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的楼价涨幅,将成为大众预期


10%的楼价涨幅,将成为大众预期

赵卓文(广州市同创卓越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总经理)

 

根据“国八条”的规定,地方政府应在一季度末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向公众公布。

 

今天已经是3月28日了,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仍然沉默。可见,这个“目标”多么难定。

 

已经公布“目标”的39个城市,基本上按照“国八条”,结合了“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大多在8-13%之间,10%成为“中位线”。有媒体质疑,“楼价控制目标"成为“涨价目标”。

 

在这样的背景下,北京、上海、广州就难办了。

 

事实上,所谓的中国房价高,是指北京、上海、深圳等中心城市的房价高,超过了一般居民的购房支付能力。

 

地方政府一方面对房地产依赖程度高,“土地财政”占地方财政收入的半壁江山。调控市场但不管死市场,是地方政府的共识。

 

中央政府明确地方承担楼价调控的责任,让其“自己定目标”,这无疑给地方政府制造了一道难题。

 

严格地说,“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不具备可比性。2011年的“新建住房价格”与2010年的“新建住房价格”本身并不具可比性,无论是产品结构、区域分布还是开发档次、成本构成,都是有很大的差别。

 

笼统用一个“均价”来控制,并不严谨,也不科学。

 

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因为房地产开发时间长,市场较成熟,中心区物业特别昂贵。每年产品的差异性也极大。

 

从土地成本看,每年“新建住房”的地价都要平均上升30%以上。让地方政府定一个“楼价控制目标”,到最终,极可能演变为一场谁都负责不起,最终也将不了了之的“考核”。

 

所以,我要说,无论是定10%,12%,还是8%,事实上都缺乏依据。这些指标,无非是“应时之作”,“应事之作”罢了。大家也不需太过认真。

 

然而,“国八条”轰隆隆推出的“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却将改变大众对楼市的预期。

 

如果10%的涨幅,成为大众的预期。那么2011年的楼市将有很大的机会企稳。楼市销售量将在第二季度有所回升。

 

如果2011年楼价还将上升10%,谁还会“卖房”?买房都是对的,卖房都是错的。

 

管理层始料不及的是,原本想定一个“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把房价预期调下去。没料到搞三个“结合”,结合出一个年度涨10%的中国房价上涨预期。

 

很多事情就是这样,你猜中了开头,你猜不中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