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专卖店运营管理手册(2)


一、接受营运经理的直接领导。遵守公司各项规定,执行上级指示,完成专卖店年度销售目标。

二、理解雨辉品牌经营方针,拟定店铺销售目标及工作计划,并将销售指标分解到专卖店的每一位员工,群策群力完成销售任务。

三、专卖店日常业务管理(补货申请、物资购置申请、进退货验收、存货处理、质量问题的处理、货品陈列、促销等),资产管理和店内突发事件的处理。

四、执行营运部下达的促销方案,及时向促销主管或营运经理反馈促销方案的实际执行效果和市场促销信息。

五、监督考核导购日常的工作表现,提出导购调动、晋升、降级、辞退和奖励处罚的意见,参与导购的招聘、录用。

六、组织导购学习公司文件,开展业务培训,了解导购思想动态,激发导购工作热情,调节货场购物气氛

七、店铺月末进销数据对帐、库存盘点,报表制作,以及收银工作的监督管理,营业款的存储办理。

八、店内安全、防火管理,客户投诉处理。了解周围品牌销售情况,登记并提供每天店内客流量资料,定期向营运经理反馈市场信息。

九、每月25日前向营运经理上报“当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作为工作考核。

第十三条 店长必备条件

一、具备较强的领导能力,强化管理,发挥每一个员工才能,团结互助形成强大的团队凝聚力完成既定目标。

二、具备迅速判断解决问题的能力;数据、报表分析的逻辑思维和计算能力,能够执行掌控专卖店的经营策略和销售手段。

三、具备丰富的专业技能和产品知识,忠于公司,德才兼备,诚实守信。

第十四条 店长行为禁忌

一、工作无计划和目标,方法简单粗暴,员工队伍人心涣散,不团结。

二、推卸逃避责任,私下批评公司,抱怨公司现状。

三、好大喜功,成绩归自己错误归别人;对上级或公司,报喜不报忧。

四、不相信员工,不愿帮助指导员工,不愿员工超越自己。

第三节 专卖店导购工作制度

第十五条导购职责

一、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店长领导。熟悉服装专卖业务基本操作流程,掌握客服技巧及成衣的基本知识,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

二、与消费者交流,向消费者宣传产品形象,提高品牌知名度。

三、货品陈列以及安全维护,保持货品、饰品、宣传用品、促销用品整洁。

四、保持良好的服务心态,创造舒适的购物环境,帮助顾客选择需求的货品。

五、运用各种销售技巧,刺激顾客的购买欲望,提升专卖店的营业额。

六、收集顾客对货品和专卖店意见、建议与期望,及时妥善的处理顾客投诉。

七、收集竞争对手的产品、价格、市场活动等信息。

八、完成日、周、月销售、补货、盘点等报表工作。

九、完成店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十六条 导购工作制度

一、遵守作息规定,着装整齐,佩戴工牌,打卡后立即工作,严禁代替打卡。

二、有事必须请假,经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开,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工作时精神饱满,热情待客,面带微笑,礼貌服务,介绍货品,有问必答;无顾客时整理货品,保持货品整洁、美观、饱满。

四、工作时严禁聊天、嘻笑打闹;不准在店内吃东西、看书、看报、闲坐;不准在柜台内会客、办私事;当班时间不准购买自己经营的货品。

五、工作时不得在店内接打私人电话,店外接打私人电话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不得擅自试用货品,不得随意变动货品位置、挪动场内设施。

七、用专业术语介绍产品性能,禁止夸大或贬低公司产品。

八、介绍产品不卑不亢,热情周到;不得过于热情使顾客反感,影响顾客的购买情绪;不旁观或参与议论其他导购向顾客介绍产品。

九、“顾客至上”对顾客提出的批评或建议虚心接受,不与顾客顶撞、争吵。

十、监督赠品的登记发放,发现私拿赠品立即举报,公司将给与奖励。

十一、生活用品统一放置在店内指定位置,私藏货品,按内盗处理。

十二、保持店铺良好的购物环境,发现垃圾立即清理,保持干净整洁。

十三、在指定地点就餐,严禁在店铺内用餐。

十四、按时参加学习和培训活动。

十五、熟悉专卖店紧急通道和安全位置,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十六、交接班时做到:交接清楚,货款相符、签名负责。下班时,切断电源,锁好保险柜和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十七条 导购职业道德

一、热爱本职,忠于职守;技术上精益求精,熟练掌握职业技能。

二、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爱护货品。

第十八条 导购的三个层次

一、初级导购讲产品特点;

二、中级导购讲产品优点;

三、高级导购讲产品利益点。

第十九条 导购语言礼仪

一、迎宾欢迎语:

1、早上:9001200为“早上好,雨辉欢迎您!”

