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我市人口普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直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在全市各族人民的支持配合下,通过近6万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目前,普查的全部数据正在进行计算机处理。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7071741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6963619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08122人。全市户籍人口为7927565人。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1950605户,家庭户人口为691391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54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3人增加0.01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671023人,占51.91%;女性人口为3400718人,占48.09%。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9.88下降为107.95。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512664人,占21.39%;15-64岁人口为4862468人,占68.76%;65岁及以上人口为696609人,占9.85%。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51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0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49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317791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986425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2939522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907080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1829人上升为4529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10805人上升为14057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4847人上升为41889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36158人下降为27176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28975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57405人,文盲率[5]由7.29%下降为3.24%,下降4.05个百分点。
六、人口地区分布
全市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地 区 |
人口数 |
比重 (%) |
人口密度 |
|
2010年 |
2000年 |
|||
全市合计 |
7071741 |
100 |
100 |
340 |
双清区 |
307980 |
4.36 |
3.77 |
2247 |
大祥区 |
340605 |
4.82 |
3.99 |
1587 |
北塔区 |
104609 |
1.48 |
0.97 |
1240 |
邵东县 |
896625 |
12.68 |
16.36 |
505 |
新邵县 |
743073 |
10.51 |
9.86 |
421 |
邵阳县 |
915600 |
12.95 |
12.74 |
459 |
隆回县 |
1095392 |
15.48 |
15.17 |
382 |
洞口县 |
770473 |
10.90 |
10.81 |
353 |
绥宁县 |
351139 |
4.97 |
4.87 |
121 |
新宁县 |
560742 |
7.93 |
8.00 |
204 |
城步苗族自治县 |
250633 |
3.54 |
3.47 |
96 |
武冈市 |
734870 |
10.39 |
9.99 |
480 |
注 释: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 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 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