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刚上班,就被《扬子晚报》头版下面的其中一个主标题惊呆了——“万科销售经理带800万房款跑了”,随跟其后的副标题是“在无锡卖房时每平方米他敢优惠3000元,然后大收好处费”。
但有人从车位券优惠和购房1000元/平方米的“回扣”推算,这位万科的邬姓经理拿走的好处费会高达数千万!据悉,现在这位中国NO.1最牛房地产企业的最牛销售经理正被警方以涉嫌诈骗罪网上追缉。
数年之前,萧条时的南方一线城市二手房经理携款2000多万房款畏罪潜逃。
就在近日,“国十条”房产新政下的北京两家所谓著名的房地产中介员工为争夺客源发生群殴事件。
怎么都在房地产形势不太乐观的环境下,房地产销售界发生这些让人悲观的事件呢?
据业内观察,从那二手房经理携款2000多万房款畏罪潜逃以后,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对二手房的定金、房款等款项都做了资金监管,老百姓反应还是比较好的。对于一手的商品房的定金、房款等款项,不少房地产主管部门也是有专门银行账户监管的。
那对于万科邬姓经理带800万房款逃跑事件,我们会有怎样的感想呢?
首先是他的企业——万科,中国地产上市名企,房地产界学习的榜样。怎么会发生这样低级的人为错误呢?是扩展过快无暇考核员工综合素质,还是本来就缺乏对员工职业素养的系统培训和制度监管?听说以前万科有工程部门吃回扣的现象,最后好像绳之以法了吧。难道万科这样的大房企有吃回扣的“优良传统”和“神秘基因”吗?
其次是他的人——邬姓销售经理,这个平时较为注重品牌着装很大方很有派头很酷的30多岁年轻人,去年还因升职调到了苏州万科,可见他的能力不凡,更为不凡的是他的私下吃回扣的能力,几百上千万的房款啊,叫做回扣更合适,因为这是他和他的客户们私下的交易。
再次是他的客户——原意给邬姓销售经理回扣的叔叔阿姨、大哥大姐们,你们的慷慨,你们的爱讨便宜,你们的炒作行为,你们和邬姓销售经理的沆瀣一气、双双贪婪和狼狈为奸,定你们行贿罪可以吗?
还有是针对他的——法律解释,因为当事双方属于私下行为,与开发商万科无关,万科不会承担法律责任,最多是追究万科的用人不当。
再有是他的业界——被反应,市民和购房者情不自禁的要疑问:房地产怎么啦?这些售房人员也太猖狂了吧!“国十条”房产新政万岁!让房价回归到没有回扣的原生态吧!让炒房人死去吧!
最后是他的事件——给我们共同的沉思,给回扣和吃回扣,不是房地产界的专利,更不是房地产界的首创,其他行业应有尽有。可就在这“国十条”房产新政下发生这件也许我们司空见怪的房地产回扣事件,足以引起社会各界的浮想联翩,政府监管的缺失?企业监管的漏洞?给回扣者四两拨千斤式的炒房?吃回扣的有机可乘?房价的下跌让给回扣的利益受损现在要和吃回扣的鱼死网破式的翻脸?
不会是万科利用销售经理暗箱操作的降价绝招吧?我想不会,即使万科是历来房地产调控下的头号降价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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