2、中午:12011400为“中午好,雨辉欢迎您!”

3、下午:14011900为“下午好,雨辉欢迎您!”

4、晚上:1901—结束营业为“晚上好,雨辉欢迎您!”

二、欢送顾客语:

1、未成交情况:“谢谢光临,请慢走!”

2、已成交情况:“先生/女士,请走好,欢迎您再次光顾本店!”

第二十条 电话接听礼仪

一、电话铃声响起两声后立即接起。

二、要说“您好,时代雨辉,我是“XXX”。

三、交代事情要简洁,传达事情的要点。

四、接听完电话后,等对方挂断后再行挂断。

第二十一条 导购仪容礼仪

一、上岗前女导购必须化淡妆;头发要扎起,不可染发。

二、首饰戒指佩戴不能超过两个,耳环只能佩戴粒状。

三、男导购要经常修面,不留胡子、大鬓角。

四、不能留长指甲,保持指甲缝清洁卫生,不得擦深色指甲油。

五、衣着整齐、清洁、穿工服上班

六、工装纽扣要全部扣齐,不得敞开外衣,卷起前袖、裤脚。

七、胸卡戴在左上胸15公分外(上衣口袋居中位置)。

八、常换洗工装,不得有污迹,不得将工装转借他人,更不允许修改制服。

九、穿黑色低跟皮鞋,肉色长统袜,袜头不得露出裙脚,袜子不得有破洞。禁止穿拖鞋、胶鞋、布鞋上岗。

十、站姿规范,精神饱满;保持微笑,和蔼、亲切、得体自然。

十一、双目正视顾客,眼神中充满诚恳;使用标准服务用语,讲话语气温和、亲切,诚恳;手脚自然摆放,严禁毫无顾忌地前后摆动。

第二十二条 卖场禁忌

一、不在卖场补妆、更衣。

二、不在卖场粗言秽语。

三、不在卖场嚼口香糖或吃食物。

四、切忌服装不整洁及口臭。

五、严禁指点顾客或表露轻视的言行;不可冷漠对待光看不买的顾客。

第四节  收银员工作制度

第二十三条 收银员作职责

一、收银操作要快速,包括扫描、装袋、刷卡、找零。

二、收银必须准确无误。

三、保证钱款、单据、货品的安全。

四、微笑、礼貌、主动、真诚、自然优质服务

第二十四条 收银员工作纪律:

一、营业时间身上不可携带现金,到岗后先由店长例行检查方可开机工作。

二、开机后先检查收银机的电脑时间,检查机器是否处于网络状态。

三、和店长一起打开保险柜发放备用金,严格执行备用金领用签字手续。

四、工作中不得打开收银机抽屉查看数字和清点现金。收银款项一律只进不出,不得挪用或借支。

五、营业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擅自离开收银机,如确实需要离开时必须报告店长或值班班长,并将钱箱锁好由导购看管收款机。

