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考德是波士顿西北二十海里处的村庄。康考德派文人从1830年代到50年代领导着美国文学界。
霍桑
现在我们不要耽搁,赶快进入十九世纪。这里有三位杰出的人物:赫尔曼·麦尔维尔、华特·惠特曼与爱德格·爱伦坡。假如一定要我选出三位美国作家中的天才,我一定毫不迟疑地选择这三人。但我现在还不想谈到他们。因为在这篇文章里,在我自己有限知识所能达到,且为篇幅允许的范围内,我打算推究的是美国文学中的特质。我再说一次,这正是最使我感觉兴趣,我想,也应该是最使读者感觉兴趣之处。因此,我不预备按照编年次序叙述。为了避免重复,我再附带一提,我将只提出那些因各种不同理由而具有极佳可读性的书。任何人如果没有读过它们,将会是极大的损失,没有一个受过教育的人读了之后,会不同时既觉愉快又能获益的。
可是,我不能不坦白承认,为了写这篇文章,我重读《红字》①之后,所得到的快乐与益处都相当有限。我相信把任何东西放入适合于它的位置都无害,我不能不向你指出:最近四十年来,美国至少出现了六位远比霍桑优秀的作家。那只是由于偏见,以及他们和我们生活于同一时代的事实,才使我们无视于他们的存在。不过,《红字》的确是一部著名的罗曼史,而我相信,只要略为读过一些书的美国人,一定都不会漏掉它。但对我自己而言,我觉得题名为《税关》的序文比故事本身更有趣,因为它写得动人、明快,而且富于幽默。我们对一本小说最先要求的,必定是让我们觉得可信,如果一旦觉得书中角色的举止行动不合于一般常识,这一下,咒术就被破解了,作者也便失去他掌握你的力量。霍桑在他的故事—开始的地方,便碰到一个难题。海丝特·普兰妮可以自由到任何地方去,为什么偏偏决定留在她的耻辱已被揭露之处。在这里,她的生活是非常难以忍受的。作者替她找到一个足够充分的理由,为了她对亚瑟·迪曼斯达尔的爱情,这份爱是如此深刻,使她宁愿留在他所在之处,而不顾自己的羞耻。但霍桑没有面对更大的难题,否则他永不可能写出这个故事来。清教徒们不可能不懂人生中的种种事实,因为他们虽然虔敬,但同样也很实际。单只是鹳鸟绝不会带给海丝特一个婴儿,虽然她自己从未想过这种身体上的变化,这是可能发生的。她为什么不到一个偏远地方去秘密生下她的孩子呢?这真是叫人想不通。如果是因为相恋的爱人不能忍受别离,但既然在后来的情况下,他们可以毫不为难地安排乘船私奔到欧洲去,那末,为什么在这一次更紧急的情况下,他们偏不采用这个明显的逃避方法呢?或许让她们知道罗杰·克林乌斯已经死了,他们就可以举行一个习惯法之下的非正式婚礼,正如一百年之后,班杰明·富兰克林与高贵的里德小姐②所作的一样。霍桑缺乏创造活生生人物的天赋:罗杰·克林乌斯只是含有恶意的一个肉团,而不是一个活人。海丝特只是一座精美的雕像。可敬的迪曼斯达尔先生只有当他在这对爱人终于决心私奔,他焦虑地想知道他们要搭乘的船启航的正确时间时,才开始有了生命。他曾用心撰述他的当选讲道,而且并非不情愿来讲述它。这是很佳妙而且富于人性的一段。
我推荐你们读《红字》或重读《红字》,不是因为它的故事,而是因为它的文辞具有一种给人深刻印象的特质。霍桑从十八世纪的伟大作家们习得他自己的风格。象这样的一个句子:“在他心中连拂落蝶翼上一根柔毛的残忍性也没有。”③这句话即使说是出自史特恩的手笔也并不逊色,而且他很可能还颇为自喜呢!霍桑在构造一个精妙的句子方面,具有特别灵敏的耳朵和特殊的才能。他能写出长达半页的句子,全是一个个从属于句,但同时又音调铿锵,节奏均衡,还具有水晶般的澄明。他能写得富丽堂皇又繁复多变。他的散文有一种象歌德式织锦花毡般沉稳的丰富性,但在他个人品味的自制下,从不会流于夸张或单调。他的隐喻往往意味深长,直喻则适切无比,而他的用语总是天衣无缝地与他的题材相配。文学的时尚不断在改变,很可能在我们今天非常爱宠的这种野性粗朴的散文④,在不久的将来会不再流行,读者们会要求一个更正式、更高尚的写作方式,那时,作家们会很愿意从霍桑学习如何安排一个六个字以上的句子,如何使尊严与明快相连结,如何不用炫耀而能使文章既悦目又悦耳。
