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陪审员的仪容仪表


关于陪审员的仪容仪表,在陪审员培训之初就已经明确相关规则,虽然没有限定陪审员穿什么服装也没有要求一定要穿着西装,但是也一般规定人民陪审员在执行职务时,应着装整齐,仪容仪表端庄大方。

一般情况下,自己会选择穿套装出庭,即便偶尔不是套装,也会稍微注意一下衣服的式样与颜色。因为一般接触到刑事案件,总不能穿得大红大紫的吧?还有的时候,法官在审判完一桩案件之后,有时很快让另一桩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到审判庭听候宣判结果。此时,稍微注意一下自己的形象着装是很有必要的。尤其在听完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的宣判之后,在这些犯罪嫌疑人离开审判庭之前,即使与法官谈话之际,自己作为陪审员也应该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应流露出愉悦之色。因为彼时彼刻,犯罪嫌疑人正站着面对着法官和审判员的席位,对法官以及陪审员的表情看得很清楚,势必对此也会留下深刻的印象,不可不察。有一次,我在参与审理完一件刑事案件之后,我还来不及离开,主审法官又请法警请一桩传销案的几个犯罪嫌疑人传进审判庭,当众一一宣判这几个相关人员的结果。他们当众有男有女,大多是二十多岁的模样,一听到宣判结果,其中两个女孩当场就涕泪滂沱,哽咽失声。

至于平时坐在法庭之上陪审之时,我一般也比较注意保持高度的集中的精神状态,不可让当事人留有觉得自己松懈无神的印象。虽然在法庭上有时候一坐就是两个多小时,端坐而高度集中的感觉也容易累,有时候也容易走神一小会,但是不管怎么样,还是要赶快集中起来精神,毕竟当事人以及旁听人员对自己的表情看得一清二楚。况且,只有保持高度的精神集中才能够慢慢分析、明辨当中的事实,尤其在有几个犯罪嫌疑人的时候,相关证词的质证印证就显得更为重要。尽管大家庭前都看过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所作的笔录,但是有时候几份笔录之间就存在一定的矛盾之处,需要通过法庭调查进一步的明确相关细节。虽然对自己而言,参加案件的审理貌似只是重复而已,但是,具体的案件及其审理结果对每一位当事人都是不可重复的,对他们而言都是相当重要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