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带着什么议题上两会


  代表委员带着什么议题上两会

  一年一度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政协会议召开在即,来自全国各地各行业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将带着什么重要的议题进京参加两会?他们又能在多大程度上反映民意?这是值得我们关注的问题。

  每年“两会”期间,总有一些让人摸不着头脑的雷人的议案/提案——2010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王全书提交了将“扫黄”改为“扫色”的提案;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美容时尚报》社长兼总编辑张晓梅的提案《实行家务劳动工资化切实保障女性权益》,建议老婆做家务老公须发工资等。这些雷人的提案,除了为严肃的“两会”增加少许娱乐气氛,为媒体制造一些花絮式的新闻外,基本上没有什么讨论的价值,甚至沦为笑料。童话作家郑渊洁曾经在他的博客中说,如果他参加“两会”,第一个提案将是《关于如何减少弱智提案的提案》。

  有好事者将某些代表、委员历年参加“两会”的议案/提案逐个列出,其内容从来没有涉及国计民生问题,都是那些像天外来客一般的无厘头话题,几乎年年如此。久而久之,“两会”就诞生了部分“雷人议案/提案明星”,很多记者带着好奇心,就像追逐娱乐明星一样,试图打探到独家花边新闻。

  身为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每年一次进京开会,自然是讨论国家大事,也就是所谓的参政议政,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既然如此,为什么还会有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心不在焉,把那些无关痛痒的话题提交到两会上,消耗宝贵的政治资源呢?既然是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那么多的国计民生大事不感兴趣,他们又是如何能够代表选民管理国家大事呢?

  这里特别应当指出的是人大代表。根据宪法的规定,在每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人大代表需要听取并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审议并批准国家预算和决算,制定或者修改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权力范畴的法律,适逢选举年,还要选出“一府两院”的主要领导人。除此外,对重要的国计民生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也是人大代表的职责之一。

  但是,受选民委托,肩负着重要的政治使命,却没有任何使命感,这种来北京把开会当旅游的“混会”代表不在少数。究其原因,恐怕与人大代表的职责不明确有很大关系,其中包括受何人之托,代表谁的利益等。如果不弄清这些问题,人大代表“混会”的现象就无法避免。

  由于选举制度的某些缺陷,很多代表并不知道自己是由哪些选民通过哪些程序选出来的,这就使得他们无法与选民交流,倾听选民对国家大政方针和民生的诉求,并将这些诉求反映到会议上,从而使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的形式管理国家成为现实的权利。同时,选民也不知道其所在的选区有多少人大代表,以及如何跟代表联系,人大代表与选民之间放佛隔着一堵看不见的墙。

  解决上述问题,既有理想的方案,也有最低标准的办法。理想的方案当然是让选票说话,人大代表不敢轻视选民;至于最低标准的办法,可以规定人大代表在“两会”召开前,通过媒体公布办公地址,公开接待选民,听取选民的意见或者建议。如果代表没有方便的办公地址,地方人大常委会有义务提供临时办公室,供人大代表使用;而人大代表也可以利用周末时间,在大型居民区设置临时接待处,与所在选区的选民面对面进行对话交流。

  我们必须明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全国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管理国家的直接手段;人大代表就是受全国人民委托行使宪法权力(权利)。因此,人代会从来就不是人大代表自己的事情。从这个意义上说,提交不负责任的议案或提案,甚至每次都是两手空空去“混会”,不仅愧对人民,而且更是消极懈怠的失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