①
《红字》,霍桑(1804-1864)的代表作。1850年出版。以十七世纪清教主义盛行的殖民地社会为背景,就犯通奸之女人海丝特·普兰妮及其夫老医生罗杰·克林马斯,奸夫亚瑟·迪曼斯达尔牧师三人,去探求罪恶形成的问题。
② 里德小姐,富兰克林之妻。他们俩于1730年按习惯法结婚。亦即不按法律手续,不行宗教仪式,即共过婚姻生活。
③ 引自《税关》中之一节。
④ 系指海明威所代表的Hard-boiled派的文章。
梭罗
文学史家们将霍桑归于康考德派①,而爱默森与梭罗②也是这一派中杰出的人物,因此,接着在这里谈谈这两位应该是很恰当的。是否喜欢《湖滨散记》,完全依读者个人的兴趣而定。就我自己而言,我读它虽未觉得无聊,但也不十分动心。全书文体非常清晰,不拘形式,平易而优雅;但假如有一天我被大风雪围围在美国西部的大草原上,只有一个又聋又哑的人做我的伴侣,到那时,我如果发现在木屋中唯有一本书,就是《湖滨游记》的话,我一定会觉得很沮丧。由全书看来,这部作品的作者一定具有活泼的性格,奇妙的经验,以及种种特殊的知识。但是,梭罗本人的性格却是相当怠惰的。他对于世界的知识并不广泛,而他阅读的范围,虽然值得尊敬,但也并无新意。我不认为他具有使他书中主题的实验显得非常重要的感情力量。梭罗发现:假如你限制你自己的欲求,那么,你将只需很少的花费就能满足它们。我们早已知道这个。霍桑曾说:“能够养成一种与自己不同的人交往的习惯,将会对一个人道德与知性健康的培养有极大的贡献。这些人或者不在意自己的工作,他们的活动范围与能力,必须超出自身的立场才能欣赏。”这段话非常正确,而一个从事写作的人应该比任何人更铭记不忘。
① 康考德派,康考德是波士顿西北二十海里处的村庄。康考德派文人从1830年代到50年代领导着美国文学界。
② 梭罗(1817-1862),代表作《湖滨散记》》是作者在华尔登湖畔,以自然为伴,过着一年半自足自给生活的记录。
爱默森
就实质而论,爱默森①当然是一位更伟大的人物。多年之前,在科摩湖②畔,一位金发的夫人第一次指引我去读他。在我们出去游山玩水的途中,她总带着一本爱默森散文集,而且在书页中最使她感动的句子下,用蓝笔(她正好选中了和她眼睛同颜色的笔)重重地划线。每页中至少都划有两、三行。她告诉我,爱默森是她最大的安慰,在她的一生中所有灾难、困难的时刻,她都可从爱默森处找到适合她的事物。多年之后,我又在夏威夷遇见她,承她好意邀我去她租来度假的宅邸中午餐。她一直都是富有的,但自从我们上次见面以来,她的社会地位更高了,因为她的丈夫已被封为贵族。她现在已是有爵衔的夫人。她接待我时,身穿一袭卡洛所制的新衣(卡洛姐姐是当时巴黎最时髦的裁缝师),戴着—串价值一定在五万五千镑以上的珍珠项链,但她没穿鞋子,也没穿袜子。她指着自己的赤足说:“你看,我们遵循简单的生活方式,”我看见她的双脚都患有母【拇】趾内侧的粘液囊肿炎,心里觉得很同情。就在这时,她的中国籍管家,穿得象一位明朝皇帝,送来一托盘的鸡尾酒,我问她现在是否仍然喜欢读爱默森的作品,她从桌上抓起一本书,紧紧抱在她已日渐衰颓的胸前,然后对我说:当然还读。她到任何地方都一定带着一册爱默森的散文集。