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茅于轼普及金融常识——什么是高利贷
在对温州借贷危机进行反思的时候,人们议论最多的一个词恐怕就是高利贷。很多人把借贷危机的原因归于“喝人血、吃人肉”的高利贷。
2011年9月30日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刊载天则经济研究所理事长茅于轼的文章《如何消灭高利贷》,茅先生的观点我是完全赞同的,但是,茅先生犯了一个错,他没有搞懂什么是高利贷。在没有明确定义“什么是高利贷”之前,茅先生提出“消灭高利贷的方法恰好是提倡高利贷”,有怂恿和鼓励高利盘剥犯罪之嫌。什么是高利贷?央行的解释为,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就属于高利贷。如果银行同期年贷款利率为5%,那么,借贷利率超过20%就是高利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司法解释为,民间借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
茅于轼先生虽然在接受《新京报》访谈时,质疑这种规定,他说:“我不明白,这个四倍的规定是如何计算出来的。为什么四倍以内是好事,一旦超出就变坏了?我有理由怀疑这个规定完全是拍脑袋定出来的,是毫无根据的,应该立刻废除。”但是,他没有定义“高利贷”。
2011年11月10日,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民间借贷具有制度层面的合法性。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民间借贷关系都受法律保护。如果违约,可以协商,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这段话说得天衣无缝,可是,什么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呢?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这条法律含糊其辞,漏洞百出。什么是“高利”?“违法所得数额”多少算“较大”?转贷当然是牟利,央行同样“转贷牟利”,算不算违法?民间资本算不算“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如果诡辩一句“民间资金也是存在国家金融机构中的,民间的人民币也是央行印刷发行的。”所有的民间借贷将全部落入一个巨大的陷阱。
本人孤陋寡闻,学识浅薄,既不是经济学家,也不是法官律师,但我还是忍不住斗胆向央行有关负责人、中国各银行负责人、包括茅于轼先生在内的中国经济学家、绝大多数法官律师普及一点基本金融常识——什么是高利贷。
拜托你们,不要望文生义,不是“高利率贷款就是高利贷”,高利率只是高利贷的其中一个要素,这里我们暂且同意央行的规定,高利率指的是“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稍后再作评论。
高利贷,又叫“大耳窿”,向高利贷借钱,一般毋须抵押,甚至毋须立下字据。高利贷与黑社会是孪生兄弟,欠债不还的,都由黑社会追讨。高利贷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之前,在现代银行制度建立之前,高利贷就普遍存在。
高利贷除了高利率以外,还有另外三个要素。
一是按日计息。由于高利率,借高利贷通常不外三种情况,一是临时周转(比如手头现金不足、规定期限内大笔资金支出、海关提货等),二是紧急用款(如支付绑匪赎款、医院手术费等),三是等待应收巨款(如两个月后法院强制执行的款项到账、三个月后产品上市、六个月后商场付款期限到期)。由于高利率,没有人会铤而走险,不计成本,借贷半年或一年以上的,这样无异于饮鸩止渴,漏脯充饥,除非此人是神经病或疯子。绝大多数人借高利贷都是短期借贷,很多人甚至只借几天、十几天。所以高利贷的利息必须按日计息。如果按月或按年计息,而借款人只借几天,便构成不公平条款。
二是借贷手法刁蛮、刻薄。高利贷有“九出十三归的惯例,就是借钱一万元,只能得到九千元,但还款时却要支付一万三千元。甚至“七出十三归”,借钱一万,只得七千,还款一万三。这是多重盘剥,层层扒皮。
当然,除此以外,高利盘剥手段还有羊羔息(即借一还二。如年初借100元,年末还200元。)和坐地抽一(借款期限1个月,利息1分,但借时须将本金扣除十分之一。到期按原本金计息。如借100元,实得90元,到期按100元还本付息。
三是驴打滚,利滚利,也就是法律上称的“复利”。高利贷作为一种残酷剥夺借贷者私人财产的手段,最基本的方法就是“驴打滚”,利滚利,利叠利,利上加利,即以一月为限,过期不还者,利转为本,本利翻转,有如蠢驴打滚,翻了又翻,越滚越大,这是最厉害的复利计算形式。显然,驴打滚就是重利盘剥,杀人不见血,吃人不吐骨头。难怪爱因斯坦说,复利是世界第八大奇迹。
我认为,“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并不构成高利贷。民间借贷都是利率很高的。在市场经济中,贷款利率是市场博弈的结果,是借贷双方协商的结果,就如商品的价格,我们不可以限制一双皮鞋最高不能超过国营皮鞋店价格的四倍,那是价格管制,那是价格垄断,那是计划经济行为,而不是市场经济行为。
我认为,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率,是正常的,在没有抵押担保的情况下,年利率在50~60%,都是可以理解的。借款人自己可以判断和权衡,多高的利率是他可以承受的。对于借贷双方自愿签署的借贷协议,就像订货购货合同一样,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张三订了价值200万元的衬衣,厂家按合同发货了,张三也如期收到货了,货也卖完了,半年以后,张三对厂家说,你的卖价太高,我现在付不出款了。而现在,法律又不能保护厂家,而是在保护张三。你们说,荒唐不荒唐?如果张三确实破产了,一贫如洗了,还不起债了,那是要坐牢的。
