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这是公安部辟谣之后的评论,如果读者细看,可发现与前面的稿子,思路是一样的。)
王攀
针对28日“公安部表示‘精神病院未经警方同意不得收治正常人’”的新闻,公安部监所管理局紧急回应:2010年5月26日,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在武汉市召开全国安康医院工作会议。事后,我们注意到,个别媒体做了不准确的报道,特别是今天(28日)有互联网站以《公安部:精神病院未经警方同意不得收治正常人》这一标题对会议进行报道,对有关收治程序和对象产生误解。(5月28日国际在线)
所谓“个别媒体做了不准确的报道”,其实是5月28日《武汉晚报》的报道,“公安部全国安康医院工作会议强调,安康医院内要建立监督机制,坚决防止司法鉴定中的徇私舞弊行为,在收治精神病人中要特别注意收治程序和收治对象的把关,没有公安机关办案部门的审核同意,对不是精神病患者的人员,一律不得接收。”
就是最后一句,引起轩然大波。它给人的理解是,公安机关可以将不是精神病患者的人员送进精神病院。难怪网友留言称,此话是这一新闻的最大亮点;而这句话也成了网站新闻的标题:公安部称精神病院收治患者需警方审核同意——让人心惊肉跳。
事实上,即便是最初“个别媒体做了不准确的报道”,我也相信“没有公安机关办案部门的审核同意,对不是精神病患者的人员,一律不得接收”,只是为安康医院在精神病人收治程序中加一把安全锁,防止一些人和组织徇私舞弊,拿精神病和精神病院侵犯人权。
而这一表态之所以引起轩然大波,是因为现实中,被关进精神病院的正常人实在太多。最典型的莫过是因上访而被地方政府关进精神病院。
对于“不准确的报道”,公安部纠正容易,但对于现实中普遍存在的正常人被关精神病院的现象,谁来改变?对于一些地方政府用精神病院关押上访人员,公安部能去纠正吗?
事实上,公安机关的一些黑锅原本就是替地方政府背负的。比如,震惊全国的“瓮安事件”,后来反思时,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认为是一些地方政府“动不动就把公安机关推上第一线”导致的。如果地方政府想把哪个正常人送进精神病院,替政府背黑锅的公安机关岂有不照办之理?
所以,即便是以最大的善意理解媒体“公安部称精神病院收治患者需警方审核同意”的“不准确报道”,即便是针对这一“不准确报道”,公安部紧急辟谣,我们也无法确信,正常人被关精神病院这样的“当世怪状”能够终结。
http://news.sina.com.cn/o/2010-05-28/203717578078s.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