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归档:戴和平

浙联律师事务所主任 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研究员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华元房地产公司一房两卖 应当双倍赔钱


 

刚刚也就是晚上六点半,我在省电台《浙江房产报道》作现场法律咨询时,接到了一位姓吕的听众朋友来电反映:他们一批共有十九位购房者,在华元房地产公司购买了房产,该楼盘座落在杭州市下沙经济开发区6号大街,名叫华元、云水苑。该楼盘按照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应当是在20051230日交付给业主,房子早就盖好空置在那里,在三年多时间里,这批购房者无数次要求交房,华元房地产公司就是不同意交房。哪到底是什么原因华元房地产公司不交房呢?今天终于清楚了,原来是华元房地产公司一女两嫁,把这批房产又卖给了某个学校。这个消息真实吗?那是千真万确的!为什么我戴和平敢如此肯定呢?哪就是华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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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5年的房子 为什么还不能交付?


来源:范大姐帮忙 2009-6-12

导语:咱都知道,房子是个大问题,这房价可是一天比一天高。这两天,杭州的吕先生,给我们热线打来了电话,他说啊,他04年7月买的新房子,但是一直到现在还是没有交付,把他给急坏了。

解说:杭州的吕先生告诉记者,2004年7月,他以2940元一平方的价格买下了杭州下沙云水苑的一套房子,129方,当时花了38万多。

同期:吕先生

买的当天就付完钱,一部分是现金,一部分是按揭贷款,按揭手续是当天办的

解说:吕先生说,当时他东借西凑,自己付了七成,三成是在银行按揭的。交了钱,签了合同,以为没事了,但是直到05年12月30日,合同约定的交房期到了,吕先生没拿到房子,一直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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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赠与替代买卖房产就要吃大亏咯


   过去在二手房交易市场里,经常发现有的人为了减免交易税和契税,明明是二手房买卖交易,却想个办法来办理房产赠与手续,以此来达到少缴税或不缴税。现在这种行为再也行不通了!你如果再用赠与来替代买卖房产,那么你就要以整个房价总頟的20%来交个人所得税。因为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了个新规定,具体见附件原文:
        <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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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元一房两卖 19位业主深陷“交房门”事件


  

  

 华元房产一房两卖引起众多媒体关注,下面就是今日《 杭州日报》房产报道组集体采写的有关此事件的报道:

  

  

交房三年半 房子却迟迟拿不到手
19位华元·云水苑业主深陷“交房门”事件
华元房产“一房二卖”意欲何为?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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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牛反贪局长 成功索贿敲诈两个亿


    山西省一个县检察院的反贪局长,竟然成功索贿、敲诈两个亿!谁能相信?事实摆在面前不得不信。下面我就一字不动转载今天的新闻网易论坛江湖小鱼写的文章:

                     山西反贪局长藉口办案敛财2亿

  山西省繁峙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穆新成,今年5月5日,被纪检部门“双规”,据称其财产约有2亿元人民币(以下同)。据知情者透露,穆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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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元房产有权收钱不交房的理由 商品房运作经济房管理


 房源重新分配? 云水苑"交房门"引起各方关注

今日《杭州日报》报道续篇 从最初的承诺交房,到现在的“不能交付”、“没有房子”,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后,长达三年半的时间里,华元·云水苑的19位业主跟华元房产的多次交涉,并没有让他们拿到原本属于自己的房子。

  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原因,使得这个2004年就在售的楼盘,在如今早已经建成的情况下,还不能交付给19位业主?被业主称之为“一房二卖”的开发商,究竟意欲何为?通过司法等途径,19位业主究竟能不能拿回自己已经在按揭甚至是付清全款的房子?

  昨日,本报就此事采访了华元房产的相关负责人。

  华元房产

  不能交房是因为 房源要重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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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竣工验收备案 当然不能交房



 

 

    日前,浙江省电视台经视新闻记者采访我们浙联律师事务所,问我房产商在没有拿到竣工验收备案表之前,是不是就可以交付房子给业主?记者同时还问我,杭州辰秀嘉苑小区的大批业主拒绝收房是不是有理由?

    我问记者,对此事房产商怎么解释?记者说房产商讲了,备案表对交房时没有任何影响的,因为他们小区的房产都是验收合格的,再说备案表仅仅是办理房屋产权证时才用得着的。既然这样,我认为房产商在没有备案表的前提下就是不能交房的。为什么呢?道理很简单:房产商你交付给我的房子,连房屋产权证都办不了的,这房子怎么能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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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建设局行政行为 太随意了


家住杭州萧山绿都百瑞广场的邵先生说他们是05年买的房子,到现在都没有办出土地使用权证。而像他这样的情况,小区里有五百多户。邵先生在05年5月的时候,买了萧山绿都百瑞广场的一套房子。当时,房产证和契证都顺利办了下来,可土地证却迟迟没拿到手。今年,邵先生想把房子卖掉,可因为没有土地证,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就不允许过户转让出售。问题出现了我认为出现这样的事情主要责任在于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萧山区建设局。行政不依法,太随意了!当初没有土地证为什么就可以转让买卖?现在没有土地证业主就不能转让买卖?除非就是出卖方不同而已----势力强大的房产商没有土地证就可以过户出售,普通的老百姓业主没有土地证就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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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收取20元陪同看房劳务费不违法


今天有新闻媒体记者、中介公司经纪人和看房买房者一起来我们浙联律师所咨询:她们上午到一个小区看房子,该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要她们先交付20元陪同看房劳务费,她们不同意交20元劳务费,该物管公司就不让看房,物管人员说,陪同看房是额外劳务服务,业主房子里还有好多设施物品也不能给钥匙自行看房。她们问物管公司这样收费违不违法?
我们律师解答:我们认为该物管公司收取这20元陪同看房劳务费是符合现行有关规定的,不违法。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是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和物管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的,小区业主出售转让房产的服务一般是不在物管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的,特殊的服务要特殊的个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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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商金城公司可能要双倍赔偿购房款


     

浙江金城控股有限公司在新昌县出售被法院查封的和没有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房产商的该销售行为风险是很大的!因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明文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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