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专卖店运营管理手册(3)


成熟的管理能力,积极向公司提出相关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建议。由公司区域经理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即可晋升为店长。

三、店长在公司任职期间工作积极、尽职尽责、上进心强,有成功的管理经验,使店铺业绩非常突出(包括销售业绩、员工的专业素质和专卖店的综合形象等方面),由营运经理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即可晋升为区域经理。

四、如成绩显著,自身素质高,专业水平强,可以越级提升。

五、晋职流程:

 

 

 


 

第三十九条 专卖店培训管理

一、岗前培训(入职培训)

1、岗前培训是导购分配到直营店工作前的培训。通过此项培训,使新导购对直营店的基本概况、岗位职责、销售与应对技巧等有一定的了解。

2、新导购上岗后,店长应做好指导帮助工作,确保导购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进行工作。导购在工作半月后仍未进入工作状态,或经常出现错误,店长应建议将该导购再进行培训或调岗,以免影响服务质量。

二、岗位培训(在职培训)

1、导购上岗后专卖店应利用业余时间,对导购进行集中或分批的岗位培训。

2、岗位培训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店长有责任将专卖店建立成一个学习型的组织,提高服务质量和竞争能力。

三、培训方法

1、直营中心培训主管应有计划有组织的对专卖店开展培训工作,提升导购的岗位技能和专业知识。

2、直营中心培训主管负责安排聘请培训老师,并做好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

3、专卖店内开展互教互学的兵教兵活动。

4、在专卖店长或班长的带领下开展演示性操作比试

5、选送优秀导购到公司本部或有关学校进行培训。

四、培训内容

1、经营理念、店规店纪、导购的行为规范。

2、顾客接待与应对技巧、销售秘决。

3、公司系列产品的一般制造标志及产品的相关知识。

4、货品的存货管理常识,理货操作方法。

5、服务质量以及顾客抱怨与投诉的处理技巧。

6、应知应会的其他有关常识。

第六节 专卖店工资管理

第四十条 专卖店工资发放办法

专卖店(柜)工资发放标准(略0

一、店(柜)员试用期为13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转正后发正式工资;

二、新进导购需交纳保证金200/月,待合同期满后全额退还本人;

三、店长、柜长在试用期内,发担当职务所对应的最低一级级别工资的80%,考核转正后按正式职务对应级别工资发放;

例:C级店长试用期工资 = 2100×80% + 生活补助 + 住房补助

四、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人员,公司将调整其职务和工资级别;

五、公司提供住宿的人员不发放住房补助。

第七节 专卖店考核管理

第四十一条 专卖店的考核总权重为100分。其中:业绩考核占70% ;盘点考核占10% ;专卖店日常管理占20%

一、业绩考核(占总考核权重70%

1、业绩考核专卖店当月所有经营性收入之和,包括现金收入、支票收入。

2、参考标准:(详细参考各店每月营业指标)。

3、数据来源:财务部

二、盘点考核(占总考核权重10%

1、盘点考核:货品库存数量、品项记录与实际货品、库存相符。

2、参考标准:盘点报表

3、数据来源:财务部。

三、专卖店日常管理考核  (占总考核权重20%)

1、每月25日前准时报送本专卖店本月工作总结和下月计划(10分)

2、工作计划内容规范全面(10

① 依据专卖店工作职责和整体运作需要,应该安排的工作没有遗漏。

② 计划工作目标、责任人、完成时间明确,方法、步骤和所需资源得当。

③ 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有足够的估计和解决措施。

3、工作质量考核(20)

① 顾客每投诉一次扣2分。

② 工作中每失误一次(造成公司财产损失,名誉损失),扣5分。

③ 货品摆放美观、陈列整齐,店铺清洁、货品无积灰、办公区域整洁。

4、专卖店内部管理(40分)

