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产调控路在何方?
江苏苏鼎房地产研究所 宋坚
这几年印象最深、最折腾的是地产调控,所谓一次、二次,直至目前还在鼓噪的三次调控,为了任期内达到“合理房价”的鞠躬尽瘁。是没有尽力、还是学者们本来就没找对房价高企的真正原因?
众所周知,房价高的根本原因是通货膨胀,没有通货膨胀哪有房产投资或投机的动力?哪有土地财政的可能?而通货膨胀的原因,又跟WTO开放的国际经济及国际货币战争的经验缺乏、准备不够有关。显然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只是标,并不是本。如果说有关,反倒是当红学者当年的鼓噪过火以及中国经济学家的无能或汉奸。
户籍制度的放开,人才“一江春水向东流”,向首都,“上、青、天”,大城市人口的迅速聚集,这些情况导致住房的供不应求。市场经济的最终结果只能适者定居,其他人只能另找适合自己的定居之地。不承认这种最终的残酷现实,任何政党都不可能满足购房的需求,美国的奥巴马之类,更不可能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
此外,老一代的一些人总指望福利分房,错过购房时机;年轻人房价低时贪婪房价再低同样错过机会。这部分因个人的因素,责怪政府的“愤青”一族好像也没有道理。
唯一政府应承担责任的是,房改私有化进程过快,没有考虑到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很大一部分人根本买不起房,没有任何保障性住房的远虑。而真开始保障性住房时,又错误的采用有产权的经济适用房,以国有资产流失为前提,却做不到可持续的使用模式。
调控调房价,不论何种类型的平均房价也好、“合理房价”也罢,调控开始就没有正确分析其源头,调控的作用也就没法确定。南京调控期间房价、尤其两江板块的普通商品房价是下降的,调控的作用显而易见,但是房价一平均,似乎又“空调”了。
《人民日报》将调控不成功归罪于地方政府显然是不客观的,将房价完全归于土地财政以及房产投资或投机的论断,同样是分析表面的现象。由此结论、设定政策,包括当红学者目前鼓噪的房产税,前景同样不会光明。
地产调控是中央为解决民生居住要求,绝不是为当红学者、绝不是只为《人民日报》或其他媒体的编辑、记者。民生更在于占我国人口众多的新毕业生、新进城的民工以及各种原因迁徙的普通劳动者。
这些人短期购房根本没有可能,有的可能一辈子也买不起房,但是这个社会群体的重要性,远远大于当红学者。不解决这种社会群体的定居问题,社会不能安定,人民不可能乐业。
二次房改、居住模式“双规制”之所以得人心,看得见、摸得着,能解决问题。房产调控之所以至今成效不大,出发点就被当红学者搞乱了,以降低国家经济收入、物价飞涨为代价,没有真正解决、哪怕是一点,原来中央想解决的上述民生居住问题。
以重庆房产税方案为例就十分可笑,向高收入者收房产费,限制富人地产消费。富人地产不消费,钱转到国外、转到农副产品市场,对人民有害还是有益?似乎是杀富济贫,实际给穷人捅更深的刀子,恰恰是反马克思主义。
辩证唯物主义不看动机,主要看效果,正如小平同志的“不管白猫黑猫,抓住耗子就是好猫”,而当前地产调控,关键应该看地方政府解决百姓无居、蜗居的实际效果,而不是房价的高低。淡化房价,淡化所谓地产泡沫,大家都有房住,想炒普通商品房也炒不起来,哪里可能出现国外的地产泡沫?
至于有钱人的高档房,与世界接轨,与世界同游戏,炒也好,高也罢,冒险家的乐园,政府根本没有必要过度关心与过问。高档房价高一点,对国民经济、对穷人多一些贡献,何乐而不为?
地产调控路在何方?路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同心同德,而不是推卸责任。通货膨胀必须控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决议十分英明,稳健的经济政策,首要稳定物价。地产调控应该着眼尽快解决困难人群的定居问题,而不是花大精力、大价钱的“弯弯绕”。
国务院某参事关于公租房增加政府负担的谬论是鼠目寸光,公租房可重复使用解决暂时定居问题,具备可持续性,而经济适用房政府暂时投入少,但最终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国家投入进入私人的腰包。反复投入,政府花的钱更多,同时助长住房必须私有化的观念。
二次房改强于三次调控,国务院以及地方政府本来就不应该管房价,而是应该侧重解决百姓的无居或蜗居问题,而这与平均房价无关。市场经济不能“叶公好龙”,这才是中国地产调控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