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学派与中国房地产市场改革


    今天我讲的题目是供给学派与中国经济改革现状。

   供给学派是里根政府时期的智囊们提出的一系列主张的集合,核心是强调扩大供给,解决经济滞涨问题。美国的供给学派诞生之时,美国的供给并不缺乏,只是供给成本提高。供给学派的应运而生是和美国的状况有很大关系的。当时美国出现了滞涨局面,传统的凯恩斯主义没有办法解决,货币学派也已经失效。

   那么供给学派的主张政策主张是什么呢?请大家注意他们的政策主张。因为对中国借鉴意义很大,供给学派的政策核心是减税。美国执行凯恩斯主义的结果,造成税收负担过重,严重的提高了企业的边际成本。凯恩斯主义人为地扩大需求,最后导致70年代西方经济出现生产停滞、失业严重,同时物价持续上涨的“滞胀”局面。导致投资下降,供给学派提出重振美国经济核心在于扩大有效供给能力,手段是给企业减税,放松政府对市场的管制。

   供给学派有一个著名的曲线,叫做拉弗曲线。就是说,降低税率的结果,在短期内虽然会导致总税收下降,但是从长期来看,由于降低了税率,扩大了生产和经济总量,税收总量反而会上升,供给学派还提出了社会福利改革措施,就是大规模削减社会福利。

   因为社会福利过重导致了所谓的欧洲并。在美国也比较严重,供给学派,按照中国国内学者的说法,在美国为右翼政客所利用,以里根为代表的政客采用了供给学派的主要经济思想,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后来的事实证明,美国的克林顿时代所经历的辉煌,并不是克林顿创造的,而是里根创造的。因为里根全面执行供给学派经济政策指导思想的结果,美国的汽车工业、制造业、信息产业、新技术产业投资大量增加,终于导致了上个世纪最后十年的美国繁荣,后来的事实证明,美国的克林顿时代所经历的辉煌,并不是克林顿创造的,尤其是信息技术革命为代表的新技术革命,美国独占鳌头,美国重新夺回了全球领先的技术优势。有经济学家做过统计,上个世纪的最后十年,美国打败日本,重新夺回了汽车业的领导地位福特等公司起死回生。供给学派,究其实质而言,是属于新自由主义流派的一个范畴。

   问:供给学派,究其实质而言,是属于新自由主义流派的一个范畴,值得倡导吗?

   我们学习西方经济学,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有很多核心的东西。关于注重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反对政府对于经济管制过多,也就是所谓的“看不见的手”的原理,结合这一点,我们来谈谈今天的中国。我们今天中国的问题在于,政府对于市场管制过多,过多的行政干预介入经济领域。比如说,中国对于金融行业的管制,禁止草根开始金融机构,资本发行体制高度管制,还有实业领域的高度管制,管制的结果是什么?比如对于石油行业的管制,限制了市场机制发挥作用。这是垄断,寡头垄断,垄断的后果是什么?油价高企、垄断企业侵蚀国家利益、造成社会分配不公,剥夺消费者的利益。这些行为或者说结果对于我们社会意味着什么?严重阻碍了经济效率的提高,同时严重损害了社会福利。

   我现在回答第二个问题。向高房价开刀是不是管制。

   首先我不赞成这种提法,向高房价开刀从来不是政府的提法,是民间人士的提出,所以也就说不上是政府管制。其次,高房价本身就是市场机制受到破坏的结果,供给能力受到破坏,受到政府干预了实体经济领域,对生产企业限制过多。比如说,政府限制小产权房入市,比如说政府人为的控制土地供应量。房地产一级市场,土地市场的垄断是造成房价虚高的一个根本原因。所以说,从这个角度来讲,政府要做的是让市场正常运行,放松管制,而不是不断出台政策,强化行政管制。政府总是舍不得拿开那只“看得见的手”,力图用“看得见的手”来取代“看不见得手”。

   问:关于小产权房的解决前途。

   接下来回答这个问题,小产权房的问题。现在建设部的最后解决方案还没有出来,但是我们注意到很多地方已经开始强拆小产权房了,最终的结果可能是很多地方的小产权房会被拆掉。我的主张,小产权应该给予合理消化,在小产权房的问题上,又一次体现了政府管制的问题。从法理上来讲,农村的宅基地归乡村集体所有,按照产权经济学的观点,只有能够自由流动的产权才是合理的产权,如果是在农村的宅基地上建立起来的小产权房,从法理上来讲,流通是没有问题的,只要不突破这个界限。但是中央政府有什么权利禁止小产权房自由流通呢?这是对产权的侵犯,这是严重违背市场经济原则的,这又一次体现了政府对于经济干预过度,政府为什么要敢于小产权房市场?因为宅基地销售不归地方政府所有,小产权房市场会冲击大产权房市场,并进而冲击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无论如何,在小产权房的问题上,不能够由中央政府作出决策,代替小产权房的所有者作出决策,这是对产权的侵犯。