六、收银出现差错必须保留原始单据,并由店长或值班班长签字证实。

七、电脑发生故障,速将当时的货品品名、编码、数量、交易金额、时间、单据号记录下来,立即通知电脑维修人员,并报告店长签字证实。

八、熟悉当天变价货品、特价货品及专卖店的价格动向,准确无误收银。

九、收银完毕,要确认所发广告页或赠品已放入顾客包装袋中。

十、装入顾客袋中的货品不能高于袋口,提醒顾客带走包装入袋的货品。

十一、收银操作必须准确无误,选择正确的付款方式键输入收银机中

十二、现金付款,必须辨别钞票的真伪。

十三、不同面值的现金必须放入银箱规定的格中,不能混放或错位置。银行卡单及有价证券不能与现金混放,储值卡的刷卡单用票据夹夹好,下班以后交给财务。

十四、现金全部锁入收银机内,钥匙必须随身携带或由店长保管。

十五、接班收银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岗,办好交接班手续。

十六、店铺打烊关门后方可清理钱箱,款项、现金必须清点无误才能下班。

十七、晚班收银员按当日营业款数字填制“缴款单”;将营业款用箱子(或袋子)上锁或封口;备用金封口并写上自己的名字与日期,与店长共同在收银交接本上签名后方可离开。

第二十五条 收银员服务规范

一、欢迎顾客标准:

1、口齿清楚、声音适中的礼貌用语:“欢迎光临”“您好”、“早上好”、“中午好”、“下午好”、“晚上好”。

2、根据不同顾客,采用不同语言。如:广东人可用粤语,外宾可用英语。

3、带笑容与顾客的目光接触,帮助顾客将货品放到收银台上。

4、表情热情友好、自然自信,身体直立、姿势端正。

二、适当时机主动与顾客打招呼,特别是经常光顾专卖店的顾客。

三、随时表现出对顾客的极大的热情,体现顾客的尊重。

第五节  专卖店人事管理

第二十六条考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

1、专卖店实行轮班工作制每周工作6天由店长统一编排,员工按《排班表》上班,不得擅自更改。

2、专卖店营业时间为早上9:30至晚上22:30(商场专柜可按商场要求执行),

营业时间不得擅自更改,如有调整,必须服从营运部安排。

3、导购每月换班不能超过3次,店长不得与导购换班。不得在节假日和周六、日换班休息。

4、换班需填写《换班单》,经店长同意并签字,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考勤打卡

1、营业开始前15分钟员工必须到达专卖店,做好开店前准备工作。

2、员工上下班都必须打卡,严禁代替他人打卡。

三、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在规定的上班时间过后而到岗上班的为迟到。

2、早退:在规定的下班时间前而离岗下班的为早退。

3、旷工:在工作日内未请假,也未办理任何手续,而不到岗上班的为旷工。

4、迟到、早退每分钟扣罚1元;迟到超过45分钟作旷工论处;每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按事假一天处理。

5、旷工一次扣发两日工资和提成;当月累计旷工3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不计发当月工资和提成。

6、因旷工或自动离职为公司带来损失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7、工作时间未穿着整齐制服或未能整理好个人仪容者,按迟到处理。

第二十七条假期管理  

一、假期

假期共有以下几种:法定假、婚假、丧假、事假、病假、工伤假等。

二、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按程序批准后,方可离岗休息。

2、员工休假前必须安排好工作并做好工作交接后,方可离岗休息。因未交接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3、员工因特殊事件或急病不能提前请假的,应在3小时内打电话通知上级主管,返回后立即补办请假手续。

三、请假批核权限

 

 

 
 

       
 

 
   

 
 
 


 

 

1天以内

(含1天)

3天以内

(含3天)

7天以内

(含7天)

7天以上

经理级人员

 

总 监

总 经 理

总 经 理

主管级人员

部门经理

总 监

总 经 理

总 经 理

职 员

部门主管

部门经理

总 监

总 经 理

四、假期薪资

1、假期薪资发放标准由人力资源部参照当地劳动法规及公司规定制定。

2、事假:员工因私不能上班的经批准后可以请事假,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3、病假:员工因病而不能上班的,须出示 “医院证明”,病假不计发工资。

4、工伤:在半个月以内的,公司保留其职位并支付基本工资;假期超过十五天的,公司有权解聘。

5、丧假:丧假可享有三天。

6、婚假:员工及配偶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按法律手续结婚,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可享受有薪婚假七天。

7、其它假期:参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离职管理

一、辞职

1、试用期内辞职需提前一周递交《辞职申请表》;正式员工需提前30天递交《辞职申请表》。

2、在未离职前必须同样专心工作,当辞职申请按程序获得批准,并办理完离职手续后方可离职。

3、因为学习或留学深造而提出辞职的,公司可保留其工龄,并欢迎学习或留学深造完成后再回公司工作。

4、导购辞职由专卖店店长签字,营运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即可办理离职手续。主管职务以上人员辞职,必须经营运经理或直营总监审批。

