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劣官的复出


              劣官复出的背后

劣官之劣,令人发指,劣官之劣,也应令主管劣官者汗颜。然而劣官事迹昭然之后,主管者没有任何尴尬,没有任何难堪,一个个没事人似的,先发表一通义愤填膺的谴责讲话,将自己洗刷得干干净净;然后一纸处分决定公诸于世,如同王母娘娘的金钗一划,天汉银河隔绝,优劣泾渭分明。局外人到此,除了夹额相庆、拍手称快外,能说什么?

此类戏剧看得多了,不免又心生疑窦:按理说,官吏任命都有严格的程序,诸如组织考察,民意测验、张榜公示,党委研究,人大批准等,一环套一环,环环相扣;一码是一码,码码认真。待到上任后,还有同级上级纪检委、监察局、人大等部门监督,真正体现着机构防变防腐的保证。

然而正如某巨贪所说,监督是牛栏关猫——进出自由。这就给所有的监督机构,所有的相关官员下了定语:都是些净吃俸禄不打贼的虚耗品,至少可以说,是那类高耗能、低产出的该报废企业。

当劣官公开下台又隐秘地上台时候,人们不禁会想到,为什么下台与复出的形式迥然相异?相异的原因无他,前者是为了让整个民众都知道,后者是为了对民众隐瞒。再斗胆请问一句:为什么对民众隐瞒?原因可以有千条万条,归根结底只有一条:一条绳上的蚂蚱,一荣俱荣一辱俱辱的缘故。正像银河两岸的牛郎织女,心心相印,猩猩相怜。

不敢说某某人行贿买官,除了见之于报端之事例,其他官员之来龙去脉,局外人难明就里;只要不是天外来客,都不会相信卖官鬻爵是个别现象。社会上广泛流传着卖官鬻爵的职务价格,虽然可能同事实有些差别,也会因地域差异而价格浮动。但绝不是无中生有,无事生非,劣官正是卖官鬻爵的高发群体。既然是买来的职务,当然是一种生意,生意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基本常识,贪墨食黑理所当然,不然就是傻b一个;既然敢胡作非为,当然是有恃无恐。恃的是什么?并不是职务本身,乌纱帽不能保护乌纱帽底下的人头平安无事,而是高高在上的保护伞。有保护伞四周笼罩,才不怕追究;偶尔因舆论哗然而受到追究,也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即令化不了,暂时受点委屈也不要紧,还会复出,会异地升迁。折本的买卖行家做,劣官是真正的行家!

 劣官的主管上级会大喊冤枉。或者将本文作者告上法庭,向法律讨还清白。在尚未当被告之前,区区在下的可能被告想向原告请问几句:一,劣官任用,你有无任人失察的责任?二,劣官声名狼藉,你有没有监督失职的责任?三,世界上文明国家,都有因任人失察引咎辞职的规定,中国虽然没有此类规定,但是不等于没有此类责任。劣官恶迹出现后,主管者至少该扪心自省、改弦更张,少许还一点良心债吧?何以无心肝至此!四,任人失察已经对民众犯下罪过,为什么敢蔑视民众心愿,蔑视舆论监督,将公权以至于更大的公权交给千夫所指的下台劣官!五,劣官复出,绝大多数都有违规操作的嫌疑,即令中规中矩的背后,没有启动暗桩、施加影响的又有几多?所有的违规操作,都有主观故意性;启动暗桩,主观故意性更强。那么,劣官复出的操纵着,能不能将自己的主观故意性亮出来晒晒?让民众看看其良苦用心!

请千万别拿假话忽悠,中国人被假话忽悠的时间太长了,已经被假话掩埋得难以呼吸,太希望能听到真话;民众不会说假话,但是假话听得太多的时候,已经能识别假话,也能逐步认识到假话背后的险恶用心。

为着避免不必要的官司缠身,本文在最后申明一句:因了对官场陌生,如果有没有概括进去的类型,敬请蒙受不白之冤者剖白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