   关于小产权房的问题,我们现在来做一个总结。正是因为政府对于小产权房市场的管制和干预导致房地产市场供应不足,从而导致城市土地拍卖价格节节攀高,并进而导致房地产市场泡沫越吹越大,小产权房问题,总结起来一句话,政府干预小产权房市场是侵权行为。

   观点互动:造城运动是让人口流动措施,农村聚集小产权才会规范,农村土地问题是根本土地流转是关键,集体土地不能和私人交换只能体制内部流转,如果交换只能和国家交换。两种土地制度一个土地市场一种交换方式,必然产生小产权。

   无论是集体产权还是全民产权,既然是合法的产权,就能够自由流动,这才是完整的产权,否则产权的完整性就受到损害,在我国集体产权也是合法的。为什么他不能流动。所以小产权是土地使用权之争,政策阻止他流动,这是侵害产权,损害市场经济主体的利益。从大的方面来讲,不分青红皂白将小产权房拆掉,严重破坏了社会财富。理论上都是行得通的,现在的问题是政府在犯法,我国宪法也规定了,保护有产者,保护采取按受益。保护财产收益,这一条已经写入宪法了。问题是,中国的小产权房已经取得了施工许可证,建设许可证、销售许可证。为什么政府不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反倒要购买小产权房的群体来负责。这在法理上也是讲不通的,关于小产权房问题的探讨是否可以告一段落?很多地方是有销售许可证的产权登记证都有,只不过是小产权的产权登记。

   下面我们结合供给学派再来全方位谈一谈大产权市场,政府对于经济的过渡管制,同样造成大产权房市场供给不足,政府对于大产权房市场的管制可为政出多门,收费项目可谓名目繁多(群里面的很多人都是房地产行业的,想必大家知道这一点)。有人曾经做过统计:说是房地产市场的税费占房价费用的30%(不包括土地出让金)。过高的税费导致房价过高,自住性需求退出市场,造成了房价不断上升的预期,使得投机需求主导市场,着同样也损害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也就是说,政府对于房地产市场的管制,导致房地产生产成本不断上升。

   第三个问题,我想探讨一下,是否有可能通过减税来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如果我们要应用供给学派的理论来解决房地产市场的问题。政策主张结合起来就应该包括几个方面:首先,放开以宅基地为基础的小产权房,使其自由流通。第二,扩大城市土地供应量,放松对一级市场的管制。第三,减少对房地产市场的行政干预,全面降低房地产市场隐性成本。其实对于房地产市场而言,我觉得政府通过限制购房数量来主导房地产市场,这固然能够在短期内稳定房地产市场,但是这其实是本末倒置了,市场有投机,这主要是因为政府制造了房价不断房地产市场。

   关于限制投机炒房,我觉得这实际上行政管制,行政管制,行政对于微观经济主体干预过度,都会增加经济行为的交易成本,最终结果还是导致经济效率下降,政府制定了很多行政管制性措施。操作难度极高,比如什么住房认证,什么贷款优惠,什么优惠利率,什么几套住房的认证,其实对于银行来说,我没有责任也没有能力去确认购房者是第几套住房,极大地增加了交易成本。

   少壮派王智中观点:我倒认为放开小产权不是胡扯,今天认为胡扯的事,明天就可能变成现实!

   杭州置业汇观点:我觉得这是一个错误的说法,大家可以比对一下市场的成交数据,大家都可以发现,在09年至10年四月中旬以前,市场的大部份的购买力及购买数据的产生,都是缘于市场的投资过热。我觉得重点问题在于“08年的过度投资引导和没有正确的投资控制”导致了市场的投资狂热。其实我们目前市场上商品房的存量房的数字是很大的,空置率也是非常高的,增加供给这块,我觉得并不是主要问题。解决办法我觉得最有效的是“控制投资欲望”,平缓市场成交率,如何解决“控制投资欲望”,就从投资回报率出发,解决这点,市场无人投资,刚需正常交易支撑,回规正常。

   在这一点上,任志强说的都有些道理,就是这次宏观调控的过程中有了太多的行政干预措施,而且执行起来成本很大。任志强认识到了宏观调控的一个错误,但是我并不认为任志强坚持房地产价格一路上涨有任何道理,任志强的文章从来都没有任何分析,只是为自己的结论找论据,这事任志强文章的一个大的特点。

   但是投机过度的源泉又是什么呢?在于房地产市场有空子可钻。政府的行为不是要通过行政管制来制止市场投机,而是放开市场,让市场充分发展,投机需求自然会消退。我们应该站在更高层面看待这个问题,我们中国已经有太多的市场监督了。市场监督的结果就是我们的公务员队伍越来越膨胀。行政成本越来越高涨。即使是从投机的角度来讲,投机也会自动消失,一旦市场价格停止上涨,投机者无力可套。为什么?一旦市场价格停止上涨,投机者无力可套,自然会退出市场,如果政府加大供应,关键是如何让价格下跌?

   少壮派王智中观点:上次论坛,有一份国土部的朋友讲,现在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机制已经失灵了,表现在价格越高,成交量越大,而不是越小,所以政府必须要非市场的的手段进行控制。

   市场的上涨总是有顶部的,不存在永远上涨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