她向着窗外碧蓝的大海挥动她满戴珠宝的手说:如果没有爱默森,她将永远不能真正把握太平洋的精神意义。她不久之后就死了,享龄相当高,至死都是一个爱默森的信徒。她把游艇与藏书遗赠给一个男妓。这是她晚年的另一种安慰。但因为她没有给他足够的钱来维持这游艇,他便把它给卖了。二手货的书卖不了什么好价钱,所以他保有了那些藏书。在这种情形下,我只能希望他会发觉爱默森是他失去的爱人的一种安慰。可是,我必须承认,他从来不是我的安慰。我决无意对一位被他自己的国人引以为傲的作家不敬;我承认他的魅力以及性格的宽慈;读他的日记不能不使人深深觉得他思想的丰富,甚至当他还是一个小男孩的时候已不例外,而且他可以毫无阻滞地表现自己。由于爱默森是一个演说家,当他执笔时似乎也象站在讲台上一样,他的声音与风仪一定替他的论说增色不少,但在印成铅字之后,这种魅力便丧失了。说实话,我无法从他那鼎鼎大名的散文集中获得多少利益或愉快。他往往只一发之差就要落入陈腐的窠臼。爱默森具有用图画般的句子来描绘事物的天赋,但这些句子常常缺乏意义。他是一位灵敏的溜冰者,在结冻的平凡滥调上刻画出雅致纷繁的纹路。如果他不是这样的一个好人,他会是一个更好的作家。但既然爱默森已是如此著名的作者,我们一定会忍不住自然的好奇心想知道,他究竟凭什么能在文学界中占有如许的地位。因此,我想推荐你去读他的《英国国民性》③。在这本书中,由于他处理的只限于具体的题材,因此比较没有他在散文集中耽迷于暖昧、松懈、肤浅思想的弊病。他写得比他的任何其他著作都更鲜活、正确而令人愉悦。我的的确确觉得读这本书是一种享受。
①
爱默森(1803-1882),康考德派的代表性思想家。散文集第一集(1842)、第二集(1844)之外,还写有许多散文。此外,尚有十卷日记。
② 科摩湖,在意大利北部,风光明媚,闻名遐迩。
③ 《英国国民性》,1856年出版。
爱伦坡
也许康考德派的作家对美国人具有一种特殊意义,而这是外国人不可能了解的,外国读者多半将他们忽略过去。但这种情形不可能发生在爱德格·爱伦坡①的身上。事实上,我认为他在欧洲远比在他出生的国家更受尊重,譬如在对纯粹诗的诗论及象征派作家有很深刻的影响。著作有诗《大鸦》、小说《危舍古厦之倾倒》、《殓房路谋杀案》、《黑猫》、《金甲虫》等。法国,他至今仍对他同类的作家具有极大的影响力。也许由于他的私德以及生活中不满的天性引起美国人对他不公正的批评,减低了他应得的尊重。但一位作家的品德或生活,其实都与他的读者无关,他们只该关心他的作品。爱伦坡写了许多最美的诗,在美国没有其他任何人能够企及。它们犹如威尼斯画派的一些伟大名画,那出人意表的美使人屏息凝神,在那瞬间你将满足于只用你的感官去感受。你根本不在乎它们如何引发你的幻想。它们只提供它们的美,而这美却无与伦比。除了写诗之外,爱伦坡也是一位锐敏的批评家,他分析短篇小说艺术的论文,长久以来一直支配着他后继者的作品。爱伦坡所写的故事卓绝无伦,从他的《金甲虫》和以“杜宾先生”②为主角的一系列故事中,爱伦坡发明了侦探小说。至今,我们大家都爱看的侦探故事即由此发源,这事实早已为众所周知,无需我再多说。侦探小说的园地,此后虽由许多伟大的作家继续耕耘,产生了复杂多彩的作品与成就,但没有人能在爱伦坡已首先企及的种种要素上,再加添任何事物。也许他小说中的恐怖与怀疑,多少受到霍夫曼与巴尔扎克的影响,但由于爱伦坡是艺术家中最自觉的一位,他使自己的作品如此美妙地达成他所期望的效果,它们自然获得应有的声誉。他写作的风格是夸张的,毫不吝于使用种种传奇式的手法;他的对白往往过甚其词,一如他的人物纯属虚构一样;他所描写的范围也相当狭窄,但你必须忍受这一切:因为爱伦坡所要给我们的东西是唯一无二的。他的作品不多,但几乎所有他写的东西读起来,都是一种享受。可是,爱伦坡的作品中绝对没有特殊的美国风味,不论是散文也好,论文也好,我觉得其中没有任何事物不可能是英国人写的。假如我们想从美国文学中寻找一些乡土味的作品,我们必须试着再从其他方向去努力。
