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想明白一件事,在中国,人们的权利义务虽然诉诸了法律,但是大家不愿意遵守,而是通过潜规则变成了交易的商品。首先要做好这样的的买卖,才有可能成为“成者为王败者为寇”中的王。这正是我们的悲哀所在!我想成为王,但是我却不愿意潜规则,这是我的悲哀所在。
一个企业家办企业,首先要学会做好权力与义务的买卖,潜规则买来的权力成为了企业的无形资产,通过潜规则也可以逃避义务,减少企业的无形成本。可悲的是很多企业通过钱去买来权力在很多现代国家中,是企业本来就享有的权力。
只愿意遵循表规则生存的人,在中国得不到大的发展,基本没有出路,但是却是睡的最安稳的,因为他们从未触过天网;不愿甘心此命运的人,敢于冒险,要么弄到权力,然后去交换钱;要么去赚了钱,然后买权力,他们都会成为“王”,可是他们身上同时伴随着潜风险,平安的度过了一生,就算他们幸运。 这样的人到底也不值得羡慕呀,甚至被人仇视。
表面上的一套法律和潜规则的双规则是造成中国社会复杂的罪魁祸首,但是复杂的现象也跳不开出个简单的规律 ,那就是人人都是在为自己的利益考虑的,人是自私的。这也是人的本性,所以在制定法律和经济规则的时候,永远都不要背离这一点,才能制定出合理的制度。比如不管那个人有多么高尚,都不要假设公务员会为人民服务。大部分公务员他也只是为了一份薪水,为了生活才做公务员的,他只是在顺便做好了工作的同事也为人民做了贡献,但是他的贡献已经得到了报酬,一点谈不上高尚。把社会的正常运转寄托在这些一般人很难做到的假设——“这些人是高素质并且高尚的”上,多么危险呀。
同样一般的公民,虽然本着自私逐利的目的去行为,但是如果被给予了足够的自由,可以让他去光明正大的逐利,而不是东一个不合理的限制,西一个不合理的收费,那么他一定会尽量不违背法律(因为违背法律会让他承担巨大的风险,按照人的自私原则,人会尽量避开法网)的前提下最大化他的利益,这就要求他必须最大化他的贡献。所以,谁都不存在“为人民服务”,谁都是付出一份,得到一份。
至于,那些高尚的人,他为了释放他的高尚,而无偿的为社会服务,那是他的自由。 而且这人今天高尚,明天就不见得有这个心情了,人心是这个世界上最善变的东西。
所以一个国家的优秀,就体现在他的制度。一个国家人民的幸福长期也不取决于执政者,也是取决于制度,以及这个国家人民的整体素质。正所谓坏的制度能把好人逼成坏人,好的制度能使坏人变成好人。
为什么还得要国家人民的整体素质跟得上呢,我在想把美国的一切制度全部搬到中国,如果全中国人民都不愿意接受和遵守,那也是徒劳呀,办照别人好的东西,也得先经过人民脑子消化接受,然后大家都同意遵守,才算有效呢。
另外制度是不是尽可能反映了公民的意志,是民主与否的标志。而公民是不是遵守法律,就是公民素质的体现了。
所以我们的民主和制度要完善,我们人民的脑子也要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