构成高利贷的最重要因素不是高利率,而是后三个条件。即使利率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即使利率很低,如果按日计息,七出十三归,驴打滚,利滚利,仍然可以构成高利贷。
按此定义,我国信用卡免息透支的功能倒是一个陷成千上万“卡奴”于万劫不复之地的巨大陷阱,信用卡免息透支功能也可以说是“钓鱼”功能,涉嫌高利盘剥。信用卡透支能享受最长50天或56天的免息期,但免息期过后,其高额的透支利息和各种费用可能会使使用者陷入严重债务危机。
2009年11月10日《广州日报》报道,因为无力偿还信用卡上的透支金额,广州61岁的关老伯麻烦缠身,2年多前透支的2万元,利滚利,如今滚到了20多万元的天文数字。其欠款之所以膨胀得这么快,是因为透支利息和各种费用使其负债以每月大约11.5%的复利递增。利息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几十倍。”
按照银行的算法,“应支付透支款自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到账日的透支利息”,日利率为万分之五;透支利息“按月计收复利”。按每月30天计算,透支利息为每月1.5%。此外,持卡人未还最低还款额时,对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还应按月支付5%的滞纳金。持卡人超过信用额度使用时,对超过信用额度部分,应按月支付5%的超限费,且不享受最低还款额待遇,2万元透支额度两年后应缴纳近20万元。照此计算,如果再过16个月,关老伯的欠款将达108.46万元。
这是赤裸裸、丧心病狂的资本盘剥,其凶险程度、邪恶程度远远高于从古至今最严苛的民间高利贷。如果人民法院要打击高利贷犯罪,应先打击这种这类高利贷犯罪;如果国家要规范“地下钱庄”的“非法借贷”,请先取缔“地上银行”的“合法盘剥”。
温州借贷危机的发生使得我们更加沉重地、紧迫地考虑民营资本在金融服务业的作为和潜力。大量的“地下钱庄”不能在“地上”合法化、民营企业的“融资难”长期没有改观、入世10年我国金融改革进展缓慢(外资进入的步伐远远大于快于民营资本进入的步伐)、我国金融现状与发达国家的巨大差距(只有3亿人口的美国有近万家私人银行,而有13亿人口的中国却只有300多家银行,且大部分都是国有银行)等等体制性问题,严重制约了民营经济的发展,中国金融服务业已到了不得不改革的危机时刻。
要缓解民营企业的“融资难”、彻底杜绝高利贷犯罪行为,只有一条路,没有第二条路,那就是打破国有银行一统天下的垄断局面,积极落实“非公经济36条”和“民间投资36条”,全面开放民营银行,让大量符合规定的“地下钱庄”在“地上”合法化经营。完全可以设想,当中国也有超过一万家民营银行时,高利贷将销声匿迹。
2011年11月8日,《经济日报》发表文章《银行业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在行动》,文章说:“中国银监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8月末,小企业贷款余额达10万亿元,比年初增加1.17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量多237亿元。同时,以微型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为服务对象的个人经营性贷款达4.6万亿元,比年初增长21.2%,在全部贷款中的占比从2010年末的7.8%上升到2011年8月末的8.8%。”并称:“大型商业银行积极开展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模式和技术的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模式不断创新,服务水平大大提高。”
我坚定不移地相信,大型商业银行没有为小微企业服务的动力、机制,所谓的模式和技术创新,只是一种忽悠人的“噱头”。就算是大型商业银行真心实意为小微企业服务,就算是每一家大型商业银行帮助1000家小微企业,可是,这对于全国1100万个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根本于事无补。
要解决民营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拜托所有大型商业银行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停止行动,千万不要行动,而让地区小银行、农村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民间担保机构等积极行动起来,并且大力发展遍布全国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的50个地区、661个市、1636个县和852个市辖区的、数不胜数的、星罗密布的民营银行。相反,如果大型商业银行趁火打劫,乘人之危,积极发展小微企业贷款,乘势做大,越做越大,那将进一步加剧银行业的垄断,进一步挤压民营银行、贷款机构、担保机构的生存空间,必将进一步恶化民营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有一种非常普遍、十分荒谬的说法:“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世界性的难题。”这是政府和银行开脱自己发展金融不力的借口和托辞。每一个中小企业、微型企业的老板都需要更多的资金,发展自己的企业,当然不能满足所有人的所有贷款要求,但是,稍微有思维的人都可以判断,有近万家私人银行的美国和只有300多家银行且大部分都是为国有企业服务的国有银行的中国相比,哪个国家的中小企业融资更难。走路都很累,正常人和双腿残疾的人相比,谁走路更辛苦?举重100公斤都难,体重50公斤的女孩和体重100公斤的举重运动员相比,谁更轻松?
少说废话!少找借口!也许,温州借贷危机和由来已久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正是民营资本大规模、大步伐进入金融服务业的天赐良机,是中国金融改革的重大转折点、关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