1)模范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

2)及时填写上报各种数据、表报和相关信息。

3)对导购的工作表现考察考核及时准确。

4)指导帮助导购提高工作热情和工作效率。

5)有一个团结进取、学习型的高效团队。

6)导购离职率小于5%

5、组织纪律(10分)导购月出勤率大于98%,当月无违纪导购。

6、安全管理(10分)无被盗现象发生;无不安全因素存在。

第八节专卖店财务管理

第四十二条 专卖店财务管理

一、专卖店营业款管理

1、专卖店当日销售所收到的现金于每日1730分前存入银行专用账户内。

2、专卖店长监督收银员交接班,除必要找零外营业款一律放入保险柜。

3、专卖店不得使用收到的营业款支付任何性质的支出(即不得座支)。

二、专卖店备用金管理

1、专卖店备用金定额为:500元,由店长从公司借支作为零星应急支出。

2、专卖店所有资产的申购、费用申请手续按公司制度执行,紧急情况可电话请示后由专卖店先行购买,报销时必须注明原因。

3、专卖店找零备用金为4000元。每日营业结束后必须保持数额完整,填写现金盘点表,并由收款人清点确认。

三、其它

专卖店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公司发至专卖店的货品均按代理商价格计算。

第四十三条 财务人员工作规程

一、专卖店每天根据进、销、存明细登记台账,由店长指派专人每日详细填写,保证每日账目填写与实货相符。

二、导购交接班时,需在交接簿上登记。营业结束前由当班导购登记各货架及仓库货品存量,并签字确认。接班人员于次日营业前,以此数据进行实货盘点,如有差异,于第二天上午10点前报直营中心营运部。逾时不报,由当班人员赔偿责任。

三、月盘点必须按公司统一格式提交最终盘点表,否则,公司不予受理。

四、每月盘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票据和数据(特殊情况除外),逾期本月工资推后到下月结算。

五、帐簿须整齐放置于抽屉右侧,由上至下,由小至大。帐簿必须清晰、明了,不允许逾期改帐。若出现因前期做帐错误被本班人员查出,一切损失由上班人员承担。

第四十四条 专卖店报表管理

一、销售日报表:

1、专卖店每天根据当日销售货品实际的数量、款式、尺码及金额编制“销售日报表”,用于记录店铺的销售情况,“销售日报表”一式二份,专卖店、直营中心营运部各一份。

2、“销售日报表”必须于当天营业结束前填写完成,并于第二天10点前以传真方式报送直营中心营运部。

3、营运部复印一份连同当日“销售小票”一并交公司财务部。

二、销售周报表:

销售周报表用于汇总每周店铺的销售情况包括:销售货品款式、数量;本周销售、上周销售;本周畅销款式、小结等内容。报表由营运部指派专人于每周日营业结束前填写完成,并于次日交直营中心总监。

三、销售月报表:

各专卖店在每月3号前,向营运部提交上月的“销售月报表”。报表内容:专卖店当月(1号—31号)或一个期间内货品的进、销、存情况。报表一式三份,专卖店、营运部、公司财务部各一份。

第九节 专卖店卫生管理

第四十五条 清洁卫生制度

一、公司对专卖店的卫生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将对店长进行处罚。

二、专卖店卫生工作由店长或各班班长组织实施。

三、每天班前、班后都必须将店面的临街(或走廊)、店内地板、橱窗、货柜等地方进行清扫。做到橱窗、门框明亮整洁,地板、墙壁干净整洁。

四、专卖店卫生分时段打扫,一天4次。打扫时间段为:

900120013001500160019001900—下班。

五、经常擦拭货架、货柜、衣架、挂钩上的灰尘,保持灯具效果,发现破损及时维修。

六、保持试衣间(试衣间不可做储藏)的卫生清洁。卖场内不可放置其它杂物,烫机、烫板不允许摆放于大厅,确保顾客的购物空间。

七、收银台上不允许堆放杂物,只能放置指定的宣传品。茶几、桌椅必须干净,不留污迹;烟灰缸必须摆放在茶几正中位置;休息区无顾客的情况下必须保持烟灰缸及桌椅无污迹。

八、店内、存货仓(架)不允许有污垢灰尘,存货柜必须3天清扫整理一次。店面招牌与临街玻璃每周使用清洁剂彻底擦洗一遍。

九、保持形象、标牌、宣传品的整洁,防止其松落。报架上刊物必须摆放整齐,当天报纸必须放置在最外部。。

十、每天晚上盘点结束后,应对店内的卫生进行彻底清扫,并适量喷洒空气清新剂。

十一、所使用的卫生清扫工具,应统一置放在顾客眼光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做到清扫工具的清洁。

十二、每周三为大扫除日,标准为:家具、货柜、橱窗无尘,用手触摸无污迹,(戴白手套触摸不留污迹,地板除外)。

第十节 专卖店值班管理

第四十六条 加强专卖店值班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意外工作是专卖店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工作环节,值班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一、遵守值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做好交接班。不擅自离岗,如有急事离开值班岗位,必须报店长同意,并安排其他人员替班。

