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律协副会长许智慧表示,公款消费烟草是一种“权力消费”,公务员接受烟草馈赠已成为中国特有的烟草贿赂。她建议国家应该明令禁止政府部门用公款买烟行为。(据2011年3月4日《新京报》)
不可否认,吸烟是私人消费行为,自掏腰包也是一个国际惯例。但是在惯以“国际惯例”说事的中国,在香烟消费上却一反“国际惯例”,公款消费烟草的现象在党政机关中极为普遍。据已经暴光的湖北省比较贫困的洪湖、监利两县(市),一年的“公务用烟”就达15000——20000余条。每条规定的标准是300——600元。总计所耗约在500——1000万元之间。以此估算,全国的“公务用烟”花费绝对是个庞大的天文数字。2007年3月18日的《法制日报》第5版的报道说,我国公款吃喝2005年为6000亿元,其中香烟消费至少有2000亿元,可以再建一个三峡水库。而香烟每年的税金即便在在1000亿元左右,也难以填平这香烟烧出来的财政窟窿,纳税人的血汗钱就这样化作烟灰。
南京周久耕“天价烟”事件曝光后,将公款消费烟草制品的问题暴露出来,而这也不是孤立的。中国人通常把香烟视作馈赠佳品,香烟品牌被视为社会地位、身份的象征。实际上,目前不少高档烟、天价香烟是以政府官员为消费对象的。诚所谓“抽好烟的不买烟,买好烟的不抽烟”、“不抽白不抽,抽了也白抽”。更何况,还有“厅局级的享受”。至于那些九五至尊之类的“天价烟”,一般官员根本不会去买的,也未必买得起。就算买的起的,他也不会去买,因为他可以用公款来购买。而且公款购的烟,很多是用来作为送礼进贡的,这实际上是一种腐败的行为。
公款消费烟草制品,伤害了纳税人的感情,也激起了纳税人的普遍愤慨。据中国控制吸烟协会2009年5月11-15日在搜狐健康频道对3630人做的关于对公款买烟的看法的调查显示:98.76%的网友认为政府机关不应用纳税人的钱购买卷烟,98.24%的网友认为卷烟不是政府进行公务的必需品,96.86%的网友认为公款买烟是一种腐败行为,93.22%的网友支持政府制定禁止公款买烟的相关政策法规。事实证明,公款消费烟草制品败坏了党风政风,助长了奢靡之风,增大了行政成本,影响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成为了腐败的温床,妨碍了社会和谐,同时也危害了干部的健康。所以,严禁公款购烟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现在,政府明令禁止公款买烟可以说合法合情合理。“合法”是指,党和政府相关的法规制度中曾三令五申的禁止党政机关公款消费烟草制品,施之依法,行之有据;“合情”是指,禁止公款购烟为民众所关注,在民众和相关民间组织呼吁全面禁止公款消费烟草制品日益强烈的背景下,严令禁止党政机关公款购烟是时候了,应该重视了;“合理”是指,公款消费烟草是一种“权力消费”,政府明令禁止公款购烟是维护公务员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形象,净化党风政风,密切干群关系,遏制腐败的应有之义。
中国政府签署的全球《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已于今年1月9日在中国全面生效实施。《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是第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国际控烟公约,是我国政府为保护公众健康而做出的一份政治承诺。中国政府能否卓有实效地履行所有控烟承诺,关键在于党政机关公务员的示范带头作用。公款消费烟草制品止不住,控烟努力就会更艰难,所以,公款购烟之风要首先刹住。
尽管目前党和政府没有单独制定《禁止公款消费烟草制品的规定》,但财政部、国管局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及2009年5月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采用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的通知》等规定中,都明确了“不得招待烟、酒、糖、果等”的规定,严禁公款购买烟草制品。相关的党纪政纪条规中也有类似的规定。而真正值得关注的是,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应该如何处理?
实现有效禁止公款购烟,需要立法更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比如,要求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国有事业单位及军队,不得以任何名义花费公款购买烟草制品,用公款买烟草制品享用者按贪污论处;规定在党、政、军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一切公务活动中,不摆烟、不敬烟,否则谁主张谁埋单;约束党政机关和国家公务人员不得接受与公务活动相关的一切单位与人员的烟草馈赠,不得接受烟草企业的烟草馈赠,也不得接受烟草制品的低价优惠,否则以行贿受贿罪论处;规定党政机关的全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应当率先实现100%无烟;建立和完善公款购烟监督机制,实行刚性问责制度,等等,以便应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使禁止公款购烟能够落到实处。
抽烟,被列为国人“三大难改”的陋习之首,抽烟难改并不意味着公款消费烟草制品不可治愈,问题的关键在于相关部门想不想让它改、敢不敢让它改,信心、决心和努力,一个都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