5、辞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后,其在职期间工资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发放。

6、辞职办理流程:

 

 

 


 

二、解聘
解聘包括:开除、辞退、劝退、自然解聘

1、开除:

① 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被司法处理的,公司将予以开除。因违反管理规章而造成公司、顾客损失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② 公司暂时扣发被开除员工的工资,待事情解决无遗留问题后,方可发放其在职期间工资。

2、辞退:

① 员工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岗位标准要求,或在转正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在一月内连续旷工三天,一年内连续旷工十五天的将予以辞退。

② 如因公司经营问题而辞退员工的,公司将提前一个月通知被辞退员工,并给予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③ 辞退流程:

 

 

 


 

3、劝退:

① 员工转正后由于个人能力或其他方面的原因不能适应岗位标准要求,虽经努力但仍然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公司将劝其辞职。

劝退员工由专卖店店长提出,营运经理批准签字,人力资源部备案,即可办理离职手续。劝退主管职务以上人员,必须经营运经理或直营总监审批。

③ 劝退流程:

 

 

 


 

4、自然解聘:

公司与员工签定的劳动合同到期,而任何一方无续签意向,在该员工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双方的雇佣关系终止。

5、自动离职:

未请假也未办理任何手续而离职达三天以上的(不含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员工自动离职不计发在职期间工资。

第二十九条调职管理

一、公司基于工作需要可调换任何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应主动配合,不得借故推延。

二、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应于通知所限的时间内办妥移交手续并与接替者作好工作交接。奉调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职务空缺可由直属主管暂时代理。

三、员工在公司各专卖店之间调动,由区域经理提出,营运经理批准签字,人力资源部备案,即可办理调职手续。主管职务以上人员调职,必须经营运经理或直营总监审批。

四、调职流程:

 

 

 


 

第三十条员工试用与转正

公司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凡经公司录用的人员均实行考核试用,考核试用期为1-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特别优秀者可由用人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予以提前转正。

第三十一条 考核期全面引进竞争机制,实行公开考核、择优聘用、薪随职变、优聘劣汰,真正做到人尽其才。

第三十二条 用人门店每月对试用人员考核一次,由用人门店填写《员工考核表》每月30日前报直营中心营运部。

第三十三条 员工试用期间,营运部将每半月一次对新进员工进行试用跟踪访谈,了解思想及工作、学习状况,并将沟通记录整理归档,作为新进员工试用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将沟通记录及时反馈直属店长,以使专卖店更好的帮助新进员工而达到岗位试用的要求。

第三十四条 员工转正管理

一、员工试用期满前七日内,营运部向专卖店发出《员工转正申请表》,专卖店应在3天内对试用员工进行转正考核面谈,对其试用期的表现进行评定并签署意见交直营中心营运部

二、营运部对专卖店签署同意转正的员工发放《员工转正考核表》,由专卖店店长对转正员工进行考核评估并打分后,交直营中心营运部

三、营运部根据试用人员实际表现及该专卖店店长鉴定意见进行审核。专卖店同意试用员工转正申请,而其转正考核不合格的,应认定为不予转正。考核评分办法如下:

1、试用人员考核得分 80分以上者(含80分)为试用合格,办理转正手续,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考核得分80分以下60分以上者为试用期表现差,需要延长试用期。

3、考核得分60分以下者为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予以辞退。

第三十五条 试用人员试用期满,应达到试用岗位职责要求,具备该岗位业务工作能力。

第三十六条 试用期满经审核鉴定为不合格时,由人力资源部发给辞退通知书或延长试用期通知书(延长试用期不超过三个月),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七条 员工转正流程

 
 
 

 

 

 

 


 

第三十八条晋职管理

一、导购在公司任职期间业绩突出、工作积极、尽职尽责、上进心强、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与执行能力,由店长书面申请,经公司批准后即可晋升为助店。

二、助店在公司任职期间业绩突出、工作积极、尽职尽责、上进心强,具备