① 爱伦坡(1809-1849),受英国浪漫派影响,创作了怪奇性、幻想性的短篇小说及音乐性的诗。
② 杜宾先生,在《殓房路谋杀案》、《被窃的信》、《玛丽·何惹奇案》诸事件中活跃的侦探。
麦尔维尔
现在,我要谈到一本伟大的书,这就是《白鲸记》①,我曾读过麦尔维尔的南海丛书,象《奥摩》②和《台皮》③,当我自己也在这些岛上的时候,读起来真是既有趣又愉快。但我从未想过要重读它们,而且我也没有读过《彼埃尔》④,因为我接受了那些优秀批评家的意见,认为这是麦尔维尔的失败之作。但即使只凭《白鲸记》一书已足够建立任何人的声誉,有些批评家抱怨这本书的文体太过光怪陆离。但我认为他写作的方式刚好美妙地配合全书的主题。夸口话有时恰中红心,有时却失了准头;如果它真正实现了,你将达到那至高之境,一旦达不到,你就堕入荒谬可笑的深渊。我必须承认麦尔维尔有时也会变得可笑,但当一个人已置身最高之巅峰时,想要自由行动,那是超乎人力的事。当你读到他用多么高贵的力量,多么光耀的一连串句子,将他最好的部分写得多么富丽堂皇时,他一时的失败毋宁是情有可原的。全书有好几章,我觉得很沉闷,这是些象从图书馆中填塞起来的古董知识,以及关于鲸鱼的生物史,很明显的,麦尔维尔对这些奥妙的知识所知颇丰,我们必须接受一位伟大作家的某些奇想。所谓智者千虑必有一失,莎士比亚也曾写过好多页空空洞洞的华丽句子。但在新贝德福⑤发生的一些场景,以及他对事件的描绘,人物的处理,当然特别是写可怕的阿哈伯⑥时,麦尔维尔是卓绝无伦的。这是一种悸动、一种神秘、一种预兆、一种热情、一种生之恐怖与战栗的感觉、命运的不可逃避以及邪恶的巨力,这些都紧紧勒住你的喉咙。你觉得已被击倒在地,但又奇妙地被提升高扬。如果你是一位作家,当你想到你能将文学这种艺术修养至如许高妙之境,你能对人的心灵,感情与知性,都产生如许奇异的影响,你一定会觉得非常骄傲。
麦尔维尔虽然让他的故事开始于新贝德福,所有的行动发端于一艘美国捕鲸船,但我在他书中找不到那种我一直在寻找的,因其特殊而有价值的美国乡土味。他个人的教养完全是欧陆式的;他的散文风格,似乎是师法十七世纪的英国文豪。虽然他书中的人物——至少是重要人物——都是美国人,但这纯属偶然。他们都比真人略为夸大,而他们真正所居之地,也非某个特定的国家,他们属于令人屏息战栗的奇异之域,在那里他们生活同时互相折磨,正如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中的人物,以及《咆哮山庄》中那些狂暴的角色一样。
① 《白鲸记》,赫尔曼·麦尔维尔(1819-1891)的代表作,1851年出版。
② 《奥摩》,麦氏曾在搭毕奇岛及其附近过流浪生活。此书即以此为背景,1847年出版;奥摩是当地土语,“流浪者”之意。
③ 《台皮》,是麦氏的处女作,可说是《奥摩》的前编。1846年出版。台皮是土语,“食人种族”之意。
④ 《彼埃尔》,是一部以彼埃尔此一年轻人为主角,以他和妻子、妹妹间之爱欲为主题的小说,1852年出版。
⑤ 新贝德福,马萨诸塞州的港街。彼时,以捕鲸业兴盛一时。
⑥
阿哈伯,《白鲸记》的中心人物。尝为白鲸莫比狄克夺去一足。为复仇,如疯人般地追踪白鲸,最后复仇依然失败,死得极悲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