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地下党吞纸条,暴露出的老问题


  涉嫌贪污公款293万用于炒股,挪用公款50万与私人合伙开发房地产。善于“投资理财”的潼南县原清退办主任,县财政局党组成员谷兵,昨天在市一中院受审。法庭上,谷兵仍然语气傲慢,不是对检察官提出反问,就是对检察官的话来个即兴评价,在法官几次警告后,才有所收敛。

  检察官为了证明谷兵是故意隐瞒不报,拿出了一份特别的证据——一张被撕烂的票据。检察官说,这张票据是侦查人员在搜查谷兵的家时发现的,当时侦查员还没看清楚,谷兵就突然抢过票据,几下猛撕塞进嘴里。好几个侦查员全力争取,才从谷兵口中把这份证据取出来,通过重新拼接,又发现了当时谷兵还没有暴露的犯罪事实。(12月20日《新华网》)

  该文的题目为《重庆贪官撕证据塞进嘴侦查员抢出发现新犯罪》,作者在该案尚未宣判的情况下,已经把谷兵定位为“贪官”,实在也算“有胆有识”了。但本案暴露出的问题,其实反映出的还是中国政府机关在财政资金管理上长期存在的老问题:

  其一,潼南县政府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形同虚设。潼南县的“清退办”,谷兵既是主任,又是会计,还同时担任出纳,负责着那么多的资金,四年多却没有人去现场查账,中国的财务管理制度,在潼南县政府实际上是形同虚设,这样的机构当初是如何设置的?这样的机构设置,开始就只是要求谷兵“吃良心饭”,并没有考虑到监督的重要性。

  其二,预算外资金成政府领导的“小金库”。本案中所涉及的案款应该都是谷兵负责的“清退办”清退出来的款项,文中仅介绍“收取化工厂的集资清退款”字样,但这应该不是全部。本来,地方财政部门都设有一个二级机构,即“预算外资金管理局”,用于管理预算外资金的。可“清退办”在各个地方恐怕也是司空见惯。按理说,清退的这类资金也应该属于公共财政资金,应该纳入财政的统一管理,可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机构多头管理财政资金呢?更多恐怕还是为了方便地方官员花钱。当招商局集资房建设面临停工的危险时,谷兵拿出30万支付工程款,就很容易说明问题。

  其三,官僚体制严重。该文报道:据公诉机关调查,在一次政府的会议上,县里的一位分管领导曾经问过谷兵清退款的情况。据这位县领导向检察机关作证称:“当时谷兵并没有说清楚资金的去向和所在,只是报告说资金非常安全,而且还有一定收益。”

  想必是谷兵的回答比较令这位分管领导满意,这位分管领导才没有派人去实地调查。

  就本案而言,谷兵究竟是犯有贪污罪还是挪用公款行为,确实是值得商榷的。如果那293万多元炒股款,遇到的是牛市而非前几年的熊市,谷兵在赚得盆满钵满以后,把赚得的全部当作“清退款”的收益,他那“善于理财”的声誉一定更加高涨;如果他仅归还本金和银行同期利息,而将投资收益收归自己,他会成为被告吗?

  学地下党吞纸条,暴露出的其实都是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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