二、值班人员上班时间为当天晚班人员下班时间,下班时间为次日白班人员上班时间。

三、值班人员须保持地面、门窗、玻璃、墙壁清洁干净。

四、晚上交接班完后必须关闭大小门,除值班灯外,一切电器关闭。

五、值班人员不允许在店铺吸烟、喝酒,不允许接待外来人员。

六、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防火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知消防知识。

七、如雨天有水流入店中,值班人员要负责及时处理。

八、处理重大突发事件,要反映灵敏,做到快速、高效、及时、准确。

九、值班期间若出现丢货,由值班人员全额赔偿。

十、值班人员在营业时间不允许坐卧沙发,值班时间不允许睡沙发。

第十一节 专卖店宿舍管理

第四十七条 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一、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

二、保持宿舍整洁,个人物品、被褥、床铺应清理整齐,脏衣服、鞋、褥及时清洗。卫生由入住宿舍人员轮流值日打扫,保持清洁整齐。

三、不得随地吐痰和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内。

四、节约用水、用电,生活污水应倒入水池内,不得向窗外或走廊上乱泼污水,不准向窗外吐痰或丢掷物品。

五、安全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增设电器或插座应向公司报告,经批准后,公司派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否则,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六、住宿员工每人配钥匙一把,公司保留一把,未经许可不得擅自配置钥匙或调换门锁。

七、宿舍严禁贮存有毒、易燃、易爆、凶器、等违禁物品; 严禁赌博、酗酒、打架、盗窃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 不准饲养动物。    

八、员工私有物品要妥善保管,遗失由本人负责。晚上十二点后严禁高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九、宿舍只提供给公司员工居住,不得私自留亲友和外来人员入住。

十、员工亲属、朋友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在宿舍住宿一晚的,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由主管批准。否则,未经批准私自留亲属、朋友入住,将予以处罚。

十一、自觉爱护宿舍设施,不得随意拆装和搬动宿舍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维修。   

十二、注意防火防盗,出外关好门窗,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报告。

 

第三章 专卖店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节 奖励

第四十八条 奖惩类别

一、奖励:嘉奖、记功、记大功、升职晋级四种;

二、惩罚: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薪、解雇开除五种。

第四十九条 奖励办法

一、嘉奖:凡有下列行为者,给予嘉奖,并奖励50-100元。

1、品行端正、诚实可信、工作认真负责,超额完成任务成绩优良者;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者;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者,足以作为其他员工的楷模者;

4、检举、揭发、制止损坏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更大损失者;

5、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6、发现重大消防及安全隐患及时上报者;

7、帮助、关心困难同事、情节突出者;

8、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9、节约资金、节俭费用、拾金(物)不昧,事迹突出者;

10、向公司推荐优秀人才者;

11、领导有方,带领员工出色完成各项任务者;

12、积极参与公司各种活动,表现优秀者。

二、记功:凡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记功,并奖励100-200元。

1、细心维护公司财物及设备,在节能降耗方面有显著成效者;

2、如期完成临时安排的重要任务,并达成预期目标者;

3、在营销或管理方面提出重大改革建议,被公司采纳实施后卓有成效者;

4、检举揭发内部盗窃案件,经查证属实,使公司利益免受损失者;

5、工作表现突出,被评为员工之星者。

三、记大功:凡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记大功,并奖励200-500元。

1、改善方法或控制手段,使公司成本明显降低、经营效益明显增长者;

2、为维护公司利益或保护他人财产、人身安全,在突发事件时挺身而出,使公司利益或他人财产、人身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者;

3、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或方法,使公司销售获重大利润者。

四、升职晋级:凡有下列行为者,给予升职晋级,并加薪200-500元。

1、绩效考核连续两次获A者;

(2)一年内三次以上被评为员工之星者;

(3)一年内记大功两次(含两次)以上者,奖励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4)本公司连续服务满三年者,其间未能晋级,且未曾受到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的;

(5)创造发明,对公司作出巨大贡献,使成本剧降、利润突增者;

(6)技术改造、简化作业程序、方便操作、极大提升工作效率者;

(7)工作积极、认真、负责,避免公司重大损失者。

第二节 处罚

第五十条 罚办法

一、警告: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1050

1、未按要求佩戴工牌或佩戴的工牌与本人身份不相符者;

2、未穿工服或工服不整洁有污迹或穿拖鞋者;

3、上班时间倚靠货架,墙壁站立,聚众聊天者;

