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柱产业”解读:三考房地产定位
文/管益忻
认为房地产业为支柱产业的说法,甚为人们所病诟。有人甚至称其为房市托市之举,也有人说“房地产的支柱地位不能动摇,但不等于房价不可以动摇!”。而我以为,所谓“支柱产业”应当从根本定义上做出更为具体的解读,或许能够对房地产在中国经济发展中所占的地位给出一个较客观、准确、科学的明晰。是否可以这样来理解,通常所说的“支柱产业”大致上可划分为三类:
第一类,主导性支柱产业。它们是代表了生产力发展方向的产业。就目前的现实情况来看,这类支柱产业非创意产业莫属。创意产业是当今时代最能代表生产力发展方向、代表社会前进方向的支柱产业,尽管可能其产值并不是很大。而其最突出的理由是,在所有的产业——支柱产业中,只有创意产业带有进行价值观生产的特征。不论是芭比娃娃,还是哈利波特,还是喜羊羊与灰太狼不都体现着某种价值理念的宣泄或暗示或影响吧?显然,其直接同价值观的优化、再造、生产、运作联系在一起的鲜明特性,是任何(纯粹的)制造业、流通业等所不具备的。当然,这里所说的创意产业还不简单是指音乐、美术、影视、出版等等,而是还包括创意化了的制造业、服务业等等一切与价值观的优化、再造与创新在内的所有产业。
显然,房地产业不具备这一特征。
第二类,主体性支柱产业。它们是整个GDP总量中占比大的产业,其带动作用也强。这类产业具有价值创造并带动数额庞大、块头巨大、占GDP比重大的特点。如房地产、汽车、石油,这些产业都属于此类。这些主体产业,虽然块头大,GDP额度大,但不代表生产力发展方向,而是代表这个社会的主要物质基础,是社会基础性的产业。当然,房地产就其基本生活保障部分另当别论(下面谈)。
第三类,保障性支柱产业。它们是对人们生活、生产、生态起着基本保障性作用的支柱产业。这些支柱产业同时也是基础产业。如粮、棉、食油、水等这些具有基本保障性功能的产业。
毫无疑问,属基本生活保障部分的住房,当然亦属保障性支柱产业。
应当说明的是,列出这三类支柱产业,应该称之为泛支柱产业。
而单就中国的房地产业而言,现实的问题是,照目前的价格上涨态势,若不加以制约,完全任其发展下去,真有可能使中国经济走向倾家荡产险境,走向灾难性的深渊。此次起源于美国的金融危机还不就是以房地美、房利美之两房的垮台为导火索的吗?!而在中国当前的新经济背景下,一说支柱产业就说它本身及其带动了多少个关联产业,有多大功劳,而不加具体分析,那就等于依然是传统的、忽略创意产业存在的——单纯以GDP为最终衡量标准的思维模式考虑问题。那是很成问题的。不屑说,今天的中国,好吃的、好穿的、好用的……的确创造了很多,然而,因为没有同时大抓创意产业发展,没有同时大抓价值观的优化、再造与生产,肇致社会腐败之风也盛行起来,弥漫于社会各个阶层、各个角落。真是所谓欲祸横流,问题严重。必须明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不能快速发展正在于它的往往趋向于某种腐败的劣根性:大到一国,小则一个家,每每因为有了几个大钱了就互相倾轧,纷争不已,特别是其斗争矛头多集中于互相攻讦,而不是齐心协力朝前发展上,久久使整个社会停滞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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