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上和城媒体对峙门”事件,论房地产媒体责任


近在外省出差,在Q群中得知哈市房地产业又出现新的关注事件——“周二生活报头版大幅报道关于上和城的负面新闻,周三新晚报马上头版回击”,我觉得讨论事情内部纠结没有什么意义,透过事情的根本,应该关注的是哈尔滨房地产媒体的责任……
议程设置是媒体发挥效果、影响公众关注点和行为的一项重要工具,媒体正是通过对各议题的报道强弱、报道倾向影响受众的选择。就房地产市场而言,媒体是政府、开发商发布信息和与受众沟通的直接平台和工具,受众从媒体中得到信息并发生购买行为。有效的议程设置不仅使你关注一件事情,而且还决定你如何关注它。有效的议程设置下媒体传播所强烈包含并强势体现出来的思想信息,就会变成受众接受的思想。可见,在信息传播的过程中,媒体的关注点直接影响了受众对问题的判断,尤其是对于房地产市场而言,开发商、政府与受众之间,存在着极大的信息不对称情况,此时,作为纽带的媒体,更应该通过自己的报道减轻这一不对称现象,履行作为大众传播者的作用。
作为房地产媒体,媒体在责任和广告利益、公共议程设置等事件的矛盾冲突下,很难选择自己的议程设置。但是作为一个信息的传播者和市场的监督者,媒体不能一味地追求经济利益而失去了自己的责任感,尤其是当这些利益集团的话语与受众关心的方向不尽相同的时候,媒体更要坚守自己的立场,不能为了追求利益放弃自己的责任。
因此,媒体应该对房产商的不良和欺瞒做法加以监督和遏制,发挥把关人的作用,规范房地产信息的发布制度,以实现房地产市场信息的良性传播,这才是媒体的责任所在。要树立为公众服务的意识,坚持新闻报道的原则。尽力做到不受利益集团的左右,在报道新闻时看清事物的本质,努力探寻能揭示事物真相的材料,为公众提供一个真实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