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资本转移,房价大调整成必然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36条”)颁布之后,各界解读不尽相同,各显千秋,这是极正常现象。

  关于“新36条”对房价的影响而言,多数解读偏向于助推住宅类房价下跌,反过来又会拉动商业类房价上涨。这种解读既符合客观科学的辨证分析,又迎合当代先进性思潮,有利于合谐社会建设,这是值得提倡的。

  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问题,归根结底就是民间资本的流向和出路问题,“新36条”确定“投资健康”定义,暗示民间资本存在着“不健康的投资”行为,这当中可能就包含楼市度投资购房和炒房。那么,民间资本为何存在“不健康的投资”呢?

  一、什么是民间资本?

  民间资本是中国特有的概念,还没有统一的定义。目前对民间资本的说法是依据《浙江统计年鉴2004》的规定,将民间资本定义为非政府拥有的资本,指的就是民营企业的流动资产和家庭的金融资产。既然还没有统一的定义,说明我国对“民间资本”的提炼和归纳还有待探讨。

  本人认为民间资本有五种范畴:第一种是个人劳动获得的报酬,归于个人私有的财物;第二种是继承类的资金和财产;第三种是民营企业的资产和流动资金;第四种是地下钱庒,即放高利贷者;第五种是个人和私有企业主通过抵押获得用于投资的贷款。

  二、民间资本是热钱

  这五种民间资本,不排除有少量进入赌场、贩卖毒品和军伙,如果是这样,那就不仅属于不健康的投资问题,而是另当别论。民间资本比较顷向于高回报,受高利益驱动,例如炒股、炒基金、炒房等等,不为高回报的自然就存入银行吃利息。当然那些属于第四、五种的民间资本,它还直影响投资波动;其中,第四种的资金来源含有相应基金乃至银行高管暗中参与运作并抟换为民间资本进入投资渠道;第五种就是银行贷款用于投资。这些都是银行渠道流出的资金拐进投资领域,它寻求比银行既定利息更高的回报更迫切。这种特征注定民间资本是热钱,热钱总要寻求短期投资求得回报。

  楼市的投资及回报的周期较短,炒房时间就更短,热钱就喜欢进入,有的炒房今天买进,明天买出,这样闹腾。从房屋的功能是用于居住这个角度来看,这些做法对于渴望社会公平的意识来说,显然就是不健康的投资。特别是一些含有银行贷款和民间放贷的热钱,它们依附着贷款利息,不但回报的额度比利息要高,而且还必须要在短期炒房获得。在楼市还没有规范之前,民间资本的热钱没有更广泛的投资平台,大量涌入楼市也就不难理解。

  三、热钱从楼市撤离,拐点将出现

  民间资本一直以来就是住房建设的参考者和主柱力量,民间资本也在参与住房投资建设当中获利不菲。“新36条”释放的重要信息是将大量原来由国家垄断的经营领域放开,让民间资本可以纵深切入。国家垄断的经营领域一般都被公众认定为低风险,高利润领域,垄断领的放开必然吸引民间资本的分流,追逐不同业态的高利润,民间资本不再单恋楼市开发建设、经营投资乃至炒房,资本流入楼市将逐步减少势成必然。

   “新36条”其实就是国家创造条件将投资购房和炒房热钱吸引到其它领域,现在已经撕开了资本从楼市撤退的大口子,楼市将渐现冷淡,价格下调无悬念,下调的空间相当大,可能在30%--50%,也许无房者期望楼市大调整的步代越来越近了。

  民间资本进入国家垄断的经营领域同样在短期内寻求到高回报,放弃单恋楼市依赖楼市,也许这种调整是最佳的调整,这样的调整将又要推动经济全局振兴,新的经济高速增长时代或将又来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