4、在店内随地吐痰,乱丢杂物,大声喧哗,吃东西,抽烟,上网聊天者;

5、在店内接打电话;或在店外接打电话时间超过5分钟者;

6、员工使用一次性水杯;顾客进店入坐不倒水顾客离开后不收拾水杯者;

7、非收银人员坐收银椅或导购坐顾客休息椅上休息者;

8、新入职导购进店店长不召开欢迎会;

9、花车定位人员不坚守岗位擅自离岗者;

10、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不服从公司主管的宿舍调配者;

11、在卖场内与顾客或同事发生争执者;

12、开会迟到或开会不带纸笔,不作会议记录者

13、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14、工作疏忽导致轻微损失者;

二、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50100

1、店长(值班班长)不按时召开专卖店每日晨会者;

2、无故缺席会议;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者;

3、在宿舍赌博、斗殴、及酗酒,情节严重者;

4、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者;

5、擅自留他人在宿舍入住者;

6、下班不关电源、门窗,不关电脑、显示器者;

7、私自调换宿舍或者移动、调换移动床位者;

8、妨碍保安人员工作,不服从检查、询问者;

9、不服从主管安排及指导,情节轻微者;

10、请人或代人打卡者。

三、记过:凡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并罚款100200元。

1、顶撞管理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并造成一定影响者;

2、因玩忽职守不负责任,而造成公司损失,情节轻微者;

3、消极怠工;制造事端,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轻微伤害者;

4、明知意外事件发生而不及时上报,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5、发现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不举报、制止,并且有意隐瞒、包庇者;

6、不接受团队协作,不听取别人意见而影响部门工作者;

7、虚报工作业绩或伪造表格记录者;

8、未经许可,在公司宿舍留宿外人者;

四、记大过:凡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并罚款100200元。

1、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2、非经许可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3、遗失重要公文者(含物品、物料等)或无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4、违反安全规定,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疏忽大意、玩忽职守造成他人受伤或导致公司财产损失;

五、降级降薪:凡有以下行为者,给降级降薪处分,并罚款300500元。

1、连续三个月完不成销售任务者;

2、连续三个月考核评比为最后一名者;

3、言行粗鲁或过失导致顾客投诉,且造成公司形象严重受损者;

4、有意或无意在公开场所做出对公司的产品、形象、声誉不利的言行;

5、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导致公司财产损失者;

6、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7、挑拨离间、搬弄是非、恶意中伤他人,致使影响工作者;

8、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500元以上);

9、私自将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物品带入店铺,威胁店铺安全者;

10、在宿舍聚众打牌赌博、酗酒不听劝阻者;

11、工作期间与客户发生争吵或与同事之间发生斗殴者;

12、工作期间对同事进行性骚扰者;

13、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事故者。

六、解雇或开除:凡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解雇或开除处分。

1、虚报资料或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单据、报表,给公司造成损失

2、应聘人员隐瞒真实身份,或虚报个人信息者;

3、擅自挪用公司钱财或在收款后不及时将公司的钱财返还公司者;

4、聚众闹事、组织罢工或破坏正常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5、一个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

6、盗窃同仁或公司财物者

7、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8、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包含回扣、馈赠等);

9、擅自翻阅、抄录或复印公司机密资料及他人文件或信函者;

10、顶撞上司或对上司出以恶言咒骂、威胁者;

11、隐瞒传染病或其他不良行为(包含吸毒、服用摇头丸等),危害到其他员工的健康者;

12、经公检法部门拘留、劳教、判刑者。

第三节 奖惩流程

第五十一条 奖惩程序

一、专卖店店长或营运部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奖惩建议申请表》,报直营中心总监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二、人力资源部对《奖惩建议申请表》所申请之事项进行调查核实;

三、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将核实过的《奖惩建议申请表》,呈报总经理审批;

四、人力资源部根据已审批的《奖惩建议申请表》,开具《奖励通知书》或《处罚通知书》,请受奖励或处罚员工签名确认;

五、人力资源部将《奖惩建议申请表》、《奖励通知书》或《处罚通知书》存档,并通知财务部;

六、财务部在当月工资中兑现奖励或处罚款项嘉奖及警告由人力资源部予以公告并存入员工档案;

七、记功、记大功、升职晋级和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薪、解雇或开除项目呈报总经理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执行。

八、奖惩流程:

 

 

 


 

相关表格:《奖惩建议申请表》、《奖励通知书》、《处罚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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