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两千钧的概念


四两千钧的概念

对自然个体来说,责权利一致是很自然的事,因为物体有自己的虚物质,有为而理支持其肯定自己对自己负责,谋求自身消费体系充分实现。但对高级载体来说,责权利一致却是非常困难非常麻烦的一件事。因高级载体由低级载体组成,高级载体向心力弱,其同低级载体的关系如同社会与个人的关系,就是千钧对四两的失衡关系,因社会大得很而个人小得很。这种失衡违背了天平,也就没有公平,从而共生存与齐出力不能统一,是不遵循分配理论与分配总原则而“三力”剥削泛滥的根源。作为研究责权利统一的继续,按照虚物质规律实现四两拨千钧就成了本节的论题。

在高低级载体间,责权利一致的一个形象表达方式是四两拨千钧。在这里,四两就是低级载体的利益,千钧就是低级载体对高级载体应承担的责任或高级载体的利益,拨就是高级载体赋予低级载体的权力。实现责权利统一必须走完三步:①按照生发律划分经济体的公私建制,即一切与国家或社会稳定性、安全性、生存相关的公共性实体必须实行公有制。凡具发展性、竞争性的实体均应推向市场,实行私有制。②坚持按才分工,对公制体用人应建立科举资格、竞聘岗位、动态考核、会议监管、法治行为并以契约机制保证社会或政府、公制经济体中管理人员的德才素质和良好行为③对公制体中的工作人员,要普查登记家庭或个人财产,保护合法收益,铲除腐败和遏制一切恶意不劳而获途径。

按照层次结构论,可设低级载体为“四两”而高级载体为“千钧”,则人类社会就是